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信用卡消费信贷规模控制
全国政协委员、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
取消信用卡消费信贷规模控制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于勇
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快速发展拓宽了消费市场空间,全国政协委员、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在提交的两会提案中建议,对信用卡消费信贷取消规模控制,进一步优化消费信贷资本计量口径,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居民消费增长。
信用卡极大地激发了70、8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消费群体热情。2011年信用卡全年消费达到4.1万亿,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为22.6%,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据统计,信用卡消费交易额多增长1000亿元,将拉动全国居民消费增长0.8个百分点,带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但赵宇梓认为,对信用卡消费贷款规模管控抑制了消费增长。
目前,信用卡贷款全额纳入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管控,但信用卡刷卡消费形成的贷款具有20天至50天免息期,并且75%以上的贷款为全额还款,本质上等同借记卡或现金消费。因此,赵宇梓认为,对处于免息期内的这部分贷款进行管控实际是限制了正常消费,而发卡机构因贷款管控实施的限额限次也容易引发投诉和纠纷,这样做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同时,信用卡风险资产计量带来较大资本压力。近三年来我国信用卡不良率总体维持在3%以下,主要发卡行保持在2%以下,低于发达市场5%以上的不良水平。但从资本占用情况看,我国现行权重法的资本占用计量结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内部评级法。
赵宇梓称,经测算,2011年现行权重法计量的全国信用卡资本占用1990亿元,是内部评级法的7.5倍,即使采用即将出台的新资本管理办法,资本占用也要达到1010亿元,是内部评级法的3.8倍。由此可见,计量信用卡风险资产采用的风险权重过高,不能完全准确反映我国信用卡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较高的资本占用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配置向信用卡倾斜,进而抑制了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与国家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不符。
因此,赵宇梓认为,应对信用卡消费信贷取消规模控制,在保证监管效果、效率前提下,对信用卡免息还款期内的消费余额不纳入规模控制,信用卡分期付款则统一纳入消费贷款规模控制,以引导和鼓励居民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