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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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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01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6日上午10:00时,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2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牟嘉云,副董事长宋睿,董事覃琥玲、张光喜、尹辉、王生兵,独立董事武希彦、底同立、余红兵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邓伦明、李宏、孙晓霆,高管张明达、刘晓霞、李海波、范明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GF字第0400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营业收入3,241,805,246.65 元,较上年增加5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04,167.83元,较上年增加4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1,968,744.38 元,较上年增加233.42%。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9,755,679.26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11,975,567.9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41,779,599.88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9,559,711.22元。

    公司初步拟定的向董事会提交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331,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82,7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799,711.22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本次补充确认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一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向昆明融木农资有限公司采购磷矿石;公司向昆明融木农资有限公司采购磷酸一铵;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向钟祥市楚钟磷化有限公司销售硫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宋睿、牟嘉云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张光喜先生、覃琥玲女士分别任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科尔碱业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与昆明融木农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宋睿、牟嘉云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新楚钟公司与昆明融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3、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与钟祥市楚钟磷化有限公司的日常交易,9名董事中无关联董事,9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新楚钟公司与楚钟磷化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4、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一脉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宋睿、牟嘉云系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结果如下:以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应城化工与一脉科技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承办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审计机构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2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授信银行及确定融资额度。该授信额度在各金融机构融资均有效,在总额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贷款期限和在授信额度内的提款金额以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亿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需要,为适应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需要,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11亿元担保。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用自有资产为2012年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8亿元资产抵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抵押贷款,具体贷款金额以抵押合同为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负责相关抵押贷款事宜。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1。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6日

    附件1

    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对比表

    修改前修改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复混肥料(复合肥);销售化肥及化肥原料;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缓控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料、新型肥料及盐酸;销售肥料、土壤调理剂、盐酸、农药、各类农用肥料及原材料;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子邮件、公告、传真或者专人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2 日。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子邮件、公告、传真或者专人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2 日。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6日下午14点,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2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伦明先生主持。

      经本次公司监事会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GF字第0400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营业收入3,241,805,246.65 元,较上年增加5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04,167.83元,较上年增加4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1,968,744.38 元,较上年增加233.42%。

    三、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9,755,679.26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11,975,567.9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41,779,599.88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9,559,711.22元。

    公司初步拟定的向董事会提交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331,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82,7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799,711.22结转下一年度。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对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因公司监事邓伦明先生任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需要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表决结果如下:以2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张光喜先生、覃琥玲女士以及关联董事牟嘉云女士、宋睿先生回避表决。所涉及的4项关联交易分别按照采购价格随行就市,2011未执行完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及售货方统一销售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是对目前现有项目的优化投入,有利于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原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并为公司财务审计承办机构,本次合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26日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邓伦明 李宏 孙晓霆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0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296.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067.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228.2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以上发行费用后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301015530000095677,228.2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5100000101201003056082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738191018210000771640,000.00
    合 计 137,228.25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1月11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01号验资报告。

    (二)2011年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0,612,052.82元,其中2011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60,612,052.82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25,788,588.83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4,118,155.9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办法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账号为73010155300000956和730101545000080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账号为651000001012010030560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账户账号为7381910182100007716。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0,612,052.82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4,118,155.97元。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账户类别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30101553000009566,910,659.59活期注1
    7301015450000802257,764,530.16活期注3
    73010167020025458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466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474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482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499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03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11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20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38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46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54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2002556210,125,000.00半年定期存款注4
    73010167010009172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189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3010167010009197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01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10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28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36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44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52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73010167010009269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注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5100000101201003056081,000,247.83活期注2
    6510000010121800030139121,508,333.28半年定期存款注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738191018210000771676,507,609.21活期注3
    738191018400003017210,149,302.19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
    738191018400003000610,149,302.19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
    738191018400003031410,149,302.19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
    738191018400003024210,149,302.19三个月定期存款注4
    合计 525,788,588.83  

    注1: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未用作其他用途。

    注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未用作其他用途。

    注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45,025.70万元建设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对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合计106,050.70万元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化工”),其中61,025万元用于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45,025.70万元用于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根据上述决议,应城化工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账号分别为7381910182100007716和73010154500008022。其中中信银行7381910182100007716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浦发银行73010154500008022专户仅用于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未用作其他用途。

    注4:该部分定期存款系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应城化工为增加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份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应城化工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相应定期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做质押,并在报告期内得到切实履行。

    注5:该部分定期存款实际于2011年12月15日到期,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应城化工尚未将该部分存款转出至活期账户,视为活期存款。

    (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与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应城化工已与西南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另根据本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45,025.70万元建设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子公司应城化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人西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5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从2011年11月2日起到2012年5月1日止。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0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228.25万元,较原计划的61,025.00万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76,203.25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明确超募资金用途明细如下:

    1)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45,025.70万元建设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5,025.70万元建设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并购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910.00万元以增资扩股方式并购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5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从2011年11月2日起到2012年5月1日止。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合计已使用474,253,326.4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明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项的议案》,决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70,650,525.75元票据支付额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

    2.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7,228.2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061.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061.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61,025.0061,025.0038,635.8738,635.8763.31%2012年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1,025.0061,025.0038,635.8738,635.8763.31%    
    超募资金投向 
    1.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45,025.7045,025.7029,515.3329,515.3365.55%2012年  
    2.以增资扩股方式并购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7,910.007,910.007,910.007,910.00100.00%2011年1,568.76 
    3.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13,500.0010,000.0010,000.0074.07%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6,435.7066,435.7047,425.3347,425.3371.39%    
    合计 127,460.70127,460.7086,061.2086,061.2067.5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1年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净利润1,568.76万元,未达到预计净利润(4,0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2011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与预算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三、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三、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三、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三、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三、6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三、7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下转B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