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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38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2年3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2年3月12日15:00—2012年3月13日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对象: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代表股份数359,511,688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1.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 304,304,19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数55,207,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抵押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1、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安丘支行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2、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安丘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3、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安丘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4、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安丘支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5、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寒亭支行申请19,43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6、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寒亭支行申请1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外部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1、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潍坊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7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7,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2、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7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7,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1,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1,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置业有限公司向海阳农信联社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1,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海阳港务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置业有限公司向海阳农信联社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81,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660,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6%;

      反对610,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2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6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5,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58,76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反对615,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弃权1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 陈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