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降低险资投资股权不动产门槛
呼呼尽快出台险资参与保障房建设实施细则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宋薇萍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松保险机构直接投资股权范围;扩大保险机构间接投资股权基金的范围和类别,如夹层基金和FOFs(投资基金的基金)等目前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产品,在不久的将来,或将成为现实。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总裁杨超在其提交的提案中建议,适当降低《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中相关要求,制定出台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给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权衡风险、自行决策,改变目前名为备案实为行政审批、有制度办法而无法开展投资活动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内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规模也得到了迅速积累,截至201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达到5.9万亿元。但是,如何确保和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的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2011年我国保险投资收益率只有3.6%,仅高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0.1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投资收益高度依赖资本市场,在当前国内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导致保险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
虽然新《保险法》和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名义上已经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但目前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开展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在投资团队、投资资质、投资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保险机构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满足,形成‘门虽然打开了、但门槛很高’,渠道名义上放开了、但仍难以实质性运作的尴尬局面”,杨超指出。
杨超在其提交的《关于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促进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提案》中建议,支持大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以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方式开展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并给予相应的资产管理资质;支持以保险机构为主体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医疗机构等经济实体。
而保障房建设是政府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的基础性民生工程,也是各方极为关注的议题。中央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宏大目标,而保障房建设在未来五年将面临1.3万亿元至1.5万亿元资金缺口的挑战。
根据保监会《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6.01万亿元,理论上最多将有6000亿元可用于不动产投资;同时,我国保险资金中有75%以上是寿险资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这些特点都符合保障房建设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要求。
杨超在其《关于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提案》中提出三个建议: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政策引导;国家税务总局减免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投资收益的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