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 2012临-00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两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牛化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为了做强主营业务,改善财务状况,拟采取市场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59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高于22亿元(含22亿元),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年产5万吨PVC糊树脂搬迁改造工程、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
根据金牛化工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金牛化工拟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6亿元,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5,890万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为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原定年产5万吨PVC糊树脂搬迁改造工程使用募集资金27,145.86万元、偿还贷款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不再实施。公司承诺作为唯一认购对象,以16亿元人民币、按6.18 元/股以现金方式予以认购,金牛化工不再进行市场询价发行(具体内容详见金牛化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