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 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6日-7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才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安泰科技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安泰科技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安泰科技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39,645.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000,295.15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90,812,708.57元,减去本年实施2010年度现金派发102,584,849.74元,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500,029.52元,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7,728,124.47元。本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84,720,153.82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安泰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安泰科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安泰科技2011年年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安泰科技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安泰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安泰科技内部控制专项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经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止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们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泰科技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安泰科技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才让、王臣、田志凌、杜胜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调整安泰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原因,同意取消2名激励对象方玉诚、王胜利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资格并注销其获授且尚未行权的合计21.136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3名。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4名董事才让、王臣、田志凌、赵士谦为本议案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三、审议《关于调整安泰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注销11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44.882万份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注销2名激励对象获授且尚未行权的合计21.136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61.682万份调整为1,195.664万份。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股份的公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4名董事才让、王臣、田志凌、赵士谦为本议案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四、审议《关于安泰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同意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9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共391.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51元。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4名董事才让、王臣、田志凌、赵士谦为本议案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五、《关于安泰科技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签订合资合同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设立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授权总裁班子设立天津产业基地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目前产业用地及其配套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班子投资不超过4,250万元在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购地不超过250亩建设产业基地,主要用于公司新材料产业项目,并在武清区杨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天津分公司。公司将充分利用天津市在区域经济和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助力公司产业发展。
十七、《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见附,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2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7日
附: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
原文:
为规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修改为:
为规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经2012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八条
原文: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事业部、控股公司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提前知悉或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其他知情人员。
修改为: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3、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 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相关人员,包括: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对手方和其关联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6、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人员;
7、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外部单位人员;
8、接触内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
9、由于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三)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人。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三章 登记备案
原文:
第九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以及知情人的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与公司的关系等相关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当内幕信息发生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依据各项法规制度及时控制内幕信息的传递和知情范围;
(二)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并及时对内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备案材料至少保存3年以上。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如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遇到可能因内幕信息泄露导致的股价异动时,公司应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修改为: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件1),如实、完整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二条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管理制度第十条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履行外部信息报送职责,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十条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若发现内幕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进行核实并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 10 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进行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所列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并应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递延至第十八条,并修改
原文: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不得操纵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修改为: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不得操纵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公司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发出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附件 3)等方式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附件1
原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
证券简称 | 安泰科技 | 证券代码 | 000969 | 报备时间 | 年 月 日 | ||||
内幕信息事项 | |||||||||
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 |||||||||
序号 | 名称或姓名 | 工作单位 | 与公司关系 | 职务 | 证件号码 | 证券账户 | 联系方式 | ||
注: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分别报送备案。
2.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单位的,证件号码需填写营业执照号码,与公司的关系需填写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等,无需填写工作单位、职务;
3.内幕信息知情人为自然人的,证件号码需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修改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简称:安泰科技 公司代码:000969
内幕信息事项:
序号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称(个人填 写姓名) | 内幕信息知情人企业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知悉内幕信息时间 | 知悉内幕信息地点 | 知悉内幕信息方式 | 内幕信息内容 |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 | 内幕信息公开时间 | 登记时间 | 登记人 |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注: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就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分别报送备案。
2、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要填写是上市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等;是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
3、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5、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6、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6、新增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附件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安泰科技 公司代码:000969
所涉重大事项简述:
交易阶段 | 时间 | 地点 | 筹划决策方式 | 参与机构和人员 | 商议和决议内容 | 签名 |
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7、新增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附件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您/贵公司属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为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对公司和个人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特此告知:
1、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控制本公司内幕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如因保密不当致使相关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4、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保密义务,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本公司将依法移交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5、本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请给予配合。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 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6日-7日召开。会议实到监事4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安泰科技2011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安泰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安泰科技内部控制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安泰科技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安泰科技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调整安泰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安泰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93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股份的公告》和《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3月30日9:00(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2、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3、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4、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安泰科技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签订合资合同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2012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3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回执单
截至2012年3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