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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学社支招地方债难题
    建议纳入政绩考核
    2012-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艾家静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艾家静

      

      备受市场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有望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热议的焦点之一。

      记者日前获悉,九三学社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提案中建议,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须从财政体制方面入手,改革完善分税制,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九三学社还建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动态监控,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尽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偿债能力,但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存在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偿债能力不足等问题。九三学社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具体可从五个方面着手。首先,改革完善分税制,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要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必须从财政体制方面入手。”九三学社提出,在现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定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情况,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地方财政的可用财力,减少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

      第二,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存量债务。

      九三学社指出,对竞争性项目和有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应剥离政府偿债责任,必要时可给予适当补贴;对无经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制定偿还计划,落实偿债资金;对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偿债出现困难、债务风险较大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各级政府应进行动态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第三,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

      提案建议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整合规范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关闭改制等方式,促进融资平台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坚决制止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举借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

      第四,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

      打通地方政府阳光融资渠道,可研究赋予省级政府适度举债权,逐步探索向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府推开,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全口径监管。

      最后,提案建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动态监控,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