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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I连升三月 宽松仍有必要
    输入型通胀压力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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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营改增”试点满两月 运行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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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营改增”试点满两月 运行总体良好
    2012-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电

      

      税制改革,事关发展全局。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决定从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试点至今已满两个月。来自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显示,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如今,改革大幕已在黄浦江畔开启,标志着上海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12万户试点企业如期申报 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新年一开始,上海在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截至目前,已有12万多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1/5,交通运输业占约1/12。

      来自税务部门的最新信息显示,2月15日之前,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当期纳税申报,“1月份顺利开票、2月份平稳申报”的改革预期目标基本达到。

      改革试点带来的利好是相似的,而企业的情况却各有各的不同。为有效平衡企业税负,上海及时研究制定了与改革试点相配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基本消除了这些企业的后顾之忧。

      其实,“营改增”改革试点在设计中就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利益保障和企业新老税制转换时期的过渡安排。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重点明确:在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同时,还明确了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在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为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相应实行了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试点企业总体税负减轻 更大利好在促进产业发展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究竟有没有加重?这也是此番试点普遍受关注的一个焦点。

      “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而此前,其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企业的税负是否因此加重了?

      上海博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磊说,公司从事文化创意,符合此次税改中“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缴纳税额从改革前的5%营业税直接降至改革后的3%增值税,税负明显减轻。

      “从改革试点企业的情况看,总体税负是下降的。”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分析,小规模纳税人试点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营改增”的真正利好远不止于减负。来自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多家试点企业反映,“营改增”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先行先试,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营改增”改革试点首站为何选在上海?财政部有关专家表示,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在上海市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国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从宏观来看,实施“营改增”改革正是一项与服务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重要的税制改革创新,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推动三次产业融合。特别是,在这次改革试点中,国家将税制改革与实施结构性减税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方面。

      就微观而言,这项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创新经营业态、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和扩大就业。企业“细胞”的进一步激活,必将带来经济社会的整体繁荣。

      为了确保改革试点顺利实施,上海市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近期,上海财税部门对试点初期部分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滚动审核,及时预拨财政扶持资金。预计在3月初,首批财政扶持资金将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