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被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2-003)已于2012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刊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9:30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10人,代表股份379143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6%,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10人,代表股份37914332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4.16%,占公司总股本的54.16%;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人,代表股份33828631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8.33%,占公司总股本的48.3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70人,代表股份4085700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84%,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3、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焦承尧、邵春生、向家雨、郭昊峰、王新莹,独立董事李斌、骆家駹、周水文,监事徐永恩、贾景程、徐明凯、倪和平,高级管理人员向家雨、郭昊峰、王新莹、付祖冈、高有进、鲍雪良、郭德生出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787854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票为43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3147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787780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票为42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3229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787736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票为42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3273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790570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票为49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36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下方案:
第一,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登记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84,000,000元。
第二,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登记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0,000,000股。
(五)关于《聘任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787626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票为42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3383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同意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68万元。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票数为3412289925票(379143325×9),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董事候选人焦承尧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75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2、选举董事候选人邵春生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3、选举董事候选人向家雨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4、选举董事候选人付祖冈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5、选举董事候选人王新莹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6、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志军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9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7、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斌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8、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国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9、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骆家駹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7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总票数为1516573300票(379143325×4),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监事候选人王铁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2、选举监事候选人徐永恩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3、选举监事候选人丁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78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4、选举监事候选人吕豫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3840488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89.2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宇佳律师见证。
该所律师认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焦承尧、邵春生、向家雨、付祖冈、王新莹、林志军、骆家駹、李斌共8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高国安先生委托李斌先生代为表决相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焦承尧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邵春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鲍雪良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向家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付祖冈、王新莹、郭昊峰、高有进、张命林、付奇为公司副总经理,郭德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主任委员设置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焦承尧、邵春生、向家雨、骆家駹、王新莹,主任委员为焦承尧;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斌、林志军、王新莹,主任委员为李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骆家駹、邵春生、李斌、付祖冈,主任委员为骆家駹;提名委员会,委员高国安、骆家駹、焦承尧,主任委员为高国安;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为子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决定201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50,000,000元,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授权财务部办理委托贷款事宜;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019号),决定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265,363,534.42元;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一、二、三、四、五项议案中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王铁汉、徐永恩、吕豫、倪和平、贾景程、徐明凯共6名监事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丁辉委托倪和平代为表决,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王铁汉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铁汉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