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版)
(三)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796,604.79 | 30,640.22 | 38,559.46 |
营业总成本 | 488,485.79 | 28,812.64 | 36,231.27 |
营业利润 | 308,118.99 | 1,838.48 | 2,328.19 |
利润总额 | 308,437.00 | 2,676.43 | 3,162.34 |
净利润 | 230,341.37 | 2,149.40 | 1,852.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128.23 | 1,617.81 | 1,383.27 |
(四)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1,444.71 | 47,995.48 | 46,304.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4,110.32 | 43,115.79 | 37,80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334.39 | 4,879.69 | 8,496.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3,154.28 | 158.67 | 910.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374.43 | 5,328.10 | 7,372.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779.85 | -5,169.43 | -6,461.9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77.51 | 15,330.00 | 9,38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785.17 | 13,317.68 | 9,815.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07.66 | 2,012.32 | -435.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5,006.59 | 1,722.59 | 1,599.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700,275.24 | 5,268.66 | 3,546.07 |
二、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6.4亿元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1.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 发行人权益比例 |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 占比 |
(一)洋河股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1.1 | 10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 | 62,385 | 34.05% | 12,000 | 56% |
1.2 | 名优酒酿造技改工程(二期) | 110,609 | 34.05% | 12,000 | 32% |
小计 | 172,994 | 34.05% | 24,000 | 41% | |
(二)箭鹿股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2.1 | 精梳毛织品及服装生产线扩建项目 | 60,000 | 75.91% | 27,000 | 59% |
2.2 | 高档精纺呢绒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0,000 | 75.91% | 13,000 | 57% |
小计 | 90,000 | 75.91% | 40,000 | 59% | |
(三)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16,000 | ||||
合计 | 80,000 |
(一)10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10年2月1日经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01000407。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2,400吨酒罐、800吨酒罐、400吨酒罐、双目生物显微镜等设备257台套,引进C02培养箱、气相色谱仪、生化培养箱等设备46台套,形成年产陈化老熟10万吨名优酒的生产能力。
洋河股份于2010年5月11日、28日先后发布了有关本项目情况、董事会决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的公告。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2,385万元,其中研发中心总投资约22,193万元,名优酒陈化老熟储存罐区总投资约40,19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名优酒陈化老熟储存灌区的基酒灌和成品散酒罐已经基本建成,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60%,项目进展顺利。
(二)名优酒酿造技改工程(二期)
1、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09年12月28日经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00905805-3。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物培养基地、酶制剂研发中心、制曲粉碎车间、发酵厂房等,建筑面积共731,812平方米。购置曲粮进料系统、曲粮粉碎及采曲配套系统、酿酒车间设备、陶坛、发酵泥培养房设备、陶坛库配套设备等设备30,184台套,淘汰相应设备,形成33,500吨/年名优基础酒生产能力。
洋河股份于2010年5月11日、28日先后发布了有关本项目情况、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保荐人意见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的公告。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1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2,709万元,流动资金7,9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已建设酿酒车间近20万平米,2个收酒站、糟厂、发酵泥车间已经投入使用,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39%,项目进展顺利。
(三)精梳毛织品及服装生产线扩建项目
1、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10年3月12日经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21001712-5。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厂房14万平方米,购置设备1,551台套,形成年产精纺呢绒1,500万米和服装90万套的生产规模。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已新建标准厂房6万多平米,高速电脑平缝机和12台剑杆织机已经到厂调试,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45%,项目进展顺利。
(四)高档精纺呢绒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于2010年4月26日经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3021001738-2。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进自动络筒机、细纱机、倍捻机、拉幅定型机等相关配套高效节能设备177台套,形成年新增精纺呢绒900万米生产能力。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30日,2条前纺生产线、4条制条生产线、8台细沙机和30台自动络筒机已经到厂调试,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的40%,项目进展顺利。
(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为配合发行人的战略规划,实现国有资本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支持下属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发行人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1.6亿元将用于补充发行人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发行人自身经营需要以及下属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合理安排资金逐期投入,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框架
发行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向投资者和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发行人内设财务部,专门负责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融资管理及预算分析。
(三)发债募集资金运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集中管理债券募集资金,配合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当期的资金需求和缺口情况,合理配套资金,并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从而提高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及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8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设置了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以回避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风险。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收益与现金流。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收益与现金流。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2008~201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852.38万元、2,149.40万元和230,341.3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83.27万元、1,617.81万元和81,128.23万元),2008~2010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快速增长,盈利能力良好且处于较高水平,现金流充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将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充足资金。未来公司将努力壮大主导产业,调整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未来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为本期债券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发行人的白酒、纺织等业务在江苏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更是宿迁市的支柱产业,一直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随着全国内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与消费升级,以及发行人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发行人必将获得更多的市场需求,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在宿迁市政府全力打造“酒都宿迁”的背景下,发行人未来将获得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并随之产生持续而稳定的经营收益,为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优良的资信为本期债券按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支持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与多家商业银行存在稳固的合作关系,外部融资渠道通畅。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仍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四)良好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保障
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期内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内部收益率较高,市场竞争力强。上述项目实施后,公司营运收入将进一步增加,显著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上述项目的内部管理,以降低经营成本,保证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保证。
(五)资金监管协议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和兑付的安全性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监管银行)签订了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将在监管银行处开设偿债资金专户,同时明确了监管银行负责监督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最终核准的用途进行使用,并负责归集到期兑付资金,保障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归集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安全性。
偿债资金专户是指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账户,账户内资金仅能划付至本期债券的债券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个计息年度兑付日/付息日前7个工作日之前,将当期应偿付利息和本金划付至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六)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保障债权人利益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委托监管银行作为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监管银行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事项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发生持有人尚未得知的对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或本息兑付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发行人应当立即或不得迟于发行人知悉相关事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应立即向债券持有人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债权代理人应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该等重大事件包括:
1、 发行人到期难以偿付利息或本金;
2、 发行人发生超过最近一期(年度或半年)净资产10%或以上的重大亏损或损失;
3、 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兑付的重大仲裁、诉讼;
4、 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停产、资产重组及申请破产;
5、 发行人拟进行重大债务重组、拟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或发生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情形;
6、 发行人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7、 本期债券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终止上市;
8、 法律法规或债券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制订和签署进一步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近期经济波动较大,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到期按时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发行人作为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主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其收入及还款来源为其下属公司的利润分配。发行人对于持有下属公司股权及其资产的划转不因本期债券的条款而被限制,发行人下属公司也没有协议项下的责任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发行人获得其下属公司分配的利润需经过相关程序及批准。如果未能履行上述程序及批准,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现金回报,亦会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多个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通常比其它行业低。综合来看,发行人的业务具有抗周期性风险的特征。但是在经济景气下行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涉及白酒、纺织、担保等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
2、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的参控股企业较多,涉及行业广泛,虽然可以分散风险,但是对发行人的分权管理、项目管理、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财务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有一定的投资回收期、长期债务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利率上行,发行人将面临债务负担上升的财务风险。
4、项目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有一定的投资回收期,如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项目施工期被延长、项目运营状况偏离预计目标,从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如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行使出资人权利,对下属公司采取多种方式促成其履行利润分配的必要程序并获得必要批准,从而使投资收益以现金形式收回,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发行人主业现金流稳定,政府给予有力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同时发行人制定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偿债资金的专门管理,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
3、流动性风险对策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同时尽力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下属公司的行业周期有所差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互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2、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深化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做好企业绩效评价、干部考核等各项工作,推进各业务板块的整合,积极发挥股东作用监督下属公司的经营,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财务风险对策
发行人下属公司与各大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跟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4、项目建设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了项目可行性的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并对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并保证项目按期竣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主要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产发”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宿迁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公司作为宿迁国有产业类资产整合主体的突出地位、旗下白酒业务的市场竞争优势以及债务负担较轻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管理磨合、白酒业务基酒生产能力拓展和销售费用控制以及服装产品亏损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主要优势
1、经济发展环境良好
2002~2010年,宿迁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3.6%,尤其是2005年以后,增速均高于江苏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市内产业经济发展迅速,二、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提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林木加工、机械电子四大产业基本成型,不断优化的经济和产业环境为公司奠定了较好的发展基础。
2、宿迁国有产业发展平台地位突出
公司作为宿迁市产业类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体,旗下拥有宿迁市支柱产业酿酒和纺织的主要龙头企业—洋河股份、双沟酒业和箭鹿毛纺,产业实力突出。未来宿迁市政府还将以公司作为工业发展平台,促进辖区内工业的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公司地位将进一步巩固。
3、白酒业务具备较强竞争实力
近年来公司白酒业务发展迅速,洋河股份中高端白酒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蓝色经典”系列也建立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洋河股份上市成功后,双沟酒业被逐步整合进入洋河股份,在经营、管理和品牌的协同效应下,酒业板块有望获得长足发展。
4、债务负担较轻,融资潜力较强
随着公司盈余积累和股东资产注入,近几年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率分别降至36.08%和3.92%,整体债务压力处于低位,债务再融资能力提高。
(三)主要关注
1、管理磨合尚需时间。
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主要子公司划转入公司后,不同管理体制的相互对接和磨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管理效率可能受到影响。
2、白酒业务基酒生产能力和费用控制需关注。
公司近年来白酒业务发展迅速得益于有力的市场开拓,但销售费用也相应出现较大增长,未来如何将销售费用控制在与业绩匹配的水平将是公司的挑战。此外,公司的基酒生产能力对市场开拓速度的限制也值得关注。
3、服装产品亏损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公司的服装销售均出现亏损,一定程度影响了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期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律师。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依照程序获得各个阶段的各项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所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
四、本期债券承销和发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六、本期债券发行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发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申请材料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2、《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08~2010年的审计报告
5、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6、本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7、《债权代理协议》
8、《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青海湖路17号(江苏银行办公大楼)12层
联系人:范晓路
联系电话:0527-81686005
传真:0527-81686002
邮政编码:2238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sqcy.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晏志凡、胡浪玢、祁正雷、张全、杨莹、刘国平
联系电话:010-85130379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108.com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 | 杜永良 谢 丹 | 010-85130869 010-85130660 |
2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5层 | 王慧晶 詹茂军 | 010-88085995 010-88085128 |
3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20楼 | 聂冬云 | 0755-82026985 |
4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 谢文贤 侯宇鹏 | 0755-82707748 010-88091750 |
备注:标注“▲”的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