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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2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6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小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053,243.9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3,133,684.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9,693,423.0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及分配2010年度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4,855,176.23元,拟以本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817,045,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含税)。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

      八、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十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准确、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续聘其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

      十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拟定于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召开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2、会议时间:2012年3月23日 10: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高奇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1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2月26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林悟彪先生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053,243.9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3,133,684.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9,693,423.0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及分配2010年度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4,855,176.23元,拟以本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817,045,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1,704,562.00元(含税)。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局2012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2年预计可能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收取华发集团款项1767万元

      1、根据托管协议,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华发集团绿洋山庄二期项目预计收取220万元托管费;

      2、公司下属子公司营销公司为绿洋山庄二期项目提供营销服务,预计向华发集团收取营销费用30万元;

      3、公司下属子公司文传公司为华发集团提供广告、会展相关服务,预计向华发集团收取费用100万元;

      4、公司下属子公司会所公司为集团所属绿洋山庄会所提供管理,预计向华发集团收取费用120万元;

      5、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明公司收取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办公楼租金及办公设备使用费430万元;

      6、公司下属子公司商管公司收取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办公楼租金17万元;

      7、公司下属子公司装饰公司收取华发集团容闳学校初中校区教育用地建设工程托管费400万元,澳门日报珠海办事处名下租赁的位于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40号23栋办公楼的精装修工程托管费100万元。

      8、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收取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华发物业代收的水电费350万元。

      (二)预计支付华发集团款项5234.9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支付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华发物业清洁服务、物业保安、减免业主物业管理费等400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支付华发集团珠海容闳学校办公场地费66.40万元;公司子公司房地产代理公司支付商铺租金18万元;为促进公司各项目楼盘销售,按协议预计支付华发集团容闳学校“业主学生优惠补贴”25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支付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华发汽车采购汽车款450万元;汽车维护保养费450万元;

      4、公司容闳幼稚园支付华发电梯公司电梯保养费0.5万元。

      (三)商标许可使用

      本公司与华发集团于2001年5月17日签定商标转让合同,华发集团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747207的“华发”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同时在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同意许可华发集团(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小波、李光宁、刘亚非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杰平、景旭、张学兵、王全洲对本次交易表示赞同,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华发集团,成立于1986年5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下属企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1月17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 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预计收取华发集团托管费、营销费用等款项1767万元;

      2、预计支付华发集团物业管理费等款项5234.9万元;

      3、商标许可使用

      本公司与华发集团于2001年5月17日签定商标转让合同,华发集团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747207的“华发”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同时在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同意许可华发集团(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以上关联交易都是以市场价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小,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平、景旭、张学兵、王全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