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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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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12-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7版)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05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2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独立董事谢永添先生、财务负责人苏卫标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斌先生、保荐代表人胡军先生、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06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截至2011年9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87,910,742.77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1,291,027,235.14元(含息)。

    序号项目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
    1-1减:发行费用85,008,000.00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4,992,000.00
    2-1减: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381,134.77
    2-3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2-3设备购买529,608.00
    2-4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其它费用的净额3,945,977.91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1,027,235.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1年9月2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01014210014536)资金103,750万元分10笔转存为定期,2011年9月26日已全部转回活期。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年10月13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8日,子公司蒙发利电子与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9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子公司蒙发利电子与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11年10月31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2011年10月25日,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01014210014536)资金900,000,000.00元分九笔转为定期;2011年10月27日,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101535001052511766)资金100,000,000.00元分两笔转为定期;2011年10月31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42010182200110185)资金100,000,000.00元分两笔转为定期。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 名称开户 银行银行账号定存金额(元)期 限账户余额(元)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901014210014536400,000,000.002011.10.25~

    2012.10.24

    940,921,408.86
    100,000,000.002011.10.25~

    2012.10.24

    100,000,000.002011.10.25~

    2012.04.24

    100,000,000.002011.10.25~

    2012.01.24

    150,000,000.002011.10.25~

    2012.01.24

    50,000,000.007天通知存款
    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35101535001052511766100,000,000.002011.10.27~

    2012.04.26

    163,532,217.99
    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7342010182200110185100,000,000.002011.10.31~

    2012.04.30

    186,573,608.29
    合 计1,291,027,235.1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4,992,000.00(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910,742.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910,742.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238,261,900.00238,261,900.0074,875,106.6474,875,106.6431.43% 201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199,334,400.00199,334,400.0013,035,636.1313,035,636.136.54% 201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7,596,300.00437,596,300.0087,910,742.7787,910,742.77 -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30,000,000.0030,000,000.00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70,000,000.00     
    合计 437,596,300.00437,596,300.00187,910,742.77187,910,742.7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100,000,000.00元,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用资金,全部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中的87,381,13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信会师报字(2011)第13465号鉴证报告审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7,381,134.77元,全部用于置换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和置换漳州康城按摩居室电器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按规定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转为定期存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07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7日收到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马永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马永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马永义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马永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马永义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马永义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印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印强先生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印强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证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印强先生的简历

    黄印强,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现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一、学历:

    1987年至1991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4年全科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5年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和会计师考试;

    1998年通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2004年和2008年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2009年被考评为高级会计师;

    2010年至2011年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学习(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

    二、经历:

    1991年至1998年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任教,主要讲授会计专业方面的课程。

    1998年从集美大学调到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制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1999年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特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会计师资格,主要从事审计、评估、教学及咨询等工作。

    2005年开始,被聘担任厦门大学会计系短学期系列讲座的讲师,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讲师、是事务所内部培训高级讲师。

    2008年9月1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08年度第八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编号:01582)。

    2010年,被福建省财政厅聘任为企业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

    现主要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负责过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86)、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20)、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03)、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等大型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IPO的前期财务策划和审计,熟悉财务、税法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熟悉企业股份制改造。在资产评估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负责了厦门员当开发建设公司、厦门电器控制设备厂、厦门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的收购)、厦门水务集团(用于供水资产的收购)的整体资产评估。

    经公司核查:黄印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09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或“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蒙发利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人民币,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437,596,300.00元超募资金1,037,395,700.00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9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和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按照目前半年期银行的基准利率6.1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274.5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还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保证超募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补充流动的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保证超募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补充流动的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核查意见如下:蒙发利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蒙发利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广发证券对蒙发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10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发利”或“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蒙发利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人民币,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437,596,300.00元超募资金1,037,395,700.00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9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

    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1,659.61万元投资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该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6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区西褔路72号(二期1#厂房),主营按摩居室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

    4、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马安路以南(T2010Y26地块)

    5、项目投入计划:本项目计划资金总额29,466.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313.78万元,流动资金11,152.76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21,659.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313.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45.83万元。

    6、项目建设进度:本项目建设期1年

    7、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合 计
    工程费用7,831.586,231.84659.050.0014,722.47
    其他费用   1,926.421,926.42
    小计7,831.586,231.84659.051,926.4216,648.89
    基本预备费10%   1,664.891,664.89
    建设投资合计7,831.586,231.84659.053,591.3118,313.78
    流动资金    11,152.76
    项目计划资金总额7,831.586,231.84659.053,591.3129,466.54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3,345.83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7,831.586,231.84659.053,591.3121,659.6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增速,世界主要国家为了应对高龄化社会,纷纷将老人医疗照护纳入政策补助项目,进一步提高电动轮椅车的市场销售,如美国市场因有较高的健保给付而成为电动轮椅车销售最高的国家;欧洲主要国家在健保制度及相关法令规定下,行动辅具等市场销售表现良好。根据ICON Group发布的《全球助行产品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2012年,中国、日本、欧洲、北美等国家/地区的轮椅车年均需求量为375万台,其中电动轮椅78万台,全球电动轮椅车以每年7%~10%的速度保持增长。2010年,全球轮椅市场容量达到420万辆,其中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轮椅消费国,占到世界轮椅消费量的50%以上。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1.6亿人,占总人口的12%,1990~2020年中国老龄人口平均年增速度为3.3%,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老龄化速度,2020年将占17%,2050年将占31%,各类残疾人士有8,296万人,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需要大量轮椅车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有效的生活辅助,轮椅的社会需求总量逐年增长,这给轮椅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我国轮椅市场年需求量约为60万辆,其中电动轮椅1.2万台,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持续发展,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对电动轮椅也将有十分旺盛的需求。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入达37,004.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110.35万元,投资回收期5.56年(税前),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23.68%,因此,该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明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优化扩充,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依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实施该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该项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1,659.61万元投资“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利用现有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广发证券对蒙发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上述项目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相关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1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魏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概述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魏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魏罡先生担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年。

    魏罡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魏罡,男,1975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外市场部总经理。董事任期自2010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1日。1992年至1996年就读江苏南京工程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1996年至1998年曾任厦门博龙企业有限公司销售部人员。1998年至今曾任公司开发部经理、海外市场部经理,现任海外市场部总经理、公司董事。

    魏罡先生持有公司1,107,000股股票,占0.9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魏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

    1、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魏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已经董事会讨论确认。

    经查阅魏罡先生的个人简历,认为:该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聘请魏罡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13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该等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安排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属于外向型经济,产品大部分出口全球市场,且主要以美元计价。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处于持续升值过程,汇率波动剧烈。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采取了包括外汇远期合约在内的金融工具,部分锁定了由于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三、2012年度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29,620.12万美元(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外汇收入24,683.43万美元的120%比例计算)以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29,620.12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中“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29,620.12万美元以内。”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公司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

    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