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2-0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2 年2 月28 日召开了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2 月28 日(星期二)上午十点;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 号中远大厦4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 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魏家福
董事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临时股东大会举行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0,216,274,357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统称与会股东)合共持有5,529,729,810 股股份,占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54.1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预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1.审议中国远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员提名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29,729,810。其中:
姓名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李云鹏 | 5,528.844,443 | 99.9840% | 876,617 | 0.0158% | 8,750 | 0.0002% |
姜立军 | 5,528,832,943 | 99.9838% | 876,617 | 0.0158% | 20,250 | 0.0004% |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之预案。据此,公司董事会由魏家福(董事长)、马泽华(副董事长)、李云鹏、孙月英、孙家康、徐敏杰、姜立军、张松声、范徐丽泰、邝志强、鲍毅(Peter Guy BOWIE)共十一名董事组成。
2.审议中国远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29,729,810 。其中:
姓名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宋大伟 | 5,529,694,035 | 99.9993% | 4,025 | 0.0001% | 31,750 | 0.0006% |
张建平 | 5,529,705,535 | 99.9995% | 4,025 | 0.0001% | 20,250 | 0.0004% |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之预案。据此,公司监事会由宋大伟、高平、马建华、骆九连、孟焰、张建平共六名监事组成。
3.审议中国远洋为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之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529,729,810。其中:赞成票数5,526,801,495 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99.9471%;反对票数2,905,315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525%;弃权票数23,000股,占参与表决总股数的0.0004%。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为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之预案。
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 境内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2-06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在北京远洋大厦15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际6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选举宋大伟监事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