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 ST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2-001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3月13日在北京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陆晓宝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国家开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项目建设之需要,决定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6亿元项目贷款,期限九年。此笔授信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授信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确保业务的正常进行,决定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授信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