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0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2年2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Reco Shine Pte. Ltd.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2-L05号公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昆仑阳光厚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2011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有意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合作发起成立“昆仑阳光厚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基金发行期限约为3到5年。上述决议请见公司刊载于2011年9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1-L26号公告。
2011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基金成立计划延期至2012年2月29日。上述决议请见公司刊载于2011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1-L42号公告。
截止目前,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本公司与昆仑信托虽不断努力,但未能就该基金方案及备选投资项目最终达成一致,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合作计划,放弃与昆仑信托合作发起成立“昆仑阳光厚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未来将与昆仑信托继续保持沟通,择机就新的合作模式进行探讨。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2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0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参股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达物流”)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委贷合同》”),根据《委贷合同》,新资公司通过受托银行向世达物流提供本金数额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00)的委托贷款(以下简称:“标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六(6)个月;贷款利率为《委贷合同》签署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半年期(含半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上浮10%。
2、本公司拟按在世达物流的持股比例(44%)为世达物流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由于世达物流的控股股东Reco Shine Pte. Ltd.(以下简称:“Reco Shine”)。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Reco Shine
Reco Shine持有本公司218,400,000股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8日
注册地:新加坡
法定地址: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注册资本:$2.00(新加坡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为Recosia China Pte Ltd,实际控制人为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
Reco Shine 专为持有本公司股权而成立,截止2011年3月31日,Reco Shine Pte Ltd(经审计)净资产-1,336,096美元,2010财年实现收入1,286美元,净利润-4,060,753美元。
(二)新资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7日
注册资本:4500万美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B2-2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孙建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受让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出租和出租)、物业管理及相应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停车场(库)经营。
新资公司为世达物流控股股东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Reco Ruby Pte. Ltd.(以下简称:“Reco Ruby”)持有新资公司100%的股权。Reco Ruby与Reco Shine为受同一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控制的关联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新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829,233,467.23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525,304.35元,净利润78,570,298.29元。
(三)世达物流
成立时间:2005年4月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70万元
住所: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21号
法定代表人:张媛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自有房屋产权出租、物业管理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世达物流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为:资产总额245,339,332.16元、负债总额124,870,126.60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97,911,732元、流动负债总额41,958,394.7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120,469,205.56元、营业收入15,960,016.63元、利润总额-19,569,028.58元、净利润-19,569,028.58元。
世达物流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4%的股权,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持有其56%的股权。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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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向新资公司出具《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债务:以下两项之和的44%(“被保证债务”):(1)现在或将来的任何时候,借款人在《委贷合同》项下欠付委托人的所有与标的委托贷款相关的未偿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费用以及其它应付款项);和(2)根据《委贷合同》产生的或与《委贷合同》有关的任何费用、成本、开支、补偿、赔偿、银行正常收费、损失及其它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税款、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用)。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保证函出具之日起,至相关被保证债务到期日届满后三(3)年止。
4、保证责任履行:在保证期间内,若借款人在《委贷合同》项下存在任何到期未付的被保证债务,则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保证人承担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诺自收到委托人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保证函的规定向委托人全额履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每延迟一(1)个日历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数额的万分之三(0.03%)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委贷合同》项下任何内容发生增加、删减或修订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期限的变更、贷款利率的变更等),委托人应在上述增加、删减或修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此书面通知保证人,而保证人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依据上述增加、删减或修订后的内容,结合本保证函的各项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委托人将委托人在《委贷合同》项下对借款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方的,则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亦无需通知保证人,且保证人仍将全面按照本保证函的规定在原保证范围内向该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7、本保证函自保证人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对保证人具备完全的法律约束力,而无论《委贷合同》签署于本保证函出具之日的同时、之前或之后。
四、董事会意见
1、世达物流该笔委托贷款,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支付工程款及在经营过程中的其他资金需求。本公司按在世达物流的持股比例为世达物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旨在帮助世达物流及时获得所需资金。
2、世达物流拥有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21号商业项目,该项目地处沈阳市的重要商业区域,因商业地产的投资周期较长,目前虽因项目投资成本较高而暂时处于亏损状态,但未来通过调整和改造,该项目盈利和增值空间较大。同时,本公司已与Reco Shine达成初步增资意向,双方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世达物流进行增资5100万元,以增强世达物流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控制本公司的担保风险。此项增资预计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目前双方正就具体协议进行商谈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并予以公开披露。
3、新资公司作为与世达物流受同一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关联公司,为世达物流提供本次委托贷款;本公司作为世达物流的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世达物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原则。
4、世达物流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其偿债能力和担保能力不足以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因此,本公司未要求世达物流就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而是通过与Reco Shine共同对世达物流进行增资来保障世达物流的偿债能力。同时,世达物流已承诺未来股东双方增资资金将首先用于偿还本次委托贷款。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世达物流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旨在履行股东责任,帮助世达物流及时获得所需资金,世达物流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按44%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对应的委托贷款金额仅人民币880万,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718,011.3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0%,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80万元。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证函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0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6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15日-2012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2年3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催告公告日期:2012年3月10日
4、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9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二区33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为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2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2-L04、05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15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08;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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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2年3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史勤艳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序号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为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