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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0版)
    201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其财务状况和执行情况,以往年度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盛达民爆和聚安民爆销售民爆产品时,其销售价格是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调整民爆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79号)的规定,结合市场原则而确定的价格;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在向金奥博公司购买商品时,其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原则确定。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销售民爆产品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1年。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的标的为雷管、炸药。

    (3)交易定价:按照《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79号)价格并参照市场价格浮动情况确定。

    (4)付款方式:乙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货款,结算方式为支票。

    2、购买商品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根据具体商品约定。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或原辅材料。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付款方式:根据具体商品约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国家对民爆行业管理的特殊管理模式形成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雅安盛达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绵阳市聚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民爆产品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民爆行业特殊销售模式而形成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雅安、攀枝花、绵阳地区、内蒙古包头地区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购买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形成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关联交易的双方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具体的交易价格依据国家指导价格和市场需求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雅安盛达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绵阳市聚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民爆产品的日常销售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民爆行业特殊销售模式而形成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雅安、攀枝花、绵阳地区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购买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形成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品买卖行为。关联交易的双方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具体的交易价格依据国家指导价格和市场需求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雅化集团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基于国家对民爆行业管理的特殊销售模式形成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2、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雅化集团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及雅化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4、申银万国对雅化集团2012年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0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0.5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2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2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7,78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01-5)审验确认。

    (二)拟变更的情况

    根据行业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要资金进行调减,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化建设项目

    因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集团管理提升项目,涉及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为有效实施募投项目,合理分摊成本,根据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内容和受益情况,拟对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渠道进行明确。各公司需求金额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与公司的关系需求资金(万元)来源渠道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1,500募投资金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募投资金
    3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50募投资金
    4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400募投资金
    5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600自有资金
    6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自有资金
    7四川雅化实业集团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800募投资金
    8其他分子公司——1,850自有资金
    合计 7,500 

    对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实施资金,公司将以增资各子公司的方式实施,并分别设立专户予以储存;其他非全资子公司及其他分子公司所需资金由各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2、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

    根据民爆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公司原拟引进的工艺技术在技术的先进性上已不具备优势,经与相关技术来源方沟通,拟采用与其合资方式共同实施该项目。为更好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效力,公司决定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原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原“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专户中,待有公司确定新的项目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再使用该账户的资金。对于该项目已使用的9.74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三)本次变更项目所涉及的总金额为6,280万元,占公司总募集资金额的5.38%。报告期末,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721.61万元,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9.74万元。

    (四)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议案》;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上述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该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入金额为7,500万元,包括集团信息化基础建设及部分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供应链核心应用系统建设、ERP项目集成应用及辅助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的软件、规划、实施服务费用。计划投资期为2011年至2014年。项目实施建成后,可满足集团横向兼并和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扩张需要,大大提高公司在民爆产品制造与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理可复制性,确保股东利益,全面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以支撑企业未来的成长。(详见2011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入资金721.61万元,占总投入的9.62%,其中硬件及网络费133.86万元,软件及规划、实施、服务等费用587.75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存储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雅安分行开设的账号为115813726417的专户中,报告期末余额为68,839,479.77元。(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2、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

    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批准公司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该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入金额为2,83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330万元,厂房建设投资1,200万元,一次性技术转让费用300万元。计划投资期为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该项目投资回报率为19.92%,投资回收期为6.89年。(详见公司招说明书及2011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入资金9.74万元,占总投入的0.34%,其中项目调研费1.51万元,试验用材料款8.23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存储于公司在雅安商业银行新民街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0401200000059756的专户中,报告期末余额为28,633,449.89元。(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基于以公司未来三到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管理改进计划为基础,配合多组织架构的体制、机制、管理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形成满足多组织架构以及控股企业协同运转、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的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没有发生变化。该项目在批准立项时的实施主体是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集团管理提升项目,涉及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为有效实施募投项目,合理分摊成本,根据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内容和受益情况,有必要对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渠道进行明确。本次调整也仅是实施资金来源方式的变化,未对其他方面作调整。

    2、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基于乳化剂技术不断提升,且目前炸药生产技术对乳化剂品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公司原拟引进乳化剂工艺技术已不具优势,经与技术来源方沟通,拟采用与其合资方式共同实施该项目,以保证其工艺技术的持续领先水平。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更好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效力,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对于该项目已使用的9.74万元,该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以自有资金对已使用的项目资金9.74万元进行补足。本次调整,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没有发生变化,也仅是实施资金来源方式的变化,未对其他方面作调整。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暂未有新的投资项目,公司经理层正在努力寻找适合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能为股东带来良好收益的投资项目,待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另行公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渠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议案》,充分考虑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本次对项目资金渠道的调整,更能有效地实施募投项目,合理分摊成本,本次调整未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总体进度造成影响,同意公司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调整意见,同意将因使用自有资金而节余的3,450万元项目资金及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新设立的超募资金帐户储存和集中管理,同意在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充分考虑了民爆行来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也充分考虑了更好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力等因素,同意公司“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原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原“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专户中,待有公司确定新的项目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再使用该账户的资金。同意在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1、关于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和总体进度不会造成影响。同意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资金共计2,550万元,公司将以增资各子公司的方式实施,并分别单独设立专户进行储存。对于非全资的恒泰、柯达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共计3,45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解决,因使用自有资金而节余的3,450万元项目资金转入公司新设立的超募资金帐户储存和集中管理。

    2、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民爆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公司原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在技术的先进性上已不具备优势,经与相关技术来源方沟通,拟引进与其合资方式共同实施该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更好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效力,公司决定“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于该项目已使用的9.74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此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之资金使用事项系围绕雅化集团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展开,本次调整未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总体进度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雅化集团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变更的事项,结合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趋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雅化集团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事项无异议。雅化集团的《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核查意见;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1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建设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鉴于公司有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决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一、使用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管理部门或物资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额度,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募投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募投项目管理部门或物资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4、财务部门应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的同一天,逐笔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等额资金到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流动资金;

    5、各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财务部须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账,按月汇总并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送相关报表及报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保荐机构指定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崔勇、罗捷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进行审核,并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募集资金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主要基于公司有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决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设备购置款、材料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建立了规范的使用操作流程。我们认为,公司此举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雅化集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不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2、针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已经雅化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雅化集团相应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3、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综上所述,雅化集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雅化集团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能够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保荐机构无异议,并指派雅化集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崔勇、罗捷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关于对雅化集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1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逐渐积累了较为充裕的资金,除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按照公司风险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5日审议批准:公司可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购买第一笔理财产品起至2012年3月31日。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积极开展理财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仍将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仍为4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原则和风险控制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相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

    此类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仅限于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如银行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等。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额度:人民币4亿元以内。

    3、理财产品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供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3月2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3月2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2.74%,实际收益率2.74%,合计投资收益为5,254.79元。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5天【2011年3月2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4月6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6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15%,实际收益率3.15%,合计投资收益为51,780.82元。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认购了5,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3月2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4月12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12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25%,实际收益率3.25%,合计投资收益为93,493.15元。

    公司于2011年4月7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4月7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4月14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14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2%,实际收益率2%,合计投资收益为11,506.85元。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认购了5,0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4月1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1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2.1%,实际收益率2.1%,合计投资收益为20,136.99元。

    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5天【2011年4月13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1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1.85%,实际收益率1.85%,合计投资收益为10,136.99元。

    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83天【2011年4月13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重庆国际信托”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3%,实际收益率4.3%,合计投资收益为293,552.83元。该产品是公司受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债权。

    公司于2011年5月4日认购了6,0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三个月【2011年5月4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4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重庆国际信托”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4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665%,实际收益率4.665%,合计投资收益为699,739.50元。该产品是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委托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

    公司于2011年5月4日认购了7,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1年5月4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5月1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4月1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05%,实际收益率3.05%,合计投资收益为81,890.41元。

    公司于2011年5月4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5月4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5月2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2%,实际收益率3.2%,合计投资收益为73,643.84元。

    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5月1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6月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6月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实际收益率4%,合计投资收益为92,054.79元。

    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2天【2011年5月19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5月3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75%,实际收益率3.75%,合计投资收益为36,986.30元。

    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认购了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6天【2011年5月2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5月3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8%,实际收益率3.8%,合计投资收益为24,986.3元。

    公司于2011年6月1日认购了7,0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三个月【2011年6月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重庆国际信托”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3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6%,实际收益率4.6%,合计投资收益为804,964.50元。该产品是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委托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凉山矿业有限发放的贷款。

    公司于2011年6月8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6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6月1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6月1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2%,实际收益率2%,合计投资收益为3,835.62元。

    公司于2011年6月8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6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6月2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6月2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实际收益率3%,合计投资收益为51,780.82元。

    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认购了5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6月16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7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7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5%,实际收益率5.5%,合计投资收益为15,821.92元。

    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认购了500万元理财期限为9天【2011年6月2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6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6,164.38元。

    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6天【2011年6月29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5%,实际收益率3.5%,合计投资收益为17,260.27元。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认购了2,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1年7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1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1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6.2%,实际收益率6.2%,合计投资收益为47,561.64元。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认购了5,5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7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5%,实际收益率5.5%,合计投资收益为256,917.81元。

    公司于2011年7月5日认购了95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1年7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1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1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6.2%,实际收益率6.2%,合计投资收益为22,591.78元。

    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认购了2,500万元理财期限为8天【2011年7月2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2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2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2%,实际收益率4.2%,合计投资收益为23,013.70元。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7月2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7月2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7月2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2%,实际收益率3.2%,合计投资收益为6,136.99元。

    公司于2011年8月1日认购了2,500万元理财期限为4天【2011年8月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2%,实际收益率3.2%,合计投资收益为8,767.12元。

    公司于2011年8月2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1年8月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16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16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6%,实际收益率3.6%,合计投资收益为13,808.22元。

    公司于2011年8月3日认购了6,000万元理财期限为6天【2011年8月3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实际收益率3%,合计投资收益为29,589.04元。

    公司于2011年8月5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8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9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9月5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2%,实际收益率4.2%,合计投资收益为107,013.70元。

    公司于2011年8月5日认购了8,000万元理财期限为5天【2011年8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8月1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1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2.3%,实际收益率2.3%,合计投资收益为25,205.48元。

    公司于2011年8月8日认购了4,5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8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9月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9月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实际收益率4%,合计投资收益为152,876.71元。

    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认购了1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三个月【2011年8月1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重庆国际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计划为5%,预计到期后合计投资收益为1,750,000元。9月已收到758,307.33元。该产品是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分别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委托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

    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8月1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9月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8月16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5%,实际收益率3.5%,合计投资收益为20,136.99元。

    公司于2011年9月1日认购了7,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9天【2011年9月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9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278,082.19元。

    公司于2011年9月5日认购了3,000万元理财期限为33天【2011年9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7%,实际收益率4.7%,合计投资收益为127,479.45元。

    公司于2011年9月8日认购了4,5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9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8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8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7%,实际收益率4.7%,合计投资收益为173,835.62元。

    公司于2011年9月9日认购了18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9月9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9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7%,实际收益率4.7%,合计投资收益为6,953.42元。

    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认购了8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1年9月23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9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9%,实际收益率3.9%,合计投资收益为5,983.56元。

    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认购了7,0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9月30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3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291,666.67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3天【2011年10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收益率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31,506.85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认购了4,500万元理财期限为23天【2011年10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31日赎回并到账。该产品投资收益率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141,780.82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9日认购了300万元理财期限为一个月【2011年10月9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9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1月9日赎回并到账。该产品投资收益率计划为4.7%,实际收益率4.7%,合计投资收益为11,589.04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19天【2011年10月8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的“人民币‘期限可变’”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31日赎回并到账。该产品投资收益率计划为3.5%,实际收益率3.5%,合计投资收益为18,219.17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认购了75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1年10月13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0月27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0月27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6%,实际收益率3.6%,合计投资收益为10,356.16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10月3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1月2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实际收益率5%,合计投资收益为28,767.12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认购了10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1天【2011年10月3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1月2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1%,实际收益率5.1%,合计投资收益为293,424.66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认购了1500万元理财期限为30天【2011年10月3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31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1月31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8%,实际收益率4.8%,合计投资收益为59,178.08元。

    公司于2011年11月2日认购了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8天【2011年11月2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1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5%,实际收益率4.5%,合计投资收益为34,520.55元。

    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认购了14000万元理财期限为49天【2011年11月11日(含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1年12月30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6%,实际收益率6%,合计投资收益为1,127,671.23元。

    公司于2012年1月5日认购了4500万元理财期限为32天【2012年1月5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2月6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2年2月6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25%,实际收益率5.25%,合计投资收益为207,123.29元。

    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认购了9000万元理财期限为32天【2012年1月12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2月13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2年2月13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2%,实际收益率5.2%,合计投资收益为410,301.37元。

    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认购了1500万元理财期限为14天【2012年1月19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2月2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2年2月2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3%,实际收益率5.3%,合计投资收益为30,493.15元。

    公司于2012年2月6日认购了4500万元理财期限为7天【2012年2月6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2月13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2年2月13日赎回并到账。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3%,实际收益率3%,合计投资收益为25,890.41元。

    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认购了13500万元理财期限为30天【2012年2月13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3月14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5%。

    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认购了11000万元理财期限为29天【2012年2月23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不含当日)】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5.35%。

    公司于2012年3月1日认购了150万元理财期限为35天【2012年3月1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4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

    公司于2012年3月1日认购了220万元理财期限为35天【2012年3月1日(含当日)起至2012年4月5日(不含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的“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按原计划为4%。

    除此之外,未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含股票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闲置资金理财管理规定》,明确了闲置资金理财原则、理财方式、理财审批流程及收益的账务处理,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投资额度达到相关标准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4亿元人民币以内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通过这样的资金运作,大大提升了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收益,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亿元人民币以内购买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继续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雅化集团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前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了法律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雅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1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伟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达到监事会半数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二、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1年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97,043,339.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704,333.9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758,356.76元,扣除本年内已向投资者分配利润48,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2,097,361.99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本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人民币,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6,000,000元。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资金和业绩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与管理层的沟通了解,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控制度,并在实施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各项制度在生产经营环节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情况和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的审查,认为公司与雅安盛达民爆物资有限公司、绵阳聚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七、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和总体进度不会造成影响。同意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资金共计2,550万元,公司将以增资各子公司的方式实施,并分别单独设立专户进行储存。对于非全资的恒泰、柯达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共计3,45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解决,因使用自有资金而节余的3,450万元项目资金转入公司新设立的超募资金帐户储存和集中管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

    根据民爆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公司原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在技术的先进性上已不具备优势,经与相关技术来源方沟通,拟引进与其合资方式共同实施该项目。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更好利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效力,公司决定“新型乳化剂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于该项目已使用的9.74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此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十二、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是今后可供选择的中短期财务理财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继续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