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 年2月27日以传真形式发出,2012年3月1日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季海瑜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季海瑜女士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2012年银行授信工作已经开始启动,为保证2012年度现金流充裕,同时结合2012年预算计划,现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以下金额为公司申请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 授信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授信期限 |
|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 25000 | 一年 |
| 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 | 30000 | 一年 |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 | 30000 | 一年 |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华士支行 | 13000 | 一年 |
| 华夏银行无锡分行 | 6000 | 一年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 | 9000 | 一年 |
|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 5000 | 一年 |
| 民生银行无锡分行 | 5000 | 一年 |
| 交通银行江阴支行 | 20000 | 一年 |
|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港支行 | 8000 | 一年 |
| 总计 | 151000 |
注:综合授信额度是授信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业务品种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同意的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贷款的办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邹承慧、易美怀、季海瑜、徐国辉、顾东升联合签署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所规定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的协商结果操作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至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前,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法人代表邹承慧签署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季海瑜简历:
季海瑜女士,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曾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人事处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国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0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工作。季海瑜女士通过控股股东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3月17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一)
详见同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
2、《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二)
详见2011年12月30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5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2 年3月15日—16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5号 邮政编码:214425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5号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4425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0-86972386
传真:0510-86972151
电子信箱:zqb@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 年3月17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一) | |||
2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二)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06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29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为:
1、鉴于公司2011年盈利状况较好,为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控股股东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0,000,000股。
2、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爱康实业有关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邹承慧、季海瑜、易美怀、徐国辉、顾东升5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经讨论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