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12-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2—00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大网新”)通知:浙大网新于2010年8月2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5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已解除证券质押;于2011年11月1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解除证券质押。前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12年3月9日,浙大网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5%)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自2012年3月9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前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大网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9,448,1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8%,浙大网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质押及司法冻结数量为70,952,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5%,占浙大网新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32%。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