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2-004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数423,390,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李长青先生主持。
2、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数420,085,279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数3,305,398股。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21,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2,027,67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其中:A股同意420,000,000 股,占A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85,279股,占A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B股同意1,313,000股,占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72%;反对1,942,398股,占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76%;弃权50,000 股,占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1%。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刘怀宽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