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打区域金融中心牌
险企沓来“迁都”潮
⊙记者 黄蕾 ○编辑 邹靓
继争相筹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后,眼下,各地正次第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吸引老牌保险公司“迁都”本地。保险公司正悄然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争夺战中的重要砝码。
本周内,保监会接连批复阳光人寿、华夏人寿迁址事宜,前者由北京迁至海南三亚,后者由陕西西安迁至天津。两家均是成立时间四至五年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这并非保险机构“迁都”个案。早几年,中意人寿、中英人寿、信诚人寿相继从广州迁至北京;这两年,生命人寿也告别了驻扎八年的上海,将总部迁入深圳;此外,吉林安华农业保险的管理层及重要职能部门目前已基本迁至北京办公。
保险机构总部大迁徙的背后,无外乎有两个动因。一是由于股东的变更,保险机构随之迁址,旨在与股东同城办公,沟通更便利,充分挖掘股东资源;二是地方政府拿出真金白银,设立“总部企业落户奖”,并给予用地投资、税收奖励、业务扶持等优惠政策,保险机构被吸引而至。
目前来看,第二个原因是诸多保险机构迁址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不少省会城市、直辖市都在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和区域保险中心,为此地方政府使出浑身解数,以吸引保险公司的眼球。
以阳光人寿此次迁址的海南三亚为例,去年8月,三亚市政府发布《三亚市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规定》,对于总部驻扎在三亚的总部企业按认定级别享受用地支持和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享受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一事一议的原则与三亚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然而,保险机构次第“迁都”颇有些耐人寻味。据了解,不少保险机构的迁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迁都”,只是更改公司注册地,并非物理意义上的搬迁。
对于这种“迁都”现象,业内专家分析称,某些地方政府不惜重金吸引保险机构更改公司注册地,实际上,这样做除了能带来当地税收外,其所谓的“总部经济聚集效应,有助于当地经济结构转型”等,也可能只是地方政府的“一厢情愿”。
从海外市场的经验来看,金融中心或保险中心的形成,并不只是停留于金融机构数量有多少等表面数据的繁荣,金融市场是否活跃、经济总量是否领先等都是衡量金融中心或保险中心的标准。以伦敦、纽约这两大保险中心为例,在其形成的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的政策支持色彩,政府推动只是催化剂,真正的“中心”最终是由市场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