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2-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2-00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持有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本公司)股份272,400,000股,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26.395%,是宏达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宏达实业于2012年3月5日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
14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6%),解除日期为2012年3月
5日。
2012年3月5日宏达实业将其所持有的14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6%)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3月5日。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72,400,000股。其中271,67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