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芮晖 ○编辑 裘海亮
行将让出*ST金马控股权的鲁能集团,在“离别”之前却给上市公司出了一道难题。
*ST金马今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公司《关于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公司为当地低收入农户无偿提供冬季取暖用煤的议案》,昨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未获通过。事实上,股东对该议案投出的反对票只有6.01万股,占表决权比例仅0.01%,而导致该议案最终遭否的决定性力量,则是高达39848.52万股的弃权票;结合*ST金马2011年年报所列股东名单,拥有如上持股规模的股东唯有控股股东鲁能集团一家。与此相对比,*ST金马其余10项议案则获得参会股东100%全票通过。
“鲁能集团之所以投弃权票,是因为对该议案的相关审批授权手续还未办理完成,故没有权力投赞成票。”*ST金马高层人士会后对记者表示。但鲁能集团对该议案不置可否的态度,却将*ST金马“捐煤计划”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根据该议案内容,*ST金马控股子公司河曲电煤(持股70%)将按照山西省政府和忻州市政府相关通知要求,在2011年至2015年需为当地低收入农户无偿提供冬季取暖用煤,其中2011年需提供18.3万吨。该事项将增加河曲电煤2011年成本约3800万元,*ST金马根据持股比例对应减少公司净利润约2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之前,*ST金马上述“捐煤计划”已付诸实施,颇有先斩后奏的意味。2011年年报显示,*ST金马去年营业外支出同比大增535.52%,公司对此给出的解释便是“子公司河曲电煤本期无偿供应‘爱心煤’所致。”如今,该项议案已遭股东大会否决,那么公司此前的“捐煤”举措又该如何定性?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此。根据股东大会的上述投票结果,意味着河曲电煤未来不能继续实施捐煤计划。但在另一方面,山西省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一事则高度重视,在忻州市政府相关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参与供煤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生产企业均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分配计划,自觉主动做好煤炭供应工作。”
一位接近忻州市煤炭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类似河曲电煤的情况此前从未发生过,具体如何处理还有待上级主管部门讨论后定夺。
面对上述局面,未来究竟是停止捐煤还是待时机成熟时召开股东会重新审议该议案?*ST金马方面目前也没有明确态度。“公司管理层还未对河曲电煤后续计划进行讨论。”*ST金马董秘潘广州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