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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兴城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品种规模:本期债券分设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7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亿元。
4、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各品种均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品种一:7亿元,票面年利率为8.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3.20%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品种二:3亿元,票面年利率为8.4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3.28%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6、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各品种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分别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按照30%∶30%∶40%比例偿还本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且发行人兑付本息时,按7:3的比例在品种一和品种二之间分别进行兑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9、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级别为AA+级,品种二的信用级别为AA级。
10、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品种一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总额为10亿元的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兴城债”。
本次发行: 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品种一: 指本期债券7亿元品种,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品种二: 指本期债券3亿元品种,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 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所对应的款项。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63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双流县东升镇棠湖北路一段57号(建设局底楼)
法定代表人:李谦
联系人:邱友志
联系地址:双流县东升镇白河路四段规划局二楼
联系电话:028-85805751
传 真:028-85807708
邮政编码:6102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超
联系人:冯媛 陈凯智 吴学海 张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991
传 真:010-88321685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15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吴少春 张瑞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联系电话:0755-82520381,23982453
传 真:0755-23982961
邮政编码:518026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 贾析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0、85253809
传 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三)分销商
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第36-37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温宇辉、陈蒙举、李俊、吕守信、陈隽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第36-37楼
联系电话:020-37865071、37865190
传 真:020-37865067
邮政编码:510081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度万中、张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联系电话: 0755-83716870、010-88576899-820
传 真: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夏炎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27-65799706
传 真:027-854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三、担保人
1、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178号国际商务中心6楼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联系人:刘海波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178号国际商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3-76032272
传真:023-67885838
邮政编码:400010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
法定代表人:马力
联系人:都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
联系电话:010-58528692
传真:010-58528757
邮政编码:100031
四、托管人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地址:010-88170738/88170735
联系电话:010-88170752
传 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法定代表人:梁青民
联系人:陈洪涛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24层
联系电话:028-86667795
传 真:028-86739996
邮政编码:610016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陈静 李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 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西域街8号西域大厦A座24楼
负责人:李世亮
联系人:刘小进 成燕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域街8号西域大厦A座24楼
联系电话:028-86119970
传 真:028-86119827
邮政编码:610015
八、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营业场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叶孝栋
联系人:王小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43号兴业银行
联系电话:028-82862109
传 真:028-82862120
邮政编码:610041
九、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营业场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叶孝栋
联系人:王小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43号兴业银行
联系电话:028-82862109
传 真:028-82862120
邮政编码:61004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
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兴城债”)
三、发行品种及规模
人民币10亿元,其中品种一为7亿元;品种二为3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债券各品种均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品种一:7亿元,票面年利率为8.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3.20%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品种二:3亿元,票面年利率为8.4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3.28%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六、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3月22日。
十、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3月16日。
十一、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
2012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各品种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分别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按照30%∶30%∶40%比例偿还本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且发行人兑付本息时,按7:3的比例在品种一和品种二之间分别进行兑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首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
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十六、兑付首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
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
主承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偿债账户监管人、监管账户监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十二、债权代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十三、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品种一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级别为AA+级,品种二的信用级别为AA级。
二十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双流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2.5亿元用于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用于安置小区(永福公寓)工程,2.5亿元用于双中路改造工程项目,其余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六、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七、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其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机关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续存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各品种集中付息期为自该品种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各品种利息金额按各品种利率计算后由发行人分别支付。
(三)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四)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各品种分次还本,分别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按照30%∶30%∶40%比例偿还本金。本金的兑付首日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各品种集中兑付期为自该品种兑付首日起的20 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各品种本金由发行人按品种分别支付。
(三)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双流县东升镇棠湖北路一段57号(建设局底楼)
法定代表人:李谦
注册资本:10.807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及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项目招标及咨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包括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建设农民新居;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文化、体育、卫生项目的投资和经营;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 998,248.17万元,净资产为447,193.13万元。2008至2010年合计净利润40,323.81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3,441.27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邛崃市和双流县组建国有投资公司的批复》(成办函【2005】122号)及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办发【2005】69号”《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于2005年9月9日由双流县财政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2007年2月,经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批复》(双国资发【2007】5号)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307亿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807亿元。
2009年,经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双国资【2009】44号、双国资【2009】76号、双国资【2009】163号《关于对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批复》,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货币资金累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7亿元。
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807亿元,持有双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22000022893。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由双流县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根据中共双流县委办公室双委办【2006】130号文《中共双流县委办公室、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流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司股东由双流县财政局变更为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职权。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1、管理与决策机制
(1)董事会
根据《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2)监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共5人,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派和更换。监事中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形式选举产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3)经营管理层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发行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发行人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也可由董事会向社会公开招聘。
2、内部控制
发行人已经在决策审批、财务审批、融资、融资偿付、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投资、招投标、担保、会计核算等方面建立了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管理,确保发行人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该套制度共包含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公文管理制度》、《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财务预算控制制度》、《项目工程结算细则》等。
3、财务管理
发行人为确保资金安全及预防腐败,制订了专门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机构及人员制度》等,在财务部人员职责分工中将融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监察机制
作为双流县国有独资公司,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公司在监督治理机制中引入了行政监察机制,在公司重大决策及执行中严格遵守监察规则,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高效的原则,设置了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合同部、规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公建事业部、市政工程部、预算审计部、安置拆迁部、总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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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投资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即双流兴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关系见表1。
表1 发行人与子公司投资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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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主要下属子公司情况
双流兴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0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00 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及咨询服务,园林绿化维护,广告业等。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600.34 万元,净资产600.34万元,净利润0.336万元。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李谦,男,汉族,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职于成都边防检查站、四川省公安厅警卫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三秘书处、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良,男,汉族,196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国营星光电工厂、双流工商经济实业公司、双流县计经委、双流县胜利镇人民政府、双流县安监局、双流县城市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松云,男,汉族,1956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双流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双流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流县城镇新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吴麟,男,汉族,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机械部宁江机床集团电气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机械总厂成都颐莫尚商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蓉,女,汉族,1965年,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双流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双流县财政局、双流县正兴镇人民政府。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兴华,男,汉族,1962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双流胜利中心小学、双流师范学校、双流县教育局、双流县正兴镇人民政府。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林,男,汉族,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双流县籍田区农机站、双流会计师事务所、双流县财政局、双流县正兴镇人民政府。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谢明全,男,汉族,196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双流县农牧局、双流县农业局计财科、科教科、双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现供职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永仁,男,汉族,1961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双流县卫生局、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李光学,男,汉族,196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任重庆邮电学院。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骆麒麟,男,汉族,1966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大邑县统计局、农业银行大邑支行。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监事。
张凌阳,女,汉族,1972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天旷经贸发展总公司、四川洋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洋汇广告有限公司。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纳、监事。
钟叔平,男,汉族,197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航空航天部成都双燕建筑设计所、成发房地产公司、成都兴南公司。现任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和特许经营主体,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目前形成包括排水、给水、电力、煤气、通讯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维护管理、土地开发等核心业务板块。业务地域以双流县新城区为主,业务逐步扩展到全县区域。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城市化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有力保障。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柱,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在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均有着积极的支持和拉动作用。长久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 中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截至2009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46.6%,城镇人口6.2亿,城镇化规模居全球第一。该报告显示:自2000年到2009年,中国城镇化率已由36.2%提高至46.6%,年均增长约1.2%。城镇县城区面积由2000年的2.24万平方公里,增加至2008年的3.63万平方公里,八年的时间实现了62%的巨大飞跃,共有建制城市655座,其中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22座,城市经济对我国GDP贡献度达62.7%。同时,该报告还预测,到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增长至52%,2030年将达到65%。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也更加丰富,从单一财政投资向多层次、多渠道转变。因此,在城市基础设施需求迅速增长、国家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以及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的背景下,未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前景良好。
(二)双流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双流县以城市组团构架新城城市结构,在新城形成四个城市组团和一个核心区。按地域关系分别定义了四个城市组团,分别命名为A、B、C及D区。A区位于整个城区的东北部,是连接成都中心城区的窗口,是一座按照国际化品质理念和建筑法则标准打造的风格多样的一个具有国际化交流语言的社区。B区位于东升新区的西北部,是倡导无围墙医疗服务的健康驻龄生态区,是康复、保健、宜颜驻龄型产业集中区。C区位于东升新区的东南部,近邻老城区,是融体育娱乐、运动休闲于一体的住宅区,是生态建筑与高尚生活完美结合的、离大自然最近的活力社区。D区近邻牧马山旅游新城,是以文化娱乐和数字动漫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次中心,将全力引进和发展国际化软件代工及数字化商业,是数字化生活的全新体验区。双流新城拥有健康宜居的生态绿地,未来将是双流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发达,产业支撑有力,环境清新优美,具有现代气息的,集健康、生态、宜居为一体的生态型数字化“健康宜居”森林之城。同样地,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立体交通网络使双流新城很快形成人流、物流、商贸的中心效应。
根据《双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几年,双流县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产业为支撑,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城区建设,创造生态文明县区。在规划布局上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乡镇为支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双流县统筹城乡发展现状与前景
成都市委市政府在《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中指出: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着眼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加快城市进程这条主线,着力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力促农村居民身份向城市居民身份转变,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战略核心内容是“三集中”和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工程、农村扶贫开发过程。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都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将推动成都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大业走上快车道。
在此形势下,双流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统筹发展、跨越发展、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群众殷实、实现和谐”的工作中心,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并力争在3年内建设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样板县。东升镇作为双流县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建设部确定的国家级重点城镇(建设部2004年4月28日),承载着加快双流县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使命。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国有资产(资本)营运机构,负责国有产权(股权)的运作。发行人经双流县政府授权,承担双流县新城区主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发行人作为双流县政府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自成立以来,在双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实力不断壮大,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城市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已经形成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交通区位优势
双流县位于成都市南郊,自东向西三面环绕成都主城区,交通运输便捷,四通八达。县城距成都市仅10公里,所辖的华阳镇作为成都市的副中心,距成都市中心仅8分钟车程;境内的双流国际机场距县城2公里,开通国际国内航线160余条;成昆铁路横贯境内,拥有两座货运车站;川藏公路、成(都)乐(山)大件路、成雅高速公路、成都外环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成(都)仁(寿)公路穿越县境,已形成水、陆、空齐备的立体交通体系。随着成都城市向南发展,双流已成为成都南部新城的核心区域。双流县境内西南地区最大的国际航空港—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拉近了与国际国内的时空距离,是四川省、成都市对外开放的窗口、走向世界的门户。
2、区域经济优势
根据双流县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485亿元,较2009年增长20%,“十一五”完成基础设施投入54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6倍。2010年双流县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达210.3亿元,较2009年增长88.6%,其中税收总收入55.66亿元,较2009年增长27.4%;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51亿元,较2009年增长53.5%。双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10年跻身全国百强行列,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位由全国33位上升至27位,历史性的跨入了前30前;连续15年名列全省“十强县”榜首;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排名第29位,最具投资潜力百强排名第8位;“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县”目标的达标率达72.8%;入选“2010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
受益于双流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战略,发行人的发展潜力看好。发行人正在进行的重大建设项目28平方公里新城建设将持续到2016年,未来发行人将会承担更多双流县行政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
3、发行人在区域行业主导优势
发行人目前主要业务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征收,小城镇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农民“新居工程”的统建等。发行人是双流县最大的县属国有公司,也是双流县政府授权的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的建设主体,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在双流县范围内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作为双流县政府唯一授权国资公司在双流县行政区内(除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外)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等业务,因此在双流县行政区内(除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
4、发行人的管理优势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通过一系列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管理人员,拥有较强的成本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具有丰富的投资和建设经验,与双流县政府机构和当地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高效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重视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已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内容涉及综合人事、财务、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发行人引入了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在日常经营业务管理方面逐渐呈现出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发行人在重大项目的选择、投资规模、资金筹措等事项决策上,均由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开会集体研究决定。在资金运作上,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对资金运作实行全程监管。在项目管理上,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实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招投标,阳光操作。在偿债措施上,严格筹资预算和偿债预算,合理控制投融资规模,有效地防范了债务风险。在监督上,加强外部审计监督。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的建设主体,其主要业务包括:(1)双流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咨询和评估;(2)双流县范围内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综合开发;(3)全县城镇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拆院并院”、房地产二级开发;(4)全县范围内(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除外)的拆迁安置及新区城乡一体化农民“新居工程”的统建;(5)实施为城市建设配套的旅游、文化项目,从事经批准的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包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广告、加油站、加气站、出租车等项目;(6)、按照投、建、管分离的原则,采用“三公四制”的办法,确定所投资项目的建设业主代理、监理、施工等单位;(7)负责新区范围内城市维护管理;(9)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保值增值;(10)政府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此类项目公益性、基础性强,具有典型的非单纯盈利性经济特征,由于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产品服务价格受国家政策控制等原因,投资回报率较低。但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域辐射功能、提高城镇化水平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均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基于上述特征,发行人主要收入模式为政府授权的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市政建设所置换出土地的转让开发所得、特许经营权收益等。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及土地开发增值—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良性互动业务模式,不仅有效促进了地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提供了体制保障。
(二)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主体,承担了县内主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发行人先后承建了规划展览馆、香榭林居、兴城学校、中心公园、兴城农贸市场等重大项目。上述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道路的投资建设,明显改善双流县的城市面貌和城市交通环境,给双流县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发行人目前主要承接县政府指定筹资建设的双流新城、永福公寓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川藏路改造工程、黄龙溪景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顺应双流县未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改善双流县交通环境,强化双流航空港对外交通的辐射能力,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1、总体发展思路
发行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最佳双流城市运营商为目标,以“建设城市、经营城市、服务城市”为宗旨,突出投资融资、项目建设、土地经营和公共服务四大模块,努力实现质量、速度和效能的有机统一。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在双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利用公用事业资产质量好,行业集中度高,发展潜力大,盈利能力稳定的特点,夯实主营业务基础,快速发展优势行业,创新盈利模式。另外,借助资本市场桥梁,发行人将探索“资产资本化、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做大作强,不断改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康的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2、具体计划
发行人结合双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规划下,针对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并制定了一系列项目发展规划:
(1)积极推进新城开发建设分阶段实施,力争到2016年把新城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发达,产业支撑有力,环境清新优美,具有现代气息,生态型数字化园林式的“健康宜居”创业城,使双流新城为成都中心城区的样板示范城。
(2)积极参与双流县改善和发展交通基础建设,建设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为双流县经济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发行人立项或拟参与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川藏路改造工程、双楠大道接待寺立交桥改造工程等。
(3)盘活原有的国有资产,利用城市土地建设城市,放大国有资源的效应,让资源变成资产、资本,不断地滚动发展起来,发挥资产资本加速效应。
(4)大力推进体育赛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未来几年内分别建成中国现代五项运动赛事中心、中国羽毛球国家集训基地、四川轮滑赛事中心及程度街头篮球挑战场和成都棋牌赛事中心,以促进城乡人民体育健身活动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5)投资双流县境内具有巨大开发潜力的黄龙溪景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以提升景区配套功能和完善景区服务体系。
(6)全县城镇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投融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二级开发等。
(7)全县范围内(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外)的拆迁安置及统建新居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
(8)实施为城市建设配套的旅游、文化项目以及经批准的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
随着发行人不断拓展在双流县境内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有利于城镇化建设和国际航空港建设的投资,发行人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将会继续提升,自身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将为本期债券本息偿还提供有力的保障。
3、经营目标
发行人经营目标为组织优势资金进行合理化投资,加大对经营性资产的投入、管理和考核,继续经营投资融资、项目建设、土地经营和公共服务四大业务模块,力争未来五年实现收入20亿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表2 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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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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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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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附件二至附件四。
投资者在阅读列载于募集说明书附表二至附表四的财务报表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双流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亿元用于双流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统筹农民安置小区(永福公寓)工程,2.5亿元用于双中路改造工程项目,其余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均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文,估算总投资为24.834亿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双流县城市规划要求。
表5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建设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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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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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双流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内容
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双流县政府提出了建设双流新城的规划。新城位于成都市城南中心地带,处于大成都走廊式发展的主动脉上,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双流新城规划打造以运动型娱乐产业、健康型驻龄产业、国际商务型产业为支撑的国际化财富聚汇背景,形成健康、生态、宜居的成都南部园林城市。城市设计以城市核心区为中心,以A、B、C、D四个区组形成。
双流新城A区位于整个城区的东北部,是双流县连接成都中心城区的窗口,是一座按照国际化品质理念和建筑法则标准打造的风格多样的生活区。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是双流县新城开发建设的基础,是A区后续投资开发的前提,直接影响到整个新城的整体开发和建设,影响到双流县城统筹“三个集中”,加快城市化进程,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更好地配合新城的建设,适应经济发展,发挥道路等基础设施先导性作用,提前做好新城区道路、管网及配套建设是很有必要的。为此,发行人作为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承接了此项目。
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城A区道路、配套管网、绿化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施工工程建设,道路全长10公里,不涉及桥梁工程。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四川5.12地震灾后重建及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政策支持的项目。该项目业经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流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双发改投资【2009】104号)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工程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2009年3月开工。项目总投资6.91亿元,其资金主要来源为业主自筹,其余部分商业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2.5亿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道路已完成75%以上,管网等基础设备采购完成92%以上。
(二)双流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内容
双流新城B位于东升新区的西北部,坐落于双流新城十字型中央森林公园的环抱之中,临近有国际性的网球赛事中心暨体育运动主题公园供休闲娱乐,有繁华的高品位尚南国际社区等商业配套,周边交通四通八达,有双楠大道等多条快速通道与成都主城各成熟社区相连,有近邻的双流国际机场的空港优势,新城被誉为成都市近郊呼吸天然氧吧、享受绿色森林的“香格里拉”。为了更好地配合新城的建设,适应经济发展,发挥道路等基础设施先导性作用,提前做好新城区道路、管网及配套建设是很有必要的。为此,发行人作为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双流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新城四个城市组团建设项目之一,包括新城B区道路、配套管网、道路照明、绿化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施工工程建设,道路全长9.75公里,不涉及桥梁工程。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四川5.12地震灾后重建及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政策支持的项目。该项目业经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流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双发改投资【2009】053号)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工程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2009年3月开工。其资金主要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2.5亿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10年末,该项目拆迁安置工程已经完成,管网、电力等施工基础设备采购完成75%以上,道路施工进展达到50%。
(三)统筹农民拆迁安置小区(永福公寓)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双流县统筹农民拆迁安置工程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三农”政策及成都市实施城乡一体化,推进双流县城市化进程,作为改变城乡面貌的基础工程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目的是使搬迁农户真正感受到政府的支持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实施“三个集中”所得到的实惠,让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使城乡居民最终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贯彻“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切实做好拆旧区和建新区范围内的农民拆迁安置工作,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的目的。
统筹农民拆迁安置小区(永福公寓)建设项目位于东升镇,规划用地面积为57.41亩(38,273.52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20%),其中:净用地面积30,933.49平方米(约46.4亩),市政道路面积7,340.04平方米(约11.01亩),总建筑面积140000平米,建成后全部用于安置被拆迁农房的农户。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双流县开展城乡统筹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建设项目。该项目业经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建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投资【2008】173号)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工程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2008年底开工。项目总投资3.024亿元,其资金主要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1亿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10年末,该项目降水、基础土方工程已完成,电力、水、燃气设备铺设完成65%,建筑材料及础设备采购已完成25%以上。
(四)双中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及内容
城镇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实践证明,加快城镇公路发展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国省主干线公路的骨架作用,保证公路网的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而且城镇公路的建设和发展事关我国整个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对促进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双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双流县在道路基础建设方面提出了抓好城市道路、区域道路、乡村道路建设,实现镇镇通二级公路,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快速畅通的公路网。
双中路属于城镇公路,现有双中路道路建设时间久远,设施较为陈旧,原来道路建设时标准较低,道路已经影响到双流县域内公路网的发展。该项目正是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通过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背景下,发行人落实双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统筹发展,跨越发展,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群众殷实,实现和谐”工作重心的具体项目工程。
双中路的升级改造有利于改善双流区域内道路交通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双流东升街道及西航港工业开发区、航空港物流园区以及空港经济开发区至白家城镇和白家火车站之间道路交通状况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提升双流县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城镇发展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双流城乡均衡发展,促进双流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双流县建成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样板县打下基础。
双中路改造项目位于双流县东升街道及西航港街道,包括两段道路的改建。主要改建内容有:第一段规划起点于大件路路口,规划终点在白家老场镇,沿原双中路实施拆迁和改造工程。长6.8公里(其中东升范围内900米,西航港范围内5980米),规划路幅宽度为30米(红线),道路两侧代征绿化带宽各为15米。第二段规划起点于白家场镇,规划终点在火车站,沿老路宽度8~16米实施改造工程,全长约1.7公里。全部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网、电力、通讯、路灯绿化等;
2、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四川5.12地震灾后重建及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政策支持的项目。该项目业经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中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投资【2009】280号)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工程实施情况
项目已于2009年7月开工。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资金主要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2.5亿元。
4、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已完成50%路面铺设,管网工程设备已采购完毕,排水系统已经进入施工阶段,照明系统工程已经完成95%,路面拓宽的绿化部分已经完成65%。
(五)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双流县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公司承担了更为广泛的公用事业职责,并承建了更多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任务,大量的统筹拆迁安置工程的建设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有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更加高效圆满地完成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任务。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政府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具有严格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流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同时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实行专款专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安全性、收益性原则,公司建立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于本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以及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发行人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债券募集资金,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与营运实际需要分批次拨付债券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投产并产生预期效益,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1、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做到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财务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财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全部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减小债券偿付风险,发行人从多个方面制定了偿债保证措施:
一、 债券担保情况
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为本期债券品种一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为本期债券品种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 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178 号国际商务中心6 楼
代表人:李卫东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及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其他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需取得有关部门经营许可证);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及咨询服务,企业财务顾问。
三峡担保前身是重庆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于2006年9 月正式挂牌,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组建的市级政策性金融担保公司,2010 年1 月更名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以服务三峡库区经济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为经营宗旨,坚持“立足库区、面向全市、辐射西南、走向全国”的发展思路,履行组织增信、承担风险等职能,发挥了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作用。目前三峡担保已经成为重庆市属重点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贷款的公共担保平台,同时也是重庆市担保体系建设的主力平台。
三峡担保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融资类担保、金融产品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专项担保等业务,目前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主要是企业融资类担保业务以及少量的自营投资业务,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开展较少。截止2010年底集团累计担保项目达到1032个,金额246.82亿元。在保余额140亿元,位居全国同行业前茅;连续4年获得重庆“国企贡献奖”,被评为“全国担保行业十二强”,综合实力已跻身全国三强、西部第一。
2、首创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长安兴融中心4 号楼3 层03B-03G
法定代表人:马力
注册资本: 30,6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担保信息咨询。首创担保成立于1997 年12 月。2003 年7 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0,650 万元,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六家股东共同出资,其中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9.72%。
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最具影响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担保500 亿上榜机构”及“应对金融危机支持中小企业表现突出担保机构”,被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评为五星级担保企业,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北京市“守信企业”,2009 年被评为全国担保行业信用等级最高级AAA 级,成为北京市建委在市工程保证担保中推荐的首批专业担保机构。
公司遵循“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致力于建设和完善具有北京特色和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运行体系,使信用担保业务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0年公司批准担保项目1414个,比去年同期增长2.09%,批准担保金额138.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72%,担保规模连续三年过百亿元。实际承保1267个项目,1745笔,金额99.14亿元;期末在保项目1378个,在保余额123.14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1、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表7 三峡担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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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人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峡担保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见附表。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表8 首创担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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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人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首创担保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见附表。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1、三峡担保资信情况
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三峡担保经审计总资产3,831,368,644.01元,总负债1,157,488,453.45元,资产负债率30.21%,所有者权益2,673,880,190.56元;2010 年度,三峡担保共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429,773,084.49元,净利润63,720,847.8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75,670,261.50元。
三峡担保符合《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对担保人资格的要求。综合而言,三峡担保实力较为雄厚,为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息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首创担保资信情况
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首创担保经审计总资产2,998,087,418.83元,总负债1,289,716,425.18元,资产负债率43.02%,所有者权益1,708,370,993.65元;2010 年度,首创担保共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190,191,731.64元,净利润76,487,474.5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5,282,623.54元。
首创担保符合《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对担保人资格的要求。综合而言,首创担保实力较为雄厚,为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本息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1、三峡担保出具的担保函主要内容
三峡担保为本期债券品种一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品种一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品种一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2、首创担保出具的担保函主要内容
首创担保为本期债券品种二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品种二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品种二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土地整理以及城乡统筹安置工程等领域,收入较为稳定。随着发行人业务及资产整合的发展,发行人拥有的优质资产可以产生稳定的营业利润,而发行人其他资产也将产生一定的收益。
表9 发行人2008-2010年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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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近三年净利润呈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2010年获得的公益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财政补贴减少,但是关系到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的营业收入却在大幅增加,发行人自营业务收入在快速增长。发行人主营业务的调整将会为其后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现有资产的盈利水平、利润积累的情况测算,发行人有足够能力支付本期债券本息。
(二)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发行人具备雄厚的资产实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坚持守合同、讲信用、如期偿还债务,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充足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如果出现发行人由于自身因素而导致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的情况,发行人将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用于向债券投资者还本付息。
(三)有效的内控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为确保本期债券按期付息、到期兑付,发行人制定了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发行人将设立偿债专户,在每年利息支付前确保付息资金入账,在本期债券到期前确保本金兑付资金入账。
3、偿债计划的制度安排
(1)设立偿债账户与监管账户
本期债券将设立偿债账户和监管账户。偿债账户是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专门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资金账户,监管账户是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建设项目收购资金的银行账户。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将按照《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偿债账户和监管账户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2)聘请债权代理人
为更好地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并签署《债权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债权代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履行质权代理人职责,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办理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四)违约责任
发行人应按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足额、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义务,若发生《债权代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债权代理人将立即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发行人立即清偿所有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债权代理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该按照债权代理人的要求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立即清偿所有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在违约后一个月内仍未解除,债权代理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如发行人违反协议约定动用监管账户、偿债账户资金,发行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对于因订立和履行《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协议涉及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存续期间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会给投资收益和债券价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特点,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或者项目回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不能按期足额兑付,给投资者带来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其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产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不能及时实现债券的转让和变现。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定期和非定期的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可能会发生变化调整,信用等级的变化会给投资收益和债券价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到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等方面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政府相关政策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改变和调整,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产生政策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都会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3、公司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地方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自身的运营状况和业务拓展。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迁房建设以及城市道路改造建设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众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施工成本、工程的监理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项目实际投资也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进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监管风险
发行人作为双流县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其经营行为和内部运作受到双流县政府的全面监管。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和本期债券的运作均有政府方参与。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的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优良,并已为本期债券偿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付计划。发行人已与债权代理人及监管银行共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由双流县政府按期将项目回购资金存放于指定的监管账户内用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保障,并接受监管银行对回购资金支取、使用的监管,回购资金内部保障方案的设计进一步减小了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公司有一个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二)与发行人业务相关风险的对策
1、政策风险的对策
双流县在“西部大开发”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支持下,经济将保持较快发展,群众可支配收入也将不断提高,未来将得到更加的城市建设政策支持,因此,未来经营的政策风险较小。
同时,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主管机关的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双流县地处我国西部,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惠泽,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变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公司运营风险的对策
从全国和地区经济发展及政策导向情况看, 城市化推进是一项长期的国家政策,双流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将不会改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势头。发行人作为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本运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一直受到双流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并在双流县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
同时,发行人正在寻求新的发展模式,整合有效资源,探索未来集团化,多元化发展的渠道,增加抗击经营风险的能力。
4、财务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在间接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发行人建设项目业务带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地方政府为其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发行人的财务风险。此外发行人正在通过资本市场,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跟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5、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逐步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发行人在长期的建设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项目招标、合同审核、质量控制以及后续监管的项目管理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截至目前,发行人承担的所有项目均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
(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的对策
1、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加强项目管理的专业队伍建设,补充和强化项目参与工程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和社会监理单位,通过强化项目业主、施工队伍、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实现高效的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力,以确保工程以较高质量完成。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努力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监管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所涉及项目是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镇化建设,推进成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得到了中央、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持续性、协议履行方面应能得到保证。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机构及结论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了《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度10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信评字【2011】269号),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级别为AA+级,品种二的信用级别为AA级。
二、主要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对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作为双流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要主体,在区域经济环境、政府支持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收入规模较小,整体资产盈利能力弱以及未来资本支出加大等因素对其整体偿债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双流县不断增强的财政实力及其对公司持续的支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联合资信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优势
1、双流县是成都市重要区县之一,2010年位列全国百强县第27位;近年来双流县区域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是双流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实体,得到了双流县政府在资产注入、土地出让金返还及债务偿还等方面的较大支持。
3、三峡担保和首创担保代偿能力较强,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各品种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二)关注
1、作为双流县政府投资企业,公司投资与经营主要取决于政府决策;公司自身盈利能力弱,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
2、公司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保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担保方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发行人、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本期债券事宜出具《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截止目前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已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通知》及《简化通知》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发行人与担保人签署的《担保授信及追偿合同》以及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文件内容合法有效;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保证担保符合《担保法》、《管理条例》、《简化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内容,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已经符合了《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通知》及《简化通知》要求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且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推荐意见
(三)发行人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品种一出具的担保函
(七)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品种二出具的担保函
(八)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
(九)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
二、查询地址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双流县东升镇棠湖北路一段57号(建设局底楼)
法定代表人:李谦
联 系 人:邱友志
联系地址:双流县东升镇白河路四段规划展览馆
联系电话:028-85805751
传 真:028-85807708
邮政编码:610200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超
联系人:冯媛 陈凯智 吴学海 张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991
传 真:010-88321685
邮政编码:100044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投资者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
2012年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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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注册资本(万) | 持股比例 | 业务范围 |
| 双流兴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100% | 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及咨询服务;园林绿化维护;广告业等。 |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资产合计 | 998,248.17 | 905,137.43 | 445,037.62 |
| 负债总额 | 551,055.05 | 511,236.36 | 268,183.02 |
| 其中:流动负债 | 202,335.15 | 109,016.46 | 56,463.12 |
| 非流动负债 | 348,719.90 | 402,219.90 | 211,719.9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7,193.13 | 393,901.07 | 176,854.60 |
| 其中:实收资本 | 108,070.00 | 108,070.00 | 28,070.00 |
| 资本公积 | 296,892.11 | 249,517.39 | 131,202.89 |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6,427.01 | 3,578.82 | 6,299.05 |
| 营业利润 | 5,322.58 | 924.31 | 4,795.44 |
| 营业外收入 | 2,017.75 | 18,065.15 | 12,103.90 |
| 净利润 | 5,917.33 | 18,731.97 | 15,674.50 |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20.31 | -251,752.04 | -123,936.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57 | -12.24 | -3,004.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35.42 | 328,341.91 | 156,153.8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23.16 | 76,577.64 | 29,212.55 |
| 募集资金投向 | 计划总投资金额 (亿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亿元) | 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 | 募集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 双流新城A区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6.91 | 2.5 | 25% | 36.18% |
| 双流新城B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6.9 | 2.5 | 25% | 36.23% |
| 安置小区(永福公寓)工程 | 3.024 | 1 | 10% | 33.07% |
| 双中路改造工程 | 8 | 2.5 | 25% | 31.25% |
| 合 计 | 24.834 | 8.50 | 85% | 34.23% |
| 募集资金投向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亿元) | 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 |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1.5 | 15% |
| 合 计 | 1.5 | 15% |
| 项目 | 2010-12-31 | 项目 | 2010 |
| 资产总计 | 3,831,368,644.01 | 营业收入 | 429,773,084.49 |
| 负债总计 | 1,157,488,453.45 | 净利润 | 63,720,847.87 |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73,880,190.56 | 经营性现金流量 | -475,670,261.50 |
| 项目 | 2010-12-31 | 项目 | 2010 |
| 资产总计 | 2,998,087,418.83 | 营业收入 | 190,191,731.64 |
| 负债总计 | 1,289,716,425.18 | 净利润 | 76,487,474.53 |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8,370,993.65 | 经营性现金流量 | 55,282,623.54 |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6,427.01 | 3,578.82 | 6,299.05 |
| 营业利润 | 5,322.58 | 924.31 | 4,795.44 |
| 营业外收入 | 2,017.75 | 18,065.15 | 12,103.90 |
| 净利润 | 5,917.33 | 18,731.97 | 15,674.50 |
|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 1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 冯媛 | 010-883211991 |
| 2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 吴少春 张瑞 | 0755-82520381 0755-23982453 |
| 3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 吉爱玲 赵锦燕 | 010-85252650 010-85251306 |
| 4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楼 | 陈蒙举 吕守信 | 020-37865071 020-37865190 |
| 5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 度万中 张杨 | 0755-83716870 010-88576899-820 |
| 6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 夏炎 | 027-65799706 15926282938 |
发行人
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