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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变更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的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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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2012-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2-00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泽熙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度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24,736,373.21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73,637.32元,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112,262,735.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519,480.51元,扣除已分配的2010 年度现金红利150,720,007.68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062,208.72元。

    2011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 2011 年末总股本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分配100,480,005.1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2,582,203.6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的报酬为65万元人民币。公司拟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1年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214万元,预计2012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3,500-7,600万元。201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接受服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113万元,预计2012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2,000万元。

    关联董事张泽熙先生、倪首萍女士、朱洪臣先生、马立宏女士和王欣先生回避该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杨涛先生、喻明先生及陶久华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临2012-006的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拟向股东大会推荐以下9人为第六届董事会候选董事: 张泽熙先生、王忠雄先生、倪首萍女士、赵新平先生、成暐女士、王欣先生、喻明先生、陶久华先生和王泽霞女士。其中喻明先生、陶久华先生和王泽霞女士为候选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八项议案将递交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九.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6.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3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3月30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下午4: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候选董事简历

    张泽熙先生:195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第十届政协常委等职务。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生产处处长、经营处处长,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系统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王忠雄先生:1953年出生,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厂长秘书、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等职务。

    倪首萍女士:1964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财务处副处长、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赵新平先生: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采购中心总经理、投融资发展部总经理。曾任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经营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成暐女士: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信产业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三部总经理。曾任湖北省宜昌机床工业公司所属研究所研发员,中国人民解放军57619部队机安处技术开发员,北京邮电电话设备厂新技术研究所所长、副总工、副厂长,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事业本部和通信产业事业本部营销三部总经理等职务。

    王欣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政府与企业移动解决方案部北亚区总经理、同时兼任上海摩托罗拉通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专业无限通讯业务北亚区销售总监,IBM(中国)有限公司政府及公共事业部中国区中央政府业务总经理、交通运输及商品流通中国区总经理等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共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喻明先生:194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硕士学位。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曾任中国移动研究院顾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部长、江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移动通信局局长、江西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处长等职务。

    陶久华先生: 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杭州市建筑技工学校教师、校长,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副主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王泽霞女士:女,1965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电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院长。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2-00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6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前公示,向公司全体员工就2011年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履行的合法合规情况征求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15日在东信城研发楼B411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两名,一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旭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拟向股东大会推荐郁旭东先生、徐晓晖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候选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候选监事简历

    郁旭东先生: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研究一所党支部副书记、交换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程控制造部副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杭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巨龙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徐晓晖女士: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业务经理,并兼任北京巨龙东方国际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普天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历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2-00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项目关联交易单位2012年预计交易额2011年交易额
    销售货物通信产品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500-4,0002,491
    接受服务综合服务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800-1,000848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通信产品及工程服务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00-2,000567
    销售货物通信及金融产品EASTCOMPEACE INDIA PVT LTD300-1,00042
    接受服务综合服务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300-1,000265
    销售货物通信产品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100-30063
    提供劳务工程服务中国普天信息产业北京通信规划设计院100-30051
    合计4,600-9,6004,32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信系统及终端、网络通信设备及终端、广播电视系统及终端、计算机及软件、系统集成、光电缆等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及招标代理和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监理等等。190,305万元邢炜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北京通信规划设计院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业务网、支撑网、基础网的各种规模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类设计;工程勘查;工程项目咨询;通信产品的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通信产品。1,500万元罗琳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服务、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等;承包:通信设备工程;咨询:经济信息(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等等。72,930万元徐名文
    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服务、成果转让、移动智能网及相关的通信软件,信息系统、信息网络技术及设备的集成等。3,000万元张泽熙
    EASTCOMPEACE INDIA PVT LTD销售、生产和运输SIM卡、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卢比:800万元张晓川
    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服务:室内美术装潢,物业管理等等1,200万元楼水勇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关联关系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份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北京通信规划设计院同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控制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EASTCOMPEACE INDIA PVT LTD.同受母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喻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喻明

    2012年3月1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陶久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久华

    2012年3月1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泽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泽霞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