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编号:临2012-05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0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董事郭京平、张红伟、邓新华、卢建权、陈铁生、王珍,独立董事王绍军、李新天、覃继伟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郭京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40007号《审计报告》,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62,174,236.77元,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2,543,651.76元,201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630,585.01元,资本公积金840,440,329.07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方案,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扩大化成箔、腐蚀箔生产规模,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暂由公司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资金需求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1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承办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审计机构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鉴于原聘任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编号:临2012-06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0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五次监事会议,监事吕根品、张高山、马江龙、吴天贤、吴磊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根品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公司2011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1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1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1年,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编号:临2012-07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目前部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及适度扩大生产规模,这部分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仍然需要一定的关联交易,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必需的原则,确定2012年度关联交易。2012年度具体关联交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宜都化成箔需要火力发电公司给其供电、供蒸汽,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自备电厂建厂的目的和供用电双方的协商确定,预计交易金额 76,600万元;按市场价格结算,采购蒸汽预计交易金额1,105万元。
2、与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宜都化成箔需委托长江机械加工零配件,按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交易金额850万元;同时向长江机械出售旧小收箔管,计交易金额80万元。
宜都化成箔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火力发电公司和长江机械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精箔”)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因东阳光精箔生产需要复化铝锭,而乳源阳之光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制品”)需要废铝用于生产复化铝锭,2012年度东阳光精箔需向阳之光铝制品采购复化铝锭3200吨左右、交易金额5100万元左右,采购铝锰合金1200吨、交易金额2700万元;阳之光铝制品向东阳光精箔采购废铝3800吨、交易金额4500万元,采购铝渣800万元,采购铝锭1200吨、交易金额2400万元,价格以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的铝锭月平均价格为基准,按各类复化铝锭和废铝分类结算,具体明细价格见购销合同。
2、东阳光精箔向深圳东阳光和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包装材料、柴油等,合计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左右;。
东阳光精箔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之光铝制品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持股比例为5.952%)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阳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北兄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的股东;所以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纯铝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高纯铝公司需要火力发电公司给其供电,预计交易金额3830万元;需要长江机械给其加工零配件,按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交易金额75万元。
高纯铝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火力发电公司和长江机械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龙湾机械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龙湾机械发生机械加工等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结算,交易金额合计1000万元左右。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龙湾机械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因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药业”)提供药品包装盒、产品说明书、报表纸等印刷服务,按市场价格结算,其交易金额1600万元;为深圳东阳光的控股子公司和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以及阳之光铝业提供印刷、运输、五金材料和化工产品等,按市场价格结算,其交易金额合计600万元左右。
阳之光铝业是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南北兄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的股东;深圳东阳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1、乳源东阳光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公司”)给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供电,按市场价结算,交易金额200万元左右,以后每年交易金额300万元左右。
2、公司部分子公司向韶关安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安能”)采购包装材料等,按市场价结算,交易金额700万元左右。
3、深圳东阳光原承租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房屋的合同终止执行,改为由深圳东阳光和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业“)分别承租,总租金不变,今年重新签订房屋承租合同,租期十年,每年租金分别是4,046,550元和2,910,000元。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东阳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水力发电公司和广东药业是深圳东阳光的间接控股子公司;韶关安能是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南北兄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的股东,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其他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宜都化成箔与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机械”)的关联交易
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去年下半年签订的宜都化成箔向龙湾机械采购24条化成生产线和调和系统2套,按市场价结算,预计金额为9100万元,尚未执行完成,本年度继续执行;同时本年度增加采购24条化成生产线和调和系统2套,按市场价结算,预计金额为9100万元。
宜都化成箔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龙湾机械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宜都化成箔与宜都东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去年宜都化成箔与工程公司签订的厂房等总包承建合同,总金额1.4亿元,去年完成交易金额94,370,550.93元,其余部分本年度继续完成。
宜都化成箔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工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乳源化成箔本年度需向龙湾机械采购18条腐蚀生产线和调和系统1套,按市场价结算,预计金额为9115万元。需委托龙湾机械加工零配件,按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交易金额500万元;向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药业“)出售蒸汽,交易金额270万元。
乳源化成箔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龙湾机械和乳源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龙湾机械:龙湾机械是2002年6月18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发、生产;电子材料类、包装材料类机械设备;模具、卫生洁具、太阳能器具及专用设备。产品内外销售”。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龙湾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2、工程公司:工程公司是2004年5月13日 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2年8月17日)”。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工程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火力发电公司: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9,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供电、供热、蒸汽及其附属产品的和产和销售;电力(热力)技术、工程、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送变电工程、电力(热力)工程承包、技术咨询和服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4、长江机械:长江机械是2004年4月15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关压力容器、电子专业设备、测试仪器;机械加工(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从其规定)”。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5、阳之光铝制品:阳之光铝制品是2011年08月31日在韶关市乳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铝锭;铝器件加工。”,是阳之光铝业的全资子公司。阳之光铝业是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952%),因此阳之光铝制品为本公司关联方。
6、深圳东阳光: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元件的购销;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字第1017号审定证书规定办);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7、香港南北兄弟:香港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高纯铝公司、宜都化成箔等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8、韶关安能:韶关安能是2009年1月5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龙船湾。韶关安能是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其为本公司关联方。
9、乳源药业:乳源药业是2010年3月5日在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下坝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医药行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乳源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10、长江药业:长江药业是2001年8月8日在湖北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7,08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38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销售化学原料药(甲硝唑、苯溴马隆、替米沙坦、硫普罗宁、兰索拉唑、磷酸奥司他韦、盐酸伐昔洛韦、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冻干粉针剂”。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11、广东药业:广东药业是2003年12月2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200万美元,注册地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筹办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技术生产和销售各类新型药品制剂产品项目。(筹办期不得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广东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12、水力发电公司:水力发电公司是2010年3月11日在韶关市乳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主营业务范围为“新能源开发投资”。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水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2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京平、张红伟(深圳东阳光控股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邓新华(深圳东阳光董事)、卢建权(阳之光铝业控股股东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东阳光控股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2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
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有效。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2-08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2012年4月7日(星期六)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4月7日早上10:00时准时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白云天园林宾馆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六、《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七、《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12年3月30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董事会邀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股权登记日:截止2012年3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6、会议报到时间:2012年4月7日早上9:00-10:00
7、会议报到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白云天园林宾馆会议室
8、联系人:张旭先生、杜宏先生;
9、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10、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
4、邮编:523871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1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