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96 公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号:2012-007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2年3月6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与新宇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达成共同拟投资设立固废综合处理利用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本次投资尚待董事会审议,投资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3月6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与新宇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大丰市签署《合资经营合同》,拟投资6600万港元设立《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共同对外投资意向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中闸村二组,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乙方:新宇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开道16号德福大厦2109-2112室,法定代表人:奚玉
乙方为香港创业板新宇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HK8068)的控股子公司。
2、对外投资意向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6600万港元设立《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拟经营范围:工业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以工商核准的范围为准)
双方拟出资及占比情况:
甲方:出资3366万港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占拟成立公司51%的股权;
乙方:货币出资3234万元,占拟成立公司49%的股权。
出资金额按照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
该项目总投资132,000,000港元,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由该公司自行解决。
合营公司拟注册地:江苏省大丰市华丰工业园区
该公司经营期限拟为50年。
3、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4、董事会安排
合营企业董事会将包括五名董事,其中三位将由甲方提名及其
中两位将由乙方提名。合营企业董事会主席将由甲方提名。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目前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要包括医院卫生机构和一些工业生产企业,涉及行业主要为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生物制品等,部分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方面的问题,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制约了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
本项目应用高新技术对工业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利用,可减少相关企业处置危险废物的成本,有利于政府加大对固废的管理和综合利用,使得企业可将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鉴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考虑,特设立该公司。
2、对公司的影响
盐城市目前正在运营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仅有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不能满足盐城市废弃物产生量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随着大丰市海洋经济开发区规模的不断壮大,也急需固体废弃物处置企业的设立来完善园区的配套设施,从而减少相关企业处理危险废物的成本,使企业可将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企业的产品质量提高和更新。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该公司建设周期拟定为一年,项目投资回报期为五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共同投资的公司为固废综合处理利用企业,该公司的环评、安评等政府审批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按照约定,本次投资为在六个月内投资到位,但项目投资建设尤其是专有设备选型及购置安装有一定的周期,加之公司设立初期的综合处理利用能力不能充分发挥、该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因此,短期内难以达到规模生产。随着园区医药化工产业的发展,加上国家对固废标准的提升等,项目未来有较大提升空间,投资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展开二期投资。
3、该项目运营后,处置固废的定价权由物价部门核定备案,收费标准将影响该公司的预期收益。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