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翔股份
获15亿元沥青采购代理合同
获15亿元沥青采购代理合同
2012-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元东 ○编辑 邱江
路翔股份今日公告,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与辽宁省交通厅就辽宁省交通系统路用沥青的采购与供应签署《2012年度沥青采购供应委托代理合同》,该合同执行预计产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12.82亿元和512.8万元,分别占公司2010年度的108.462%和19.98%。
公告显示,辽宁省交通厅委托辽宁路翔代理采购30万吨符合JTG F40-2004标准,并同时满足辽宁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建设及维修工程路用沥青技术指标的重交沥青,并负责协调和办理辽宁省交通系统的沥青运输、储存业务,供应最终结算数量按用户确认单数据实结算。本合同涉及金额大约15亿元(含税,并按照目前重交沥青市场均价5000元/吨计算),但合同为代理合同,代理费为20元/吨,辽宁路翔的营业利润主要体现在代理费上,合同履行期为2012年度。从双方历年的交易来看,今年交易规模最大,其中2009年-2011年度辽宁路翔分别代理采购的重交沥青为9万吨、15万吨和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