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07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624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2%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9624375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9624375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鉴证律师:李佳霖、刘春城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