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系”跃居并列第二大股东
⊙记者 颜剑 黄蕾 杨伟中 ○编辑 于勇
兴业银行定向增发融资的面纱终于被揭开。
兴业银行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行决定向中国人保资产、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20.72亿股股份,融资约264亿元。此次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
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就此强调,此项融资方案既符合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而夯实资本基础后,将有效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人保系”跃居第二大股东
兴业银行公布的预案称,上述四家机构将以12.73元/股的价格,分别斥资175.72亿元、52.07亿元、20亿元、16亿元参与认购13.8亿股股份、4.09亿股份、1.57亿股股份,1.26亿股股份。定向增发完成后,人保资产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分别持有该行总股本的10.92%、3.18%。
人保资产所披露的信息称,如果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的新发行股份数量少于兴业银行申请发行的股份数量,兴业银行在确保人保资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拥有不低于兴业银行并列第二大股东的持股地位的前提下,可以相应调整人保资产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数量及认购金额。
这意味着,此次定向增发将使得“人保系”拥有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的地位。截至2011年9月30日,恒生银行持有兴业银行13.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8%。此次公开发行之后,“人保系”将持有与恒生银行相同数量的兴业银行股份。
不过,“人保系”并无意谋求兴业银行最大股东之位,对此其已向兴业银行作出上述承诺。兴业银行公布的预案显示,该行与人保资产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人保资产及其关联机构支持福建省财政厅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谋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公司支持人保资产作为公司的不低于并列第二大股东的持股地位。
因此,投行人士将此笔交易定义为财务性投资,与中国平安战略收购深发展相比,性质大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人保系”参股兴业银行,所动用的资金乃是保险资金。其中,以人保财险所委托资产认购兴业银行4.9%的股份,其余股份分别以人保集团及人保寿险所委托资产认购。
一位投行人士分析称,之所以没有动用自有资本金,是因为人保财险受到了偿付能力吃紧的约束。
在港上市的人保财险去年中报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9%。这是自2007年底以来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首度回到150%以上,刚刚达到保监会规定的充足II类公司水平。
对于兴业银行而言,“人保系”公司的入主,无疑缓解了其对资金的饥渴。但对于“人保系”而言,参股兴业银行一案,除将来可能实现的财务收益外,是否还能有其他如交叉销售等收获,目前仍是未知数。
“相对同业来说,兴业银行的网点数量并不算多,因此,公告中所透露发挥业务协同效应,估计实际效应不会很明显。”一位投行人士分析称。
资本充足率获大幅提高
兴业银行称,此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截至2011年9月30日,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0.92%,核心资本充足率8.08%。
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唐斌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兴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进而有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提高盈利能力,为实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另据了解,在兴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也披露了其中期资本规划,明确了该银行未来三年资本充足率将动态符合监管要求,力争未来几年资本充足水平高于同类银行平均水平,维持资本充足银行的良好市场形象。
平安证券的报告称,兴业银行若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融资300亿元左右,将提升2012年核心资本充足率近2个百分点,融资完成后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分别达到11.5%和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