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要求严守城乡建设用地边界
2012-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
这份名为《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强调,从今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各地要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通知》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另外,《通知》还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三界四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尽快将城镇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落到实地,明确四至范围,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