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与一般公司选择先向下修正转股价作为“抵御”回售的第一道防线相反,燕京啤酒在回售实施完毕后不久才宣布将向下修正转股价。为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获得股东支持,大股东燕京公司还承诺“十二个月内不减持股票”。如此“倒置”的做法,或许是近期转股活跃度提升所致。
燕京转债于去年4月15日起开始转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1.66元。但由于去年下半年市场低迷,公司股价连续破位,转债持有人转股动力严重缺乏。尤其是11月起股价跌幅较深,自12月1日至今年1月13日,燕京啤酒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70%,即15.16元,因而触发回售条款。1月17日,燕京啤酒直接“跳过”向下修正转股价程序,宣布燕京转债进行回售并于2月10日公布结果。在共计11.3亿元的转债规模中,最终有2.67亿元选择回售。剔除公司大股东持有的6.4亿转债,选择回售的比例并不低。
尽管大面积回售的顾虑并不存在,且燕京啤酒现金充裕也无需面临较大压力,但燕京啤酒并未采取通常的下调转股价做法仍显得有些“另类”。因为下调转股价需满足的“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不少于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85%”条件,决定了燕京啤酒触发回售势必先触发修正条款,但公司在当时并未提议修正。反之,公司则是在回售进行完毕不满一个月后,突然提出上述动议。燕京啤酒昨日公告称,此举目的为促进转债尽快转股,价格确定为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中较高者。
“这样的做法确实比较不同。不过,在市场下行阶段向下修正转股价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近期转股热情明显活跃,比如工行、石化转债近两周每周转股金额都达到十几亿元,从市场角度看,这个时候鼓励转股显得比较可行。”某位金融工程研究员如此评价。
在市场持续低迷阶段,若担忧触发回售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向下修正转股价,则必须提前15天发出议案,但是期间若股价持续低迷,即使股东大会通过议案,甚至还是可能出现股价跌破新回售触发价的可能,回售依然无法避免。此前,新钢股份就险些发生这一状况。或许正因为此,燕京啤酒选择了先回售,而后看转股热情启动才决定下调转股价。
同时,因转股价下调将不利于股东,而燕京公司手持转债无法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或为加大议案通过率,燕京公司昨还承诺,自今年3 月8日起至明年3月7日的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燕京啤酒股票。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燕京转债已有2.62亿选择转股,再剔除已回售部分,余额约为6亿,与大股东所持转债规模相当,“促进转股”更多是针对大股东而言。从上述逻辑上讲,燕京啤酒选择在此时提出向下修正转股价,是否代表认为公司股价已经度过“最艰难时期”?燕京啤酒股价1月初内创出阶段新低后,近期上涨明显,昨日收盘价15.52元较最低点已上涨20%。
同时,就在转股价下调议案发布前,燕京转债已“闻风而动”。3月7日上涨2.93%,昨日消息发布后再涨5.02%,由3月6日的102元已涨至110.26元。显然,由于转股价下调,燕京转债的内在价值再度提升,价格也“水涨船高”。
燕京啤酒将于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调转股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