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徐州开发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8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20%。(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8%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5.2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八)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增信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承诺在付息或兑付首日前五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22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暂时资金流动性不足。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国资公司: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徐州经济开发区: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的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1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张赴宁
联系人:谷永忠、权宇韬
联系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9号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0516-87735518、87936609
传真:0516-87793402
邮政编码:22100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李莘、李艳东、刘庆刚、符晨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74、88085377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叶海钢、姚超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卓著中心606
联系电话:010-66213900-313
传真:010-662907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全、张慎祥、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3、85130207、85130791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卢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38991500
传真:021-38571373
邮政编码:200122
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汪夏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755-82033481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三、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营业场所:徐州市中山南路56号
负责人:郭健
联系人:朱丰
联系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56号
联系电话:0516-87893065
传真:0516-87793902
邮政编码:221000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陈宏青
联系人:朱永华、郭锋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7层
联系电话:025-83721886-117
传真:025-83716000
邮政编码:210009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刘洪芳、唐春连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七、发行人律师: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9楼
负责人:程栋
经办律师:程栋、王茜、仲丛乐、张国际、刘建业
联系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902A室
联系电话:0516-82360258
传真:0516-82360258
邮政编码:221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徐州开发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8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20%。(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8%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5.2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八、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止。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一日,即2012年3月7日。
十、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2年3月7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
十二、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增信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承诺在付息或兑付首日前五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22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暂时资金流动性不足。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为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资金监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依照该银行机构内部的合法授权文件和与发行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和《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第3年开始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立提前偿还条款,于2015年3月7日、2016年3月7日、2017年3月7日、2018年3月7日、2019年3月7日分别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赴宁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基本建设投资;园区内项目投资及投资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发行人是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是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开发区经营建设的唯一投资主体和资产管理运营平台,担负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开发、转让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代表开发区管委会对直接控股、参股的企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在徐州市政府的指导下,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承担工业园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和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等任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274,497.13万元,负债总额443,211.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1,246.29万元。2010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279.49万元,利润总额27,24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635.86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原名徐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9日,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徐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徐政复[2005]29号文)批准,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组建了徐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本次出资业经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徐众合验字[2005]第043号)。
2010年3月21日,经国务院国办函[2010]52号文批准,徐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6月,发行人更名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由“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12月31日,根据发行人股东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其中,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4亿元,资本公积转增1亿元。本次出资业经徐州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徐中信验字[2010]第215号)。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唯一股东。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开发区管委会决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2、执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决定;3、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4、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5人,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派,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照规定的程序,拟定公司关于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各项投资经营的规划、计划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2、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业务、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3、受董事长委托,可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并处理有关对外事务,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5、拟定公司规章制度;6、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与变动必须上报董事会批准;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决定对公司员工的奖惩;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严谨有效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资金财务、工程建设以及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设办公室、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财务部、国土征迁办、招商部、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七个职能部门,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图如下所示:
■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发行人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投资或控制的主要企业如下:
■
六、发行人投资或控制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一)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90%的股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国际商务区的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商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9,667.05万元,负债总额33,980.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686.45万元。201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865.38万元,利润总额3,841.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1.17万元。
(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7万元,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政工程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货物仓储;工业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5,393.41万元,负债总额78,307.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046.83万元。201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58.51万元,利润总额-29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5.20万元。
(三)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现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集中式供水;机井、管网及供水设备维修、维护;供水器材、阀门、水表、配件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430.01万元,负债总额16,17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257.90万元。201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5.91万元,利润总额142.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55万元。
(四)徐州市金桥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徐州市金桥用电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万元,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7.8%。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供用电工程设计;防腐工程施工及维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377.38万元,负债总额27,582.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94.78万元。201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60.19万元,利润总额36.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1万元。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张赴宁:男,1961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新沂县农业局农技员、团总支书记,共青团新沂县委副书记,新沂县邵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共青团徐州市委副书记、书记,睢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衡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徐州市副市长,徐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现任发行人董事长。
丁维和:男,195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丰县马楼乡农技员、团委书记,丰县农业局科教股股长、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徐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铜山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睢宁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铜山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贾旺区委书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
朱明勇:男,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徐州市规划局设计室技术员,徐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助理工程师,开发区规划处副处长、处长,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规划建设局局长。现任发行人董事。
仇玲柱:男,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徐州肉联二厂团委书记,邳州市市委办公室秘书、科长、副主任、保密局局长,邳州市碾庄镇党委书记,邳州市运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邳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邳州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现任发行人董事。
王黎明:男,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盐城市财政局企财科驻厂员、财政信贷员,滨海县坎北乡工业公司财务副经理,徐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副科长,徐州市城南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年8月起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二)监事
汤文浩:男,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徐州人民广播电台编辑、记者,《中国引进报社》编辑、记者、部门负责人,山东省郓城县挂职副县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工委书记。现任发行人监事长。
丁延沛:男,196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徐州市劳保公司财务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历任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监察室副主任、纪工委副书记、财政局局长兼会计结算中心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
刘雪媛:女,1964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江苏省煤矸石研究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历任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招商一局副局长。现任发行人监事。
隋振升:男,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徐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财务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历任开发区三产办企管科科长,财政局科员、副局长,审计局副局长、局长。现任发行人监事。
王希力:男,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5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新沂市物资局、金山桥开发区宣传处。历任金山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局长。现任发行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王黎明: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董事”部分。
谷永忠:男,196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徐工集团新兴事业部财务总监,徐州中国淮海食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徐州城南开发区财政局结算中心主任、副局长,2009年7月起,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47.0%,城镇化规模居全球第一。温家宝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率提高到51.5%,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到2015年城镇化率将达到52%左右,到2030年达到65%左右。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城镇化之路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其中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失业人口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划内容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城市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督,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元左右。力争到2015年,36个大中城市的管网覆盖率达到100%,设市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平均达到85%;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3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随着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范围将不断扩大,由原来中心城市过度承载的资源、交通、市政等压力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完成向郊区城市的转移,城市功能将向具有明确分工的副中心城市演变,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因此,“十二五”期间仍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量非常繁重的时期,也是市政建设企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作为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四个特大城市和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徐州市的发展受到了国家及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直走在全市经济发展的前列,是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排头兵。目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培育发展了以工程机械和专用车辆为主的装备制造、以太阳能光伏和风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以生产性物流和软件服务外包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等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工业电子、现代食品、生物制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从2005年“二次创业”以来开发区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0多亿元,新建道路达130多公里,形成了“五纵五横”的骨干路网框架,五年累计完成拆迁面积近400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70万平方米,近2万户农民迁入新居。
为节约土地资源、置换建设用地指标,保证地方财力稳定增长并带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耕地资源不减少、建设用地指标不增加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集聚,安排安置房的建设和居民安置,促进了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服务功能、人居环境的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城东大道环境提升、大庙大黄山镇区改造、中心镇创建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利用京沪高铁站台开通的优势加快启动高铁国际商务区东区建设,大力推进高铁国际商务区西区功能性项目建设,继续做好中德东方鲁尔生态产业园以及清洁技术产业园、光电产业园、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等功能片区建设,不断完善开发区综合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开发区的城市综合功能,将其搭建成为承接国内外产业资本转移的一流载体平台。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随着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地方财政实力明显增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开发区分别实现财政总收入30.63亿元、35.65亿元和62.75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0亿元、11.46亿元和16.18亿元;开发区实现税收收入21.81亿元、25.13亿元和36.51亿元;2009年、2010年财政总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16.39%和76.02%;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33.26%和41.19%;税收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15.22%和45.28%。发行人的业务与开发区的发展密切相关,作为徐州市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支持和打造的国有资产运营和项目建设主体,发行人承担了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152.8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面积60平方公里,是徐州市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随着开发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基础设施需求的不断增加,发行人的行业龙头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竞争优势
1、突出的区位优势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北部,是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最大城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居京沪两大都市中间位置,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五大节点城市、江苏省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徐州交通便捷发达,陇海、京沪两大铁路干线纵横交会,已经开工建设的京沪高铁、徐兰高铁和规划中的京福高铁在徐州贯通;5条国道、20条省道、5条高速公路在徐州纵横成网,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50公里,在中国地级市中位居前列;徐州京杭大运河港口是全国内河十大港口之一,距离连云港国际港口只有200公里;徐州观音机场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国内20多条航线;鲁宁地下输油管道纵贯境内,已经形成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五通汇流”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
徐州作为江苏省唯一的资源型城市和传统老工业基地,其发展受到了国家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1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徐州经济社会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了对徐州市的城市定位和发展引导方向:建设以工程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能源工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和商贸物流中心、旅游中心,成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近年来,徐州市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五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6.93亿元,同比增长13.90%,较2005年翻了一番;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2.16亿元,同比增长35.20%,较2005年翻了两番。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坚实的保障。
2、良好的产业环境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徐州市新型工业化的主阵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地,已培育发展了以工程机械和专用车辆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太阳能光伏为主的新能源,以生产性物流和软件服务外包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工业电子、特色食品、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装备制造已形成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建材机械、风电设备、节能燃控设备五大系列200多个品种。工程机械产业是装备制造业的龙头,形成了以徐工为核心、卡特和斗山等企业为骨干,从主机到关键零部件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太阳能光伏从多晶硅起步,短短五年时间,迅速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中能硅业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已形成2万吨多晶硅、3GW铸锭、500MW切片的产能。目前在开发区已形成中能硅业、协鑫硅片、艾德太阳能等企业上中下游战略合作、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系统集成的产业链条。现代物流业集聚效应凸显,星丰、丸全等一批大型生产性物流企业相继崛起。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兴未艾,江苏浩辰软件等一批重大项目进区入园。随着产业环境的日臻完善以及规模效应的逐渐体现,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将会进驻开发区,从而为发行人提供更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
3、行业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开发区管委会授权从事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和安置房建设等业务,处于区域性行业垄断地位。发行人业务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随着徐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开发区建设的加速推进,发行人的业务量和效益将进一步增加。
4、高效的管理运营能力
发行人擅长运用和整合开发区的资源,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达到利润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发行人作为开发区主要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和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担负着开发区内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和安置房保障等重要任务,一方面获得政府在政策、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公司一贯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战略,在投资政府性项目时建立了独特的运营模式,所有政府性项目均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签订商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关系,对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避免非市场性因素干扰,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作为开发区管委会重点构建的资产管理经营平台,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统筹经营相关的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国有资产,在促进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发行人的业务主要围绕开发区的建设,与开发区的发展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对承担的开发区一级土地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商务协议,约定由开发区管委会支付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分成收入;对承担的安置小区等民生项目建设,发行人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包售协议,按约定价格由管委会一次性买入或分期买入;对已建、在建的商务办公楼、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功能型项目,以租售方式形成收入;对水电工程项目,收取工程施工收入以及水电费收入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一级开发、安置房销售、工程施工和代建项目等。此外,发行人通过下属公司向开发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供电供水、物业管理形成的收入也是其收入重要组成部分。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
近三年来,发行人的园区开发、安置房建设、供水供电、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各项业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业务稳健快速发展。发行人已累计投入资金60多亿元用于园区开发建设,开发面积达55平方公里,新建道路达130多公里,形成了“五纵五横”的骨干路网框架;标准厂房建设方面,科技企业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已竣工验收,园区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完工并全面投入使用。科技企业产业园三期标准厂房总面积5.3万平方米,已开始动工;安置房建设方面,新增拆迁面积300多万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了拆迁安置楼234.23万平方米,建成蟠桃安置小区一至九期、上山村小区、沈店安置小区、坡里安置小区等,安置农民26,010户;此外,发行人还承担了开发区内供水供电保障工程、道路绿地养护管理以及各产业园区、商务区的物业管理等工作。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与开发区的发展密切相关,为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了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有效地配合了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将紧密围绕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投资关系,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积极推进公司做大做强。未来几年,公司目标形成集开发建设、公用事业、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板块为一体的产业格局,进一步提升对园区开发建设的保障能力、持续发展的盈利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优质资源配套能力,使公司逐步发展壮大为独立经营、管理规范、业务健康发展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8 -2010年度审计报告(苏天会专【2011】29号)。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8-201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有关财务指标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年平均数(2008年按期末数计算)
5、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年平均数(2008年按期末数计算)
6、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年平均数×100%(2008年按期末数计算)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年平均数×100%(2008年按期末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情况。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8亿元,其中12.1亿元将用于徐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四期);5.9亿元将用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意大利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一、徐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四期)
1、项目建设背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基础设施虽初具规模,但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出入境通道、过境通道、连接港口及铁路站场的集疏运通道仍有待完善,即将开通的京沪高铁站又给经济开发区进出交通带来较大负担。为配套徐州高铁站的路网建设,改善开发区交通状况,完善内部路网和市政配套管线,整体提升开发区的城市功能,开发区根据规划,拟完善内部骨架路网,构建开发区东、北方向的快速干道和主要连接干线。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道路5条、改造道路2条,累计长度41,190米;建设桥梁9座,以及相应配套的管线和附属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开发区连接徐州市城区、徐州高铁站及绕城高速、京福高速、宁徐高速的对外交通工程和开发区内部路网工程;桥梁工程指在构筑城市道路交通网时,在与城市排水通道、河流相交处,需配套建设的各种桥梁或涵;管线工程包括随道路铺设的给水管线工程、雨水排水工程、污水收集工程和供电工程等;附属工程指配套设施,包括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道路沿线照明和绿化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205,442.6万元,所需资金由发行人多渠道筹措解决。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发改投资【2009】667号文件批复。
4、项目进度
该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目前徐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工程城东大道、杨山路、一○四国道北延、徐贾快速路已完成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路基施工,其余路段正在进行路面挖除工作。城东大道滨河桥、城东大道房亭河桥已完成围堰、桥墩、桥柱工程,目前正在实施预制梁、板搭设工程,一○四荆马河桥、一○四京杭运河桥已完成勘查、设计、招投标、水下钻孔桩浇注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桥柱墩、桥柱浇注工程;其余桥梁正在进行勘查、设计工作。截至2011年5月底,已累计投入51,043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徐州市人民政府与发行人已就该项目签署委托代建协议,项目完工后由徐州市财政局回购。根据协议,本项目收益率为16.3%,同时发行人每年还将按项目投资额提取0.5%的项目管理费。
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意大利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工业园区作为一种工业合理布局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业企业的集聚,以发挥集聚效应。意大利工业园项目所在的区域属于山地工业区,建设前大部分土地为荒地和弃置地,为了有效地开发利用园区土地,开发区借鉴意大利建设工业园的丰富经验,拟建设新型的意大利工业园,引进意大利产业集群型模式,把引进轻工机械类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业)作为工业园的发展方向,促进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道路、铺设管线、绿化山体和整治水体等。受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由发行人承担该项目的建设任务。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总长度21,400米,道路面积355,110平方米;道路沿途铺设给水管85,000米,电力、通信管网21,400米;道路绿化548,000平方米;整治及绿化山体17公顷;整治水体0.41公顷。该项目总投资为98,574万元,所需资金由发行人多渠道筹措解决。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0】95号文件批复。
4、项目进度
该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京福高速公路东侧,园区北部、中部场地平整完成约130万平方米,其余场地将按计划进度平整。园区道路GA、GD、GE线已完成路基、垫层、沥青下封层、粗粒式沥青砼铺设工作,已开始铺设细粒式沥青砼、配套管网已全部完成;GB、GC、GF线已开始基槽开挖、路基压实工程,配套管网已开始基础铺设工程;破碎山体、水塘已完成初步清理工作,正在实施净化工作。截至2011年5月底,已累计投入19,80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意大利工业园开发整理的土地出让。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意大利工业园占地面积193公顷(折合约2,895亩),可用于出让的土地为2,520亩,其中工业用地约2,300亩,商业用地320亩。工业用地均价按25.6万元/亩计算,商业用地均价按240万元/亩计算,则项目土地总收益约135,680万元。
三、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拒绝发行人的划款指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1、募集资金运用原则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60%。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8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按年付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将在债券发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建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各期利息和本金的统一支付。偿债资金具体安排是:债券存续期的第二年至第七年,发行人于每年还本/付息前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发行总额的10%、10%、20%、20%、20%、20%作为偿债资金到专项偿债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及时偿付。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强大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根本保障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1,274,49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31,246.29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262.75万元、149,802.54万元、144,279.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1,872.63万元、22,960.47万元、21,635.86万元。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2011年京沪高铁徐州站在开发区开通运营,发行人继续承担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高铁国际生态商务区的建设。此外,根据开发区“十二五”规划,未来几年发行人还将负责承建包括光微电子产业园、工程机械产业园和意大利产业园等各产业园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承建城东大道东段综合整治、水利改造等生态环境工程,杨山路东段改造、港区路新建等道路畅通工程,镇区截污、天然气利用等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等工程。随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续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及前期投入逐步产生效益,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和业务经营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强大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偿付的根本保障。
(二)发行人投资项目的稳定回报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稳定来源
发行人在投资或承担政府项目时均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签订商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保障公司的盈利安全。对受管委会委托承担的道路、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发行人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项目工程管理费;对安置小区等民生项目,由发行人与管委会签订包售协议,项目建成后管委会按确定的价格一次性买入或分期买入安置;对已建、在建、拟建的商务办公楼、标准厂房、人才公寓、体育活动中心等功能型投资项目,发行人对外出租,按年收取租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开发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四期)项目和意大利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已分别与徐州市人民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上述两项目的建设情况签署了收入实现协议,每年均可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发行人规范的管理、独立的市场运作模式将保证所投资项目获得稳定的回报,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稳定来源。
(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良好发展趋势是发行人的坚实经济基础
近年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长步伐持续加快。2010年全区业务总收入1,272亿元,增长36.8%;实现GDP264.3亿元,增长22.6%;实现工业销售收入931.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890亿元,分别增长28.8%和28.0%;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27.6亿元,增长62.1%,占全区业务总收入的比重达到25.75%,比上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11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30亿元,分别增长30.8%、25%和57.9%;实现自营进出口21.5亿美元,其中出口10.5亿美元,分别增长93%和89.9%;实现财政总收入62.7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6.18亿元,分别增长76.02%和41.24%。2011年1月份,开发区财政总收入达到11.2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6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90.70%和129.8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总量稳定上升,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经济环境持续向好为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发行人业务经营规模亦随之逐渐扩大,持续盈利能力必将随之增强。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发行人签订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协议》第四条规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承诺在付息或兑付首日前五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22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暂时资金流动性不足。该流动性支持贷款,极大地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增加了多一重的保障。
(五)优良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支持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不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获得流动性贷款支持,而且与其他金融机构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保持着正常稳健的银行贷款融资能力,可以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以为发行人提供补充偿债来源。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综上所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实力雄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行人经营收入稳定可靠,偿债措施保障有力,可以充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还。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安排,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另外,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方针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园区建设,是开发区改善交通条件、完善配套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开发区管委会的高度重视。随着开发区管委会对发行人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发行人自身盈利实力的不断增强,发行人自身经营收入可完全覆盖本期债券发行的本息。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可能存在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土地开发、道路桥梁的修建、园区配套设施的开发、环境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开发区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发行人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徐州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合理规划开发区内的产业投资布局,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所在行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经营领域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发展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用地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都将导致公司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另外,公司作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实体,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
发行人组织结构合理,经营管理规范,其经营业务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密切相关,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安置房销售收入、工程施工收入、代建收入、水电费收入和物业费等,其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发行人将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加强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机会,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二)项目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四期)建设和意大利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调配储运的要求比较高,如果在项目管理和技术上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项目建设施工中存在某些不可抗因素,如恶劣天气、意外事故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完工或增大施工建设成本的风险。
对策:
在项目的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公司将通过内部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资金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将坚持投资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如期按质竣工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级别是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基于对发行人的外部运营环境、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1、徐州市交通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经济发展较快;
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经济稳步发展,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3、公司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唯一的土地一级开发、安置房建造及基础设施承建主体,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委托土地开发协议》及《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框架协议》,未来收入及利润较有保障;
4、大量土地资产的注入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有效地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二)关注
1、公司后续规划的投资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入中有一定比例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取得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正式发行申请前必须获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目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适当。
六、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协议》,该流动性支持贷款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同时为发行人还本付息提供保障。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的《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合法、完整、有效。
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符合《债券管理通知》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九、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符合《债券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
综上所述,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不存在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权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三)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审计报告(连审);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董事会关于发行债券的决议及股东同意发债的批复。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张赴宁
联系人:谷永忠、权宇韬
联系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9号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0516-87735518、0516-87936609
传真:0516-87793402
邮政编码:221004
(二)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莘、李艳东、刘庆刚、符晨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74、88085377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2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经营范围 | |
持股比例 | 持有单位 | ||||||
1 | 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 2007.06 | 13,000.00 | 90.00% | 10.0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国际商务区的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商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 |
2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1992.08 | 11,757.00 | 100.00%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政工程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货物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工业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技术咨询、服务。 | ||
3 | 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00.09 | 5,000.00 | 10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集中式供水;机井、管网及供水设备维修、维护;供水器材、阀门、水表、配件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 |
4 | 徐州市金桥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9 | 2,050.00 | 97.8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供用电工程设计;防腐工程施工及维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 | |
5 | 徐州金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2.04 | 510.00 | 92.16%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水电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 | |
7.84% | 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 ||||||
6 | 徐州市嘉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4.05 | 300.00 | 96.67%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物业管理;道路保洁,垃圾、渣土清运;园林绿化保护;小型土建;机电、水暖安装、维护;建筑材料销售。 | |
3.33% | 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 ||||||
7 | 徐州市南方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2001.12 | 50.00 | 80.0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 园林工程设计、施工;花卉、盆景销售、租赁;道路保洁服务。 | |
20.00% | 徐州市金山桥自来水有限公司 |
业务类别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土地一级开发 | 97,719.02 | 67.73% | 45,391.54 | 30.30% | 33,937.75 | 42.28% |
安置房销售 | 31,416.00 | 21.77% | 91,569.40 | 61.13% | 39,270.00 | 48.93% |
工程施工收入 | 7,482.28 | 5.19% | 4,625.70 | 3.09% | 3,181.29 | 3.96% |
代建收入 | 3,185.96 | 2.21% | 4,958.27 | 3.31% | 1,328.35 | 1.65% |
水费收入 | 1,620.09 | 1.12% | 1,310.60 | 0.87% | 1,010.20 | 1.26% |
电费收入 | 1,703.14 | 1.18% | 1,315.49 | 0.88% | 1,120.70 | 1.40% |
物业管理 | 986.73 | 0.68% | 419.75 | 0.28% | 321.19 | 0.40% |
其他 | 166.27 | 0.12% | 211.80 | 0.14% | 93.26 | 0.12% |
合计 | 144,279.49 | 100% | 149,802.55 | 100% | 80,262.74 | 100% |
项目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资产总额 | 1,274,497.13 | 932,518.17 | 281,034.76 |
其中:流动资产 | 999,126.52 | 720,697.74 | 138,664.31 |
非流动资产 | 275,370.61 | 211,820.43 | 142,370.45 |
负债总额 | 443,211.46 | 376,888.40 | 163,609.15 |
其中:流动负债 | 165,711.46 | 117,888.40 | 64,609.15 |
非流动负债 | 277,500.00 | 259,000.00 | 99,000.00 |
股东权益合计 | 831,285.68 | 555,629.77 | 117,425.6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31,246.29 | 555,590.80 | 117,386.76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144,279.49 | 149,802.54 | 80,262.75 |
主营业务成本 | 117,515.94 | 120,546.45 | 66,166.02 |
营业利润 | 22,095.42 | 25,341.65 | 11,635.34 |
投资收益 | 173.77 | ――― | -49.58 |
利润总额 | 27,241.81 | 28,743.20 | 14,988.21 |
净利润 | 21,636.27 | 22,960.60 | 11,872.7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21,635.86 | 22,960.47 | 11,872.63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56.14 | -35,563.13 | 34,945.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509.76 | -82,193.78 | -56,272.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930.38 | 166,140.61 | 26,943.1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76.77 | 48,383.70 | 5,615.60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流动比率 | 6.03 | 6.11 | 2.15 |
速动比率 | 2.07 | 2.49 | 2.08 |
资产负债率(%) | 34.78 | 40.42 | 58.22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38 | 1.78 | 1.17 |
存货周转率 | 0.22 | 0.56 | 15.18 |
总资产周转率(%) | 13.07 | 24.69 | 28.56 |
净资产收益率(%) | 3.12 | 6.82 | 10.11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万元) |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批准文件 |
徐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四期) | 205,442.6 | 121,000 | 59.87% | 徐发改投资【2009】667号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意大利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 98,574 | 59,000 | 59.85% | 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0】95号 |
合计 | 304,016.6 | 180,000 | - | - |
地点 | 序号 | 承销商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北京市 | 1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大厦5层 | 樊玮娜、王慧晶、詹茂军、彭林江 | 010-88085997 010-88085995 |
2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卓著中心606 | 叶海钢、姚超 | 010-66213900-313 | |
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 张全、张慎祥、 杨莹 | 010-85130207 010-85130791 | |
上海市 | 4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 卢逸 | 021-38991500 |
深圳市 | 5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 | 汪夏如 | 0755-82033481 |
发行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