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产权界定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产权界定的公告
2012-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产权界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2月29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通知,称其收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进行产权明晰的批复》(定政函[2012]8号文),同意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进行产权明晰的请示》中提出的产权明晰工作;纺机总厂由傅国定于1966年出资创办,实际控制人为傅国定。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产权明晰,实为集体企业“摘帽”, 即对傅国定个人的产权予以明晰。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纺机总厂创办人傅国定将持有其中51%股权,其余49%股权奖励给纺机总厂现中高层管理团队与技术业务骨干。
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傅国定。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如下:
傅国定
↓
【51】%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
↓
【98】%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46.8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产权明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不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进行产权明晰的批复(定政函〔2012〕8号)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