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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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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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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2-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中证500指数(场内简称:工银500)
    基金主代码1648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2年3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3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3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500A工银500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50055150056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公告对基金产品文件中所提到的睿智500份额、睿智A份额、睿智B份额加以引用时,均采用其场内简称的提法称之为工银500份额,工银500A份额,工银500B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工银500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本基金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工银500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1,000,0001.20%-
    1,000,000<=M<3,000,0000.80%-
    3,000,000<=M<5,000,0000.40%-
    5,000,000<=M1000元/笔按笔收取

    注:M为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详细优惠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工银500份额的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的网上交易等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本基金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1年0.50%
    1年<=N<2年0.20%
    2年<=N0.00%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5%。

    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日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工银500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工银500份额的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12年3月19日起,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请。其中,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通过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500元人民币;通过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3、本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010-66583110

    联系人:柳剑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工银500A份额、工银500B份额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工银500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工银500份额、工银500A份额与工银5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财产净值和工银500份额、工银500A份额与工银5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财产净值、以及工银500份额、工银500A份额与工银5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4日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80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月31日正式生效。2012年3月19日本基金将开通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12年3月19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工银瑞信睿智500份额(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工银5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即《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自2012年3月19日起通过场外以及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工银500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工银500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分拆转换成功后方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自2012年3月19日起可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外销售机构。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根据《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一并于2012年3月14日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或登录网站(www.icbccs.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

    以及部分费率优惠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2年3月19日开放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简称“工银中证500指数”;基金代码“164809”)的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业务。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定于工银中证500指数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业务当日起,开通该基金直销的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并对相应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实行费率优惠。

    重要提示: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收费详细方式及本公告未说明相关事项请详细阅读《关于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一、申购费率优惠标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工银中证500指数,使用汇款交易、天天盈及通联支付的方式费率优惠4折起;民生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在线支付费率优惠4折起;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在线支付费率优惠7折起;建行借记卡持卡人在线支付费率优惠8折起;工行借记卡持卡人在线支付方式在优惠期费率为4折起,非优惠期为8折起。以上费率优惠后不得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按原费率标准执行。通过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工银中证500指数的申购费率与网上交易一致,电话交易暂未开通天天盈以及汇款交易的申购业务。

    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标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工银中证500指数,天天盈、通联支付、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民生银行借记卡持卡人费率优惠4折起;建行卡借记卡持卡人费率优惠5折起;工行卡借记卡持卡人在费率优惠期为4折起,非优惠期为8折起。以上费率优惠后不得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暂未开通其他银行卡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icbccs.com.cn/gyrx/wsjy/index.html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四、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