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3月5日起广发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700001)。广发证券同时开办新增代销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以广发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其中,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参加广发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为: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基金,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重要说明:
1、以上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广发证券投资本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广发证券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广发证券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广发证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传真:020-87557689
网址:www.gf.com.cn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叶俊林
客服电话:400-800-4800
传真:0755-23990088
网址:www.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