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德棉 公告编号:2012-L014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2年2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1#A座1601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联模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7,087,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1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12年2月18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同意97,087,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2年2月)全文刊登在2012年2月18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97,087,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陆阳律师、刘冬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