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覃秘 ○编辑 祝建华
因担保导致资产被拍卖而向大股东维权的S*ST生化如今面临两难抉择。
暂停上市5年有余的S*ST生化今日披露,公司28日收到运城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在公司对上海唯科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案中,大股东振兴集团应向公司赔偿损失7958.5万元。然而,巧合的是,公司今日下午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振兴集团追偿四川长药股权被拍卖所产生损失的董事会决议。
当然,上述判决是一份无可挑剔的判决,案件事实非常清楚:2009年4月17日,公司与振兴集团签订《协议书》,约定公司对上海唯科的银行债务(2.04亿元及利息)提供的担保由振兴集团转接,在振兴集团未将担保转接之前,如因上海唯科的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振兴集团赔偿。
据公司公告,协议签订后,振兴集团一直没有承接公司对上海唯科的担保。2011年1月11日,由于上海唯科对浦发银行金桥支行的50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偿还,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四川省长征药业70.42%股权被拍卖,拍卖所得6500万元用于偿还该笔银行借款。而依照会计报表,公司所持长征药业70.42%股权的账面价值为8400.65万元,这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由于上述担保事宜,S*ST生化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向大股东追偿:一是寻求司法途径的帮助;二是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积极协调。此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同意,以6500万元为标的向振兴集团追偿四川长药股权被拍卖所产生损失,并聘请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按照计划,公司将于今日下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事。
然而,就在这一关键时刻,公司收到了上述法院判决书,不知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背景?对于S*ST生化的中小股东而言,他们今日至少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同意以6500万元为标的向振兴集团追偿四川长药股权被拍卖所产生损失;二是等待法院判决书的执行,这有可能为公司挽回7958.5万元的损失。
但不得不提的是,公司此前曾公告,受金融危机及山西省煤炭整合政策的影响,振兴集团旗下主营业务处于全面停产状态,资金链断裂,没有能力偿还公司的损失。因此,上述两个选择对S*ST生化中小股东来说确实需要好好斟酌。
由于暂停上市,S*ST生化与大股东的诸多不正常纠葛得以躲避监管。近半年来,在众多中小投资者的持续抗议和斗争下,公司在恢复上市方面有所行动,但截至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