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开庭
⊙记者 宋元东 ○编辑 裘海亮
备受关注的*ST大地欺诈发行案近期或有一个最终的结果。*ST大地今日公告,公司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将于2012年3月15日9时30分在昆明市中院第二法庭审理。
*ST大地欺诈发行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2011年8月17日,*ST大地收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的刑事责任。2011年9月6日9时30分,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均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4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均为缓刑;其中,何学葵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由于*ST大地造假花样繁多,堪称欺诈上市的标本,影响恶劣。上述决结果一经宣布立即遭到市场和媒体的广泛质疑,新华社直斥不痛不痒的处罚无异于鼓励上市公司造假,传递出的是一种资本市场惩戒功能缺失的信号,有媒体调侃该处罚为“罚酒三杯”;知名律师严义明甚至当即建议检察院应抗诉。
今年1月31日, *ST大地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该院认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检察院的抗诉虽然姗姗来迟,但依然受到了公众和法律专家的广泛支持。
*ST大地表示,由于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同时,公司还发出风险提示,本次案件进展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股票将从2012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停牌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此外,如果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也面临暂停上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