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2-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股票简称:深圳燃气 编号:临2012-004
深圳燃气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原保荐代表人吴卫华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委派程思思女士履行本公司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程思思女士、刘文宁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程思思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业务总监,法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2007年7月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1年4月加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并完成了深圳燃气非公开发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