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虚报新股开盘价账户限制交易
(上接封一)如在“吴通通讯”上市首日,该账户在9:15至9:19期间共申报买入17笔合计145.9万股,特别是在9:16至9:18期间,分别以30元、40元、50元、45元的价格申报买入,每笔申报二、三十秒后撤销申报,然后再次申报与撤销申报,最高申报价格较发行价12元高出316.67%,导致该股虚拟成交价涨幅一度达233.3%,同时其关联账户以21元申报卖出该股500股,全部成交获利,至9:30该账户将其余买入申报全部撤销,无一股成交。2011年以来,“瞿某”所持两个账户在“吴通通讯”、“开能环保”、“围海股份”等新股上市首日多次发生上述异常交易行为,累计申报买入137笔,合计792.8万股,全部撤单,同时其本人及关联账户共卖出相应的新股20笔,合计0.95万股。
该负责人指出,“瞿某”为牟取不当利益,在新股首日集合竞价期间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新股开盘价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而且影响了股市的资源配置,破坏了二级市场新股价格形成机制,危害了股市的健康。
该负责人强调,抑制新股首日炒作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基础和保障。日前,深交所已向社会公布了新股上市首日重点监控的六种异常交易行为,明确监管原则,再次警示炒新风险。下一步,深交所将把抑制新股炒作作为近期首要工作之一,进一步加大抑制炒新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六种异常交易行为,特别是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期间高价申报、虚假申报或巨量申报影响开盘价的账户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同时,将积极研究、探索抑制新股炒作的针对性措施,健全完善新股首日交易制度,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维护新股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该负责人还提醒投资者,抱着追涨杀跌的“赚快钱”心态进行投资,易被他人利用,更易助纣为虐,反噬自身。广大投资者务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远离炒作之风,回归价值投资、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