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攀国投”)。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1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8%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5.2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第六年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以投资者第五年行使回售权后的债券总额为基数,每年兑付投资者该基数额度20%的本金。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8、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0、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12、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攀国投/国投公司/公司:指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发改委:指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公开发行:指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
上交所协议发行: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的发行方式。
发行文件:在本期债券的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63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法定代表人:贺云海
联 系 人:陈涛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联系电话:0812-3352866
传 真:0812-3334391
邮政编码:617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 系 人:黄凌、谢常刚、仲崇岗、赵筱露、
余雷、张春晖、张全、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596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 系 人:杨霞、陈智罡、石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23层
联系电话:010-84683556、84682335、84682275
传 真:010-84682936
邮政编码:100027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 系 人:汪浩、张华、梁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20、57601917、57601916
传 真:010-57601991
邮政编码:100140
三、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 系 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 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 经 理:王迪彬
联 系 人:刘盈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143
传 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四、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联系人:邱晓波
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0号万科V派9楼910号
联系电话:028-68597295
传 真:028-68597271
邮政编码:830002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 系 人:李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06
传 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六、发行人律师:四川东荣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金业大厦五楼
负 责 人:杨华侨
经办律师:刘栓宁、邓春生、刘耀鹏
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金业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812-3355161
传 真:0812-3355881
邮政编码:617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攀国投”)。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1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8%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5.2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是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
(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5亿元。通过承销团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承销团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三、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3月13日。
十五、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从2012年3月13日到2012年3月15日;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从2012年3月13日到2012年3月19日。
十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12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2日止。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第六年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以投资者第五年行使回售权后的债券总额为基数,每年兑付投资者该基数额度20%的本金。
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人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五、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六、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七、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与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第五年提供回售选择权;从第六年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以投资者第五年行使回售权后的债券总额为基数,每年兑付投资者该基数额度20%的本金。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未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施办法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后5年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法定代表人:贺云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75,036,200元
联 系 人:陈涛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联系电话:0812-3352866
传 真:0812-33343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国投”、“发行人”、“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依托自身优势,完成公用事业建设经营,并通过金融服务等资本运作手段,引领社会资金投向对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以便在引领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中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攀国投注册资本金为51.75亿元,资产总额为110.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2.52亿元。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68亿元、5.42亿元、5.87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亿元、1.95亿元、2.21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998年10月,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攀办函[1998]155号)批准同意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2000年7月,根据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部分企业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的批复》(攀国资企[2000]12号),攀枝花市政府以投资于地方企业的国家资产总计12,740.24万元对攀国投增资,本次增资后攀国投注册资本为32,740.24万元。
2000年,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授权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分国家资本的批复》(攀财商[2000]27号),攀枝花市政府以投资于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11,069万元及攀枝花宾馆的9,157万元对攀国投增资。本次增资后,攀国投注册资本为54,025万元。
2000年,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的通知》(攀财商[2000]38号),攀枝花市财政局对攀国投注册资本进一步调整,把对攀枝花市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攀枝花市广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剥离出攀国投,用持有攀枝花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的权益对攀国投增资。本次调整后注册资本仍为54,025万元。
2004年,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明确国投公司等五个投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的通知》(攀办发[2004]32号)、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国投公司在新同生的股权划拨金鼎担保公司抵偿为市外贸公司担保损失的批复》(攀国资办[2004]9号)等文件的规定,攀国投减少注册资本28,684.95万元;根据攀枝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国投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的通知》(攀国资办[2004]15号),对攀国投增资62,170万元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914.55万元。调整后,攀国投注册资本为89,140万元。
2007年,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攀枝花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高耗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资本的批复》(攀府函[2006]5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攀国投增资24,320.79万元;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金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资本金的通知》(攀财建[2007]12号)对攀国投增资4,300万元。本次增资后,攀国投注册资本为117,760.79万元。
2009年6月,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攀府函[2009]64号),《关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攀府函[2009]66号),划转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持有的市土地开发公司国有股权340,518.44万元到攀国投,增加攀国投的资本公积,并同意攀国投资本公积340,518.44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为458,254.79万元。
2009年8月,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攀府函[2009]101号)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资本公积59,258.83万元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为517,503.62万元。
三、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的上述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严格贯彻《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根据《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董事会
攀国投不设股东会,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更换。
攀国投董事会由4人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是攀国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向市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报告工作;(2)审定批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事项;(3)听取和审查公司总经理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4)任免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决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奖惩;(6)审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7)制订、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监事会
攀国投监事会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共有监事会成员6名,其中包括监事长1名和职工代表监事2名。
攀国投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高级管理人员
攀国投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按程序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攀国投董事会成员经攀枝花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下设投融资部、产权部、代建部、办公室、财务部5个部门。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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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控股子公司5家,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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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或“金鼎担保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4日,是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攀办函[1999]114 号文批准,由国投公司控股,为攀枝花市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贷款担保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为企业和个人办理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及经济合同提供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建筑工程招投标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420.85万元,负债总额为7,312.7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108.0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5,108.07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291.68万元,净利润611.8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1.81万元。
(二)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创业公司”或“创业公司”)是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月11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攀国投、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8月共同出资设立。
创业公司主要经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等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313.03万元,负债总额为4,212.2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100.8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100.80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利润104.40万元,净利润104.4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0万元。
(三)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开发公司”)前身是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根据攀枝花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关于市土地开发公司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事项的请示>的批复》(攀企改组[2009]4号)文件,攀枝花市土地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攀国投。
土地开发公司主要业务是经营管理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整理和储备及相关服务项目,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7,856.51万元,负债总额为67,133.5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0,723.0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0,723.00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98.52万元,净利润46.5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50万元。
(四)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江钒钛公司” )是2006年6月由原攀枝花高耗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原公司于2001年7月成立,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仁江钒钛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攀枝花市钒钛园区的土地开发投资、对钒钛产业的投资开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7,484.97万元,负债总额为116,860.6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624.2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624.28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812.34万元,净利润3.6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8万元。
(五)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公司” )成立于2003年12月5日,主营业务是经营管理市属国有资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公用事业营运,市政项目代建,矿产资源开发的投资,房屋租赁等。产业投资公司现下设独立核算的六个全资子公司和一个控股子公司,即攀枝花阳光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国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攀枝花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鸿森园林有限公司、攀枝花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7,640.4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157.9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1,482.5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2,440.9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9,725.31万元,净利润3,194.0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4.33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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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成员简介:
1、贺云海,男,1961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米易县财税局挂榜税务所、城关税务所专管员;米易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攀枝花市财政局监察科科员、副科长;攀枝花市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攀枝花市开源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鑫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攀枝花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资处处长;2004年11月至今担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陈涛,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攀钢焦化厂炼焦车间工人、党委宣传部主办科员;攀钢日报新闻部记者;攀钢煤化工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委秘书、董事会秘书;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融资部负责人、投融资管理部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严莉,女,197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攀枝花市财政局工企科、会计科、投资处工作,历任攀枝花市财政局后勤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会计处处长;2009年7月至今,任攀枝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处长;2010年1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简介:
1、孟平,女,1959年生,大专学历,曾在攀枝花市粮食局渡口粮油食品站业务股工作;历任攀枝花市粮食局财会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2、谢宝东,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密地税务所任税务专管员;攀枝花市审计局农林水、工交商审计员;攀枝花市财政局粮食专管员、商贸科(处)副科长、副处长,企业处处长,现任攀枝花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2008年7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3、王发胜,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在中共仁和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工作,历任中共仁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区委副科级组织员;攀枝花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考核统评处副处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至今,任攀枝花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
4、胡昌惠,女,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财政所办事员;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办公室科员、行政科科长;攀枝花市西区审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攀枝花市国资委财务审计处科员、主任科员;2009年至今,任攀枝花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5、罗仁助,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在攀钢设计院情报室工作;历任攀钢日报社记者、编辑、记者站站长、编辑部主任、新闻部主任;2010年2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3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6、鲁黎星,女,1968年生,大专学历,曾在四川省凉山州糖酒公司财务科、攀枝花市二滩风景区名胜区管理局市场开发管理处工作;1999年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贺云海,男,董事,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2、陈涛,男,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3、丁俐文,女,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在攀枝花市新庄发电厂电热分场,攀枝花市二轻供销公司所属商场,攀枝花市金玉工艺美术商场,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投融资部、产权管理部,红格温泉假日酒店工作;2009年3月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
4、李爱平,男,195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攀枝花市路桥总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攀枝花市渡口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攀枝花市新同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董事长;攀枝花市红格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攀枝花市鑫岛游乐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1999年至今,任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发行人作为国有资产和公用事业营运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旗下子公司。从行业上划分,子公司的业务领域涉及水务、金融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行业。
(一)水务行业
1、行业现状
2010年供水行业实现量价齐升,累计自来水产量达到502亿吨,比去年同时期增长18.34%,2010年末终端用户平均水价为3.68元,较上年同期上涨9.83%。但整体上看来,水价远远低于其他生活必须消费品的涨幅,价格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我国污水处理费用水平仍有提价空间。2006年开始国家明确污水处理费全面征收并提高至0.8元/吨水平,到2010年末我国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平均处理费为0.79元/吨,仍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我国污水处理量也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2005年到2009年期间,我国生活污水年平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工业污水年平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截至2010年末,我国城市、县城和部分重点建制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39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0亿吨/日,负荷率约为70%,全年污水处理量为320亿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5%。
2、行业前景
随着国家对于经济增长模式的变化,即从“十一五”期间由出口拉动转变为“十二五”消费拉动,在大消费概念的背景下,消费品涨价成为必要趋势,水作为特殊的消费品,再加上目前水费在人均可支配所占的比例很低,有很强的提价需求。
同时,适逢“十二五”开局之际,未来水务行业将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法规,外部扶持政策仍将持续。2011-2015 年期间,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投资需求为2,200 亿元、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需求为7,000 亿元(包括污泥处理处置投资1,500 亿元)、污水再生利用投资为300 亿元,同时,考虑到农村饮用水、以及污水治理领域至少需要投资千亿元资金。因此,“十二五”期间,水务领域的投资规模将超过1万亿元。
可见,一方面是有限的水资源总量,而另一方面是持续增长的用水需求,随着水价改革的深化,水务行业将因其经营的垄断性、稳定的现金流、相对较低的投资风险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服务业
1、行业现状
目前,中国金融业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监管体系,形成了以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为主的多种股权结构,形成了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截至201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突破94.26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达5万亿元,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约607亿元;10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超过2.24万亿元;62家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超过2.51万亿元。总体来看,我国金融行业的总资产规模已突破100万亿元,银行业仍然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占据绝对关键的地位,其总资产规模占比金融行业总资产规模约在九成左右。
我国的担保行业的发展既是金融市场细分的结果,其本身也是一个金融创新的过程。我国担保行业主要服务领域涉及工业、商业、流通、个人消费等方面。具体业务种类包括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程保证担保、小额担保贷款、住房担保、融资性担保、物流金融担保、政府采购担保等。截至2010年末,我国设立各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900多家,累计为约125万家(次)提供担保总额3.5万亿元。总体来看,我国专业担保机构在风险防范、化解、风险评审、监督控制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专业优势,具有独特的信用增强作用,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会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创业投资市场方兴未艾,创业投资正成在成长为我国民间投资的重要主体,越来越成为企业创业和并购的重要资本力量。2010年,中国创投市场上共发生投资案例约420起,涉及投资总额约为25亿美元,中国创投市场正在走出危机以来的低谷。
2、行业前景
近几年我国金融业发展迅猛,通过改革,中国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金融市场信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不断增强。
随着金融危机后国内经济的反弹,在境内资本市场资金面始终充裕的情况下,担保、创业投资等新兴的金融服务领域发展状况更是持续向好,并将在宏观政策的支持下获得更大的发展前景。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行业现状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6.6%,全国拥有6.22亿城镇人口,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0%至55%,到2050年将达到60%至70%。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基础设施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运行效率低等原因,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交通设施软、硬件严重不足,交通拥堵状况严重;城市配水、排水、供气管网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城市基础设施不足表现尤为明显。
2、行业前景
为了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不适应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发展与经济发展及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项目,将逐步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所面临的环境和社会问题。
未来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逐步实现多元化,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具有规划科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综合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是未来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四)房地产行业
1、行业现状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频次最密集的一年。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42,699.45亿元,同比增长36.6%,不仅远高于2009年的17.8%,且明显高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4.9%的增速;商品房销售面积82,556.00万平方米,销售额为42,289.00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9.8%和17.8%;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63,220亿元,同比增长31.2%。其中,国内贷款11,245亿元,增长25.0%,利用外资656亿元,增长59.0%,自筹资金23,806亿元,增长49.6%,其他资金27,513亿元,增长20.4%。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15,935亿元,增长19.4%,个人按揭贷款7,937亿元,增长13.2%。
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涨幅比10月份缩小0.9个百分点。从2010年的新房销售数据来看,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124元/平方米,仅比2009年同期的4,785元/平方米高出7.1%,较之2009年全年24.2%的增幅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
2、行业前景
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房地产业仍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预计未来10年,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应刚性增强及住房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推动下,房地产行业仍将维持平稳的景气度。但在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规模结构调整进程将加快,运作规范、符合国家政策倾向的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行业地位
自成立之初,发行人即明确了作为攀枝花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市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的职能定位。经过不断经营,其下属子公司在各自相关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其中,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2010年四川省大中型工业企业500强、四川省水生产和供应业“最大规模”10强和“最佳效益”10强称号;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市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担保服务,不断推进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为攀枝花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攀枝花市位于川、滇、黔三省交汇处,是四川通往华南、东南亚、西亚及沿边地区、沿海口岸的最近点;在长江流域经济带上,攀枝花位于长江上游,是长江沿岸城市向川西南、滇西北市场集散的重要节点;在川滇黔结合部,攀枝花作为西部重要的钢铁、钒钛、能源基地和新兴工业重镇,是三省毗邻人口集中的经济中心;在成昆铁路新线、丽攀昭铁路、攀宜沿江高速公路、丽攀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攀枝花地处“十”字交汇的中心,为发行人开展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以及“十二五”期间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攀枝花市经济快速增长,2010年攀枝花市实现GDP为523.99亿元,较2009年同比增长23.56 %;实现市财政总收入为56.49亿元,较2009年同比增长10.4%;实现一般预算收入为38.78亿元,较2009年同比增长11.12%。未来随着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预计攀枝花市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突显。
2、资源优势
攀枝花全市共发现矿产76种,探明储量的矿产39种,得到开发利用的矿种45种。其中,煤保有储量36,947万吨,钒钛磁铁矿保有储量669,374万吨,伴生钛保有储量42,457万吨,共生钒保有储量1,037万吨,冶金用白云岩保有储量36,374万吨,晶质石墨保有储量1,539万吨。同时,攀枝花市水资源丰富,水资源理论蕴藏量达700万千瓦以上,可开发量达到7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过境的金沙江、雅砻江以及支流安宁河、惠民河、永兴河、新庄河。上述丰富的矿产和水利资源为发行人开展矿产开发和水务业务提供了充分的资源保障。
3、政策优势
为了提升攀国投在国有资产经营和公用事业运营方面的实力,攀枝花市先后数次对攀国投进行增资,使其注册资本从最初的2亿元增加到51.75亿元。攀国投下属的土地开发公司承担攀枝花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具有垄断经营地位,按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只有土地开发公司具有开发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按攀枝花市城市建设需要,公司拟每年提供约1,000亩土地供应市场。
4、人才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范运作,以出资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大多为大学本科学历毕业,领导综合素质较高,为发行人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管理人员保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涉及水务、金融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四大板块。
1、水务板块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二级子公司,即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开展与水务相关的建设和运营业务。
水务公司2010年全年累计完成供水量7,313.54万吨,较2009年同比增长12.6%;售水量达到6,228.08万吨,较2009年同比增长6.9%;自来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全年污水和污泥处理量分别达到1,697.05万吨和5,838.2吨,全年COD累计削减4,393.79吨。2010年,水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7,245.92万元;实现净利润1,355.85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5.99%。
2、金融服务板块
(1)担保业务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即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担保业务。
2010年,金鼎担保公司加大对攀枝花市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先后为93户中小企业提供14.17亿元担保;年末在保余额为15.07亿元,在保户数为95户,较2009年同比增长17.82%;实现保费收入3,291万元,较2009年同比增长39.8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3,291.6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98.76万元,较2009年增长42%。同时,公司不断完善自身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担保业务管理制办法》、《在保业务管理细则》、《逾期业务处罚与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担保风险控制力度,资产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金鼎担保公司到期担保业务176笔,涉及金额117,756.64万元,其中履约金额117,346.64万元,代偿410万元,追偿260万元,代偿率为0.35%,无担保损失。
(2)创业投资业务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即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2010年,金源创业公司在确保已投资企业的股权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大投资项目储备力度,加快成熟项目推进速度。目前,公司项目储备库内企业家数增至41家,种子库增至10家,新增投资企业1家,投资总额共计2,800万元。公司重点调查新入库企业12家,主要包括:炜源科技、鼎好太阳能公司、东源锌业、辉达镁业、尚亿科技、攀阳科技、福田科技、博越工贸、三圣机械、龙坤电冶、白云铸造等,并对具备高新技术和发展潜力的四家企业,即龙坤电冶、攀阳科技、白云铸造和三圣机械进行重点关注,为后续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即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土地储备、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2010年,土地开发公司先后完成对西区通力建筑公司机运处储备宗地、丽攀高速路安置点、炳仁公路后段、炳二区主干道全段、百货公司储备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开工建设4个炳二区项目标段(含2009年续建供电项目一个),实际完成工程投资总额为2,677万元,占已开工项目工程量的42.9%;开工建设炳三区8个项目,其中攀枝花市炳三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于2010年10月开工;攀枝花市炳三区G、H、I、J道路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12月开工。
4、房地产板块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即攀枝花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2010年,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金泰·豪园项目的196套住宅及两层商屋顶交房工作已顺利完成,产权证办理资料已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米易河滨·印象项目的274户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已顺利完成;金泰·悦城项目五证已经获批,并完成住宅和商铺销售工作;金泰·境界项目的前期报建手续已经获批并完备,确定施工单位,已完成边坡施工工作。
四、发行人发展规划
在未来发展规划方面,发行人将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为中心,以土地、矿产资源等优质资产为依托,以融资担保、风险投资、金融服务等实业为支撑,将自身打造成为资本市场上一流的国有投资控股企业集团。为此,发行人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进一步纵向延伸金融服务产业链,做大公司金融性资产,使核心层企业做到5个以上。其中,发行人计划入股农村商业银行,设立钒钛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覆盖面,增加对外风险投资企业总数到10家以上。同时,发行人将横向收缩经营范围,进一步整合资源,参、控股企业缩减到15个以下,将公司主业做大、做强、做精。
到“十二五”末,公司资产总额预计达到150亿元以上,优良资产率达85%以上,成为拥有优质土地、矿产资源、金融资产等优良资产的资本经营性企业集团;公司年营业务收入总额预计达到20亿元以上,年净利润达到3亿元以上。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08-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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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二)。
三、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三)。
四、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四)。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发行“2010年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年利率为5.41%,债券期限为10年,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从第六年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以投资者第五年行使回售权后的债券总额为基数,每年兑付投资者该基数额度20%的本金。
除上述债券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介绍
(下转A7版)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1 | 攀枝花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56.92% | 30,665.00 |
2 | 攀枝花市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24% | 10,000.00 |
3 | 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340,599.00 |
4 | 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 100.00% | 21,215.792 |
5 | 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32,385.19 |
董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贺云海 | 董事长 | 男 | 1961 |
总经理 | ||||
2 | 陈 涛 | 董事 | 男 | 1968 |
副总经理 | ||||
3 | 严 莉 | 董事 | 女 | 1972 |
监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孟 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59 |
2 | 谢宝东 | 监事 | 男 | 1963 |
3 | 王发胜 | 监事 | 男 | 1976 |
4 | 胡昌惠 | 监事 | 女 | 1973 |
5 | 罗仁助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68 |
6 | 鲁黎星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196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贺云海 | 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 ||
2 | 陈 涛 | 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 ||
3 | 丁俐文 | 董事会秘书 | 女 | 1963 |
办公室主任 | ||||
4 | 李爱平 | 财务部经理 | 男 | 1956 |
项 目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2008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1,108,820.90 | 985,397.63 | 363,356.46 |
其中:流动资产 | 660,847.30 | 672,138.98 | 301,684.40 |
负债合计 | 461,775.53 | 365,171.91 | 191,355.75 |
其中:流动负债 | 122,338.72 | 209,418.76 | 51,286.91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647,045.38 | 620,225.72 | 172,000.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25,245.65 | 600,835.14 | 161,202.31 |
营业收入 | 58,665.81 | 54,239.79 | 26,782.81 |
投资收益 | 17,640.52 | 11,753.78 | 12,509.14 |
利润总额 | 25,503.46 | 20,983.96 | 16,452.03 |
净利润 | 23,532.02 | 20,546.07 | 16,302.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129.85 | 19,484.85 | 15,150.61 |
发行人: 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