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
公开增发到期失效
公开增发到期失效
2012-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记者 徐锐 ○编辑 祝建华
精工钢构今日披露,公司公开增发一事于2011年7月25日获证监会核准生效,有效期至2012年1月24日。但由于多方不利因素,未能在批文有效期内启动发行工作,故本次公开增发方案已自动失效。
根据原增发方案,精工钢构拟公开增发不超过825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9.7亿元,用于投资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等四个项目。
精工钢构表示,公开增发方案失效后,公司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对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了审慎地分析、评估。经公司确认,公开增发方案确定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部分已以自筹资金开始建设的项目,将继续以自筹资金方式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其余项目也将继续在公司“打造钢结构建筑系统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下逐步有序开展。此外,公司2012年1月9日获得公开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的批文,故公司现金流仍能充分保障各项正常生产经营和资本性开支需求。
但精工钢构强调,考虑到将来发展需求,公司未来不排除进一步股本融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