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2-00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向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10%;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2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向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矿业”)提供20,000万元贷款,用于江南矿业的经营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10%,利息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末月的20日,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情况介绍:
名称:江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象阳镇府前路10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元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6880万元
主营业务:采矿设备、乳化液泵站及配件、液压支架阀及配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支护产品、煤矿机械设备、电机车配件、矿用设备、矿用防爆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对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江南矿业总资产为人民币449,856,298.7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8,203,138.13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6,851,576.25元(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计算。
3、委托贷款利率及利息的计付:固定利率年利率10%,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本年末月的20日,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4、委托贷款的偿还:到期收回本金。
5、贷款担保:乐清市朝阳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人情况介绍:
名称:乐清市朝阳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虹桥镇虹桥西路18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72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投资。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乐清市朝阳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6,903,756.4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9,385,153.01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8,673,261.21(未经审计)。
担保人与借款人及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自有资金取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2、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用于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资金拆借项目,本次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3、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向外累计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6,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