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2-01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3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910,900,000股的64.21%。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畜牧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2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等九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528,555,2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人,代表股份56,340,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人,代表股份584,896,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杜兴强先生、何秀荣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