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财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专版
  • 10: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1:产业纵深
  • 12:两会特别报道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调查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上接B24版)
  •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 国投瑞银货币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2年第3号)
  •  
    2012年3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上接B24版)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国投瑞银货币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2年第3号)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接B24版)
    201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4版)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34.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建新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新城区

      主营业务:芦苇的种植、造纸及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博湖苇业资产总额为105,917.77万元,负债总额为60,636.41万元,净资产为45,281.36元,资产负债率为57.25%(以上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

      3、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指所有累积担保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湖苇业”)自2006年起开展互保业务,双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合作至今未发生贷款逾期,无未到期担保承担连带清产责任的情况。公司与博湖苇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达成继续互保合作意向。通过对博湖苇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我们认为博湖苇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新疆博斯腾湖苇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博湖苇业信誉良好,经营业绩稳定,为中泰化学的主要优质烧碱客户,双方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中泰化学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并由博湖集团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博湖苇业注册资本为8,534.16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制浆、造纸及销售。截至2011年末,博湖苇业总资产为105,918万元,总负债为60,636万元,净资产为45,2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25%;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07万元,实现净利润5,31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博湖苇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中泰化学本次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0,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35,710万元,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50,0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30,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1.6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

      3、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0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四届十二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10:00时

      (三)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9、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发行2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新增2012年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展6亿元额度“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融资租赁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投资新建60万吨/年电石配套30万千瓦机组项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3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4月5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乌鲁木齐的时间为准,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雪峰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877264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0009)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二、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三、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四、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五、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六、审议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九、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审议关于发行2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一、审议关于新增2012年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展6亿元额度“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三、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融资租赁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四、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五、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投资新建60万吨/年电石配套30万千瓦机组项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1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公司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公司具备年产9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能力,到2012年底将新增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能力,随着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能的不断增长,为了更有效的开展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和平抑价格周期性波动的能力,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目前的不超过1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0,000万元。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为规避PVC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化解价格风险,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进行商品期货的投机交易和套利交易。

      二、期货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PVC期货合约。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生产数量的30%,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套期保值保证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规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中小企业的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经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四届十五次董事会进行了修订。经过业务实践,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的PVC期货合约,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能的不断增长,为了更有效的开展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目前的不超过1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30,000万元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我们认为公司将PVC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价格震荡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

      中泰化学开展聚氯乙烯树脂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聚氯乙烯树脂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由15,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确有必要。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增加聚氯乙烯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2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一期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 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及2×15万千瓦自备热电联产循环经济项目将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增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能力,新增电石需求120万吨左右。根据目前在建电石能力,电石供应仍有一定的缺口,为保证项目投产后的电石供应,降低电石成本,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投资新建60万吨/年电石配套30万千瓦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3月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备案,该项目总投资预计278,24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预计2013年底前建成。

      (二)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召海

      注册地址: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

      主营业务:电石的生产和销售。

      (三)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投资新建60万吨/年电石配套30万千瓦机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泰矿冶投资建设60万吨/年电石配套30万千瓦机组项目是为了确保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电石原料供应,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打造低成本战略,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3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到项目资金,为充分利用好政策机会,根据项目实际付款进度,公司部分已到账的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支付的前提下,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临时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一年累积发生金额不超过10亿元。

      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进行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不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与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持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影响项目付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承诺在未 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公司部分已到账的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况。《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制订了《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支付的前提下,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1、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在建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1年4月2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国开理财2011004号人民币理财计划第2期理财产品15,000万元,终止日期2011年10月28日,已按期收回。

      七、备查文件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4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总经理崔玉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雪峰先生、财务总监兼信息总监孙润兰女士、独立董事郝震宇先生、保荐代表人崔洪军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正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