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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吉隆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将经营范围变更为:黄金采选(《采矿许可证》期限至2013年11月17日);黄金销售。12月20日,敖汉旗工商局向吉隆矿业核发了该次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1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11年4月15日,吉隆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1年4月15日为转增基准日,将吉隆矿业资本公积金中的55,000,0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了章程修正案。转增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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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泰矿业历史沿革
(1)2005年1月,华泰矿业设立
2004年12月29日,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赤)名称预核(准)字[2004]第4120号),预先核准拟设立的企业名称为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29日,赵美光、赵桂香共同签署了《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4年12月31日,内蒙古宏达益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宏达益同会计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宏评报字[2004]第349号),评估的基准日为2004年12月28日,在评估基准日,赵美光、赵桂香拟作为实物出资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为20,158,088.94元。
2004年12月31日,赵美光与赵桂香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约定,赵美光和赵桂香对通过所属的已经内宏评报字[2004]第349号评估报告评估的财产进行分割,赵美光拥有财产所有权的90.00%,赵桂香拥有财产所有权的10.00%。
2004年12月31日,宏达益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内宏会验字(2004)第159号),截至2004年12月31日,华泰矿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赵美光以实物出资1,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赵桂香以实物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2005年1月8日,赤峰市工商局向华泰矿业核发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04002003283)。根据华泰矿业设立时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资料,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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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红花沟金矿转让的历史背景
2002年10月,中国非金属工业协会矿物加工利用技术专业委员会对宏峰集团下属企业红花沟金矿进行了地质勘查,并出具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3年1月,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该报告显示:红花沟金矿核实后的保有储量为351.29Kg,所有提交储量的矿脉基本上已开采殆尽,且后续找矿难度相当大,已经处于闭坑境地。鉴于该矿属资源枯竭老矿山,保有储量中大部分属各矿脉采掘后留下的矿柱及残留边部块段,矿块规模小、品位低、分布零星,开采难度大,且该矿职工达2085人,企业包袱沉重,管理费用约占总成本费用的48.40%,单位综合成本远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对该矿的经济效益评价预期为服务年限仅1.1年,年亏损额高达近700万元。
进入2004年后,特别是在4-5月间,由于红花沟金矿连年严重亏损、长期停产,无法向职工支付工资。为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生存困境,赤峰市政府于5月2日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红花沟金矿在尽早恢复生产的同时,着手制定改制方案,通过资产变现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赤峰市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5月24日出台了《关于红花沟金矿和梧桐花铅锌矿改革问题的会议纪要》。
宏峰集团于2004年10月向赤峰市政府提交《关于红花沟金矿改制工作的请示》。在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转让方式的选择上,针对红花沟金矿生产经营和矿区社会稳定的特殊性,以及协议和拍卖两种操作方式对改制时间、改制成本、资产管护、职工再就业、矿山资产完整有效利用、资源充分开发、矿山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利弊影响,在征求矿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宏峰集团选择了协议转让,并取得赤峰市政府的批准,随后宏峰集团在企业网站上发布了红花沟金矿的转让信息。
2004年10月,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三个受让对象,宏峰集团领导带队,组织矿领导、律师通过走访当地政府、工商局、税务局、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对三个受让对象吉林赵美光先生、营口市汪廷利先生、梧桐花王水先生所控制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分别出具了《考察报告》。经过筛选,本着有利于职工就业、矿山改制后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经营资历、能力、经济实力、商业信誉、社会形象等因素,宏峰集团认为,赵美光具有收购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的经济实力、经营中型矿山的经验和保证红花沟持续发展的能力,拟将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评估值2460万元)按照2960万元(现金支付2800万元,承担债务160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赵美光。
2004年10月26日,红花沟金矿召开职代会(扩大)会议,就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拟转让给赵美光事宜向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征求意见,获得到会59人(其中47人为职工代表,其他为班子成员、部分管理干部)的全票通过。在此基础上,宏峰集团制定了《红花沟金矿改制整体方案》,2004年11月2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红花沟金矿改制问题的批复》,同意《红花沟金矿改制整体方案》以及将主体资产以协议方式转让给赵美光。
②红花沟金矿转让履行的程序
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的所有权原归属于宏峰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94),宏峰股份将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宏峰集团已经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a、2004年9月23日,宏峰股份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宏峰股份以99,375,701.15元人民币将所属企业红花沟金矿、神桐铅锌矿、兴中铅锌矿、林东炸药厂及公司总部部分资产出售给内蒙古宏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交易协议》。该等事项已于2004年9月30日作出公告。
b、2004年11月6日,宏峰股份召开股东大会,批准红花沟金矿、神桐铅锌矿、兴中铅锌矿、林东炸药厂,转让给宏峰集团,价格共计99,375,701.15元。该等事项已于2004年11月9日作出公告。该等交易以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国友大正评报字[2004]第25号)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与评估价值相等。
关于宏峰集团将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转让给赵美光、赵桂香,以及赵美光、赵桂香将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作为出资财产设立华泰矿业已履行了如下程序:
a、2004年11月1日,宏峰集团与赵美光、赵桂香签订《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由赵美光、赵桂香受让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并同时约定在原企业职工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安置红花沟金矿员工300人上岗,该等法律手续须等红花沟金矿从宏峰股份重组置换完成和职工身份置换完成后进行。
b、2004年11月8日,赵美光、赵桂香依照约定将前述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2800万元支付给宏峰集团。
c、2004年12月31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红花沟金矿改制后企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赤政字[2004]180号),同意宏峰集团将红花沟主体资产以协议方式转让给赵美光、赵桂香。
d、2011年8月15日,赤峰市政府出具《关于敖汉旗撰山子金矿及红花沟金矿国有资产转让事宜进行确认的批复》(赤政字[2011]196号),认为“赵美光、赵桂香自宏峰集团受让原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的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赵美光、赵桂香等以协议方式受让原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的过程不存在损害国有权益的情形,合法有效”。
e、2011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确认原敖汉旗撰山子金矿和红花沟金矿国有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函》(内政办字[2011]244号),认为“原则同意对原敖汉旗撰山子金矿和红花沟金矿国有资产转让有关事项予以确认。根据赤峰市有关部门审核,两矿均为包括矿权的整体转让,同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国有资产没有受到损害,真实有效”。
(2)2006年6月,华泰矿业股东以现金置换实物资产
公司设立后,由于出资资产中部分房产已被设置抵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6月4日,华泰矿业一届二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华泰矿业股东以现金425万元置换该等房产出资,并通过《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赤峰天正会计师事务所于6月8号出具了“赤天会验字(2006)第6号”《验资报告》,对赵美光、赵桂香缴纳的货币资金425万元(赵美光382.5万元、赵桂香42.5万元)进行了审验。此次置换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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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8年5月,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
2008年5月5日,华泰矿业一届五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通过了《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5月26日,赤峰工商局向华泰矿业换发了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150404000005403。
(4)2010年12月,全部股权转让给吉隆矿业
2010年12月2日,华泰矿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各自所持华泰矿业的股权转让给吉隆矿业。根据2010年12月8日,赵美光、赵桂香分别与吉隆矿业签署的《关于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赵美光、赵桂香分别将其持有的华泰矿业90%、10.0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吉隆矿业,转让价格分别为4,500万元和500万元,即华泰矿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5,000万元。华泰矿业原股东赵美光、赵桂香已于2011年4月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此次转让完成后,华泰矿业变为吉隆矿业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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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吉隆矿业最近两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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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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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购买资产的产销量情况
最近两年内,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的产销量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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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1、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改制情况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外,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内无改制情况发生。
2、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增资情况
2011年4月15日,吉隆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1年4月15日为转增基准日,将吉隆矿业资本公积金中的55,000,0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了章程修正案。转增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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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外,最近三年内,拟购买资产未发生其他增资情况。
3、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交易情况
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所发生的股权交易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五节 拟购买资产”之“拟购买资产的历史沿革”。
(五)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1、收购华泰矿业100%股权
2010年12月2日,吉隆矿业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收购华泰矿业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全部股权。2010年12月8日,赵美光、赵桂香分别与吉隆矿业签署了《关于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各自持有的华泰矿业90%、10%股权全部转让予吉隆矿业,转让价格分别为4,500万元和500万元,合计为5,000万元。
华泰矿业原股东赵美光、赵桂香已于2011年4月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
2、转让华泰矿业莲花山矿区六采区采矿权
历史上红花沟矿区的采矿权、探矿权存在垂高上分别设置的情形,按照国家的矿产资源整合政策和赤峰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华泰矿业将其莲花山矿区六采区采矿权转让予第三方赤峰永丰矿业。2010年11月18日,华泰矿业与永丰矿业签署了《采矿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华泰矿业将其持有的莲花山矿区六采区的采矿权及附属相关资产转让予永丰矿业,转让价格为2,600万元。
华泰矿业莲花山矿区六采区2009年、2010年黄金产量分别为23.72公斤、4.24公斤,约占吉隆矿业2009年、2010年黄金产量的2.77%、0.56%,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很少。
该采区采矿权及附属相关资产整体转让,仅为华泰矿业经营业务的一小部分,不存在关联交易、独立性等问题。
3、收购、转让瀚丰矿业100.00%股权
2010年12月2日,赵美光与吉隆矿业签署了《关于龙井瀚丰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瀚丰矿业原股东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将其各自持有的瀚丰矿业合计100.0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吉隆矿业,转让价格为2,500万元。瀚丰矿业原股东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已于2011年3月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
鉴于瀚丰矿业的业务模式与吉隆矿业不同,且分属不同省份,地理位置相距较远,加之该公司近年来对母公司的利润贡献较少,为突出吉隆矿业黄金采选及销售的主营业务,2011年12月26日,吉隆矿业与赵美光签署《关于龙井瀚丰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吉隆矿业持有的瀚丰矿业100.0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转让价格为2,500万元。
(1)瀚丰矿业财务指标
瀚丰矿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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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内,吉隆矿业与瀚丰矿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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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6月30日,瀚丰矿业已还清2,000万贷款,吉隆矿业签署的保证合同连带担保责任一并解除。
最近三年内,华泰矿业与瀚丰矿业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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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1年12月31日,瀚丰矿业已还清上述款项。
除上述情形外,瀚丰矿业与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3)业务
瀚丰矿业的主营业务为铅、锌、铜、钼矿的开采和相关产品的销售。与吉隆矿业黄金采选及销售的营运模式不同,业务不存在交集,即不存在同业竞争。
(4)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瀚丰矿业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2、转让华泰矿业莲花山矿区六采区采矿权
历史上红花沟矿区的采矿权、探矿权存在垂高上分别设置的情形,按照国家的矿产资源整合政策和赤峰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华泰矿业将其莲花山矿区六采区采矿权转让予第三方赤峰永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矿业”)。2010年11月18日,华泰矿业与永丰矿业签署了《采矿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华泰矿业将其持有的莲花山矿区六采区的采矿权及附属相关资产转让予永丰矿业,转让价格为2,600万元。
华泰矿业莲花山矿区六采区2009年、2010年黄金产量分别为23.72公斤、4.24公斤,约占吉隆矿业2009年、2010年黄金产量的2.77%、0.56%,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很少。
该采区采矿权及附属相关资产整体转让,仅为华泰矿业经营业务的一小部分,不存在关联交易、独立性等问题。
二、拟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的资源条件与开采条件
(一)拟购买资产的资源条件与开采条件
吉隆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泰矿业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黄金。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共包含有3项采矿权和5项探矿权,现已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21.211吨。具体储量备案情况详见本节四(二)“资源储量核查评审备案情况”。
1、资源条件
吉隆矿业所在的撰山子矿区的综合平均品位为14.94克/吨,华泰矿业所在的红花沟矿区的综合平均品位为7.29克/吨,矿石品位高,属于国内当前少有的高品位富矿床。因此,相比同类黄金矿山企业,公司黄金生产的单位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60.89万吨,金金属量9.097吨,金平均品位14.94×10-6,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为43.43万吨,金金属量6.573吨,金平均品位15.14×10-6,占保有资源总量72.2%;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矿石量为17.46万吨,金金属量2.524吨,金平均品位14.45×10-6,占保有资源总量27.8%。矿区的采矿深度在550m左右。采矿权范围以外的4个探矿权.面积为65.94km2,目前已在展开系统的地质勘探工作。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166.09万吨,金金属量12.114吨,金平均品位7.29×10-6,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为109.80万吨,金金属量8.237吨,金平均品位7.50×10-6,占保有资源总量68.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矿石量为56.29万吨,金金属量3.877吨,金平均品位6.89×10-6,占保有资源总量32.0%。矿区的采矿深度在400m左右,400m以下缺乏系统的工程控制。另外,采矿权范围以外的4个探矿权,目前正在进行地质勘探工作。
2、开采条件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和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多为竖井+盲竖井联合开拓为主,也有斜井+盲竖井等多种开拓方式。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的矿体产于二迭系地层大理岩、结晶灰岩、粉砂岩内,或产于燕山期花岗岩、闪长岩、花岗斑岩的内接触带附近,矿体和硅化、碳酸盐化形影相随。迄今为止,矿区共发现大小矿脉94条,在地表的延长大于向深部的延深。这些矿脉主要分布在矿部的东、西、北三侧,向东延续到落凤毛和大猪圈一带。矿脉的分布方向以北西向为主,方位在300°~330°,倾向南西或北东,倾角大部分较陡,一般60°~80°,局部近于直立,在走向上或倾向上呈舒缓波状,多以脉状、透镜状产出,并具尖灭再现或尖灭侧现特征。自东北向西南方向划分为共Ⅰ~Ⅳ共四个矿带,呈似等距分布,主矿体间的距离为300~350m。各矿带由主矿体和多条小矿体组成,主矿体矿化较强,连续性较好,呈较大的扁豆体产出,多以含金石英脉型产出,少为破碎带蚀变岩型。以72#号脉为例予以说明:矿脉长度600m,脉宽0.2-0.5m,品位12.69克/吨,延深大于500m。矿石类型主要为多金属硫化物石英脉型矿石,其次为多金属硫化物破碎蚀变带型矿石。石英脉型金矿石占矿区各类矿石的82%以上。矿石的物质组分比较简单,自然元素:自然金、自然银、银金矿。金属矿物: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及少量辉铜矿、辉银矿等。金在矿石中分布不均匀、局部含量高,并出现“窝子金”。赋存状态主要以包体金、裂隙金、粒间金赋存。由于属于急倾斜矿体,厚度不大到中等,采矿方法多为削壁充填法和浅孔留矿法。人工装运,电机车平巷运输,采用罐笼提升。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的矿体产于斜长角闪片麻岩、斜长角闪岩内,或产于混合(岩化)片麻岩、混合花岗岩体附近,矿体和硅化、绢云母化及绿泥石化关系密切。迄今为止,矿区共发现大小矿脉和含矿蚀变带143条,其延深大于延长。矿脉的分布方向以北西向为主,总体走向310°-350°,倾向北东或南西,倾角55-72°,局部近于直立,在走向上或倾向上呈舒缓波状,多呈脉状、透镜状产出,并具尖灭再现或尖灭侧现特征。矿体规模及矿化比较稳定,产状变化处厚度较大,常出现特高品位。矿带在水平上多呈右行侧列、剖面上亦呈斜列式成群成带展布。主矿体间的距离为150~550m不等。南北矿区分别以2号脉群和51号脉群为主要矿体。矿脉大多由主矿体和多条小矿体组成,主矿体矿化较强,连续性较好,多以含金石英脉形态产出,少为破碎带蚀变岩型。以2号脉为例予以说明:长度355m,脉宽0.2-2.3m,平均品位13.12克/吨。延深大于300m。矿石类型以多金属硫化物~石英脉为主,蚀变岩型矿体仅局部赋存。矿物组合以黄铁矿,黄铜矿为主,少数矿脉顶部含有自然金和磁铁矿。金属矿物以自然金、黄铁矿、磁铁矿为主,黄铜矿、方铅矿、褐铁矿次之,磁黄铁矿、辉钴矿、针铁矿、闪锌矿、斑铜矿、斜辉锑铅矿、白铁矿、穆磁铁矿更次之,砷铂矿、黄钾铁钒少见;非金属矿物以石英、绿泥石、绢云母为主,钾长石、斜长石、方解石、萤石、高岭土次之。所有矿体均为急倾斜,中等厚度,采矿方法多为削壁充填法和浅孔留矿法。采用人工装运,电机车平巷运输,罐笼提升。
(二)拟购买资产的工艺流程
撰山子金矿选矿采用的全泥氰化-锌粉置换工艺成熟,属行业先进的选矿工艺。公司产出矿石属于易选性金矿石,自1991年经过选矿工艺试验和多年来的生产实践,选冶提金总回收率达到96%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工艺流程为:①破碎采用两段一闭路,破碎产品粒度≤15mm;②磨矿为一段闭路,两个系列产品粒度-200网目≥74%;③选矿流程采用全泥氰化浸出工艺,为五段?6.0m浸出槽,两个系列的?18.0m三层高效浓密机洗涤,贵液采用锌粉置换工艺获得金泥,经冶炼获得合质金;④尾矿脱水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后运送到尾矿堆场干式堆存。
该流程采用全泥氰化-锌粉置换工艺,综合回收矿石中的金、银等,其生产工艺、主要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体现了清洁生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从矿山上开采出金矿石,经两段破碎处理后送湿式球磨机磨矿处理,矿浆经浓密机浓密固液分离后进入置换系统。浸出液萃取回收金后,返回选矿重复使用。浸出尾矿进入过滤系统,经脱水后由汽车倒运至尾矿库干式堆放。(2)能耗物耗低,生产成本低:该项目工艺总能耗为53.02kW/t,生产直接成本约为57元/t。(3)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少:固体废弃物的外排采用了干式堆放,将来还可以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由于少量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因此基本不存在废水外排。(4)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水循环利用率高:从工艺过程及水量平衡可以看出,该项目用水部分串级使用,洗涤水大部分返回前道工序循环使用,浸出液经再生处理后回用,循环利用率大于90%。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固废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厂界噪声达标。
红花沟金矿区选矿采用的全泥氰化-炭浆吸附工艺成熟,属行业先进的选矿工艺。公司产出矿石属于易选性金矿石,自1990年经过选矿工艺试验和多年来的生产实践,选冶提金总回收率达到了92 %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工艺流程为:(1)破碎采用两段一闭路,磨矿采用两段两闭路。(2)分级溢流入单层浓缩机;(3)多级浸出炭吸附;解析电解、金泥进行冶炼;(4)吸附尾矿进行过滤,输送到尾矿库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滤饼干堆,干式堆存。
该流程采用全泥氰化-炭浆吸附工艺,综合回收矿石中的金、银等,其生产工艺、主要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体现了清洁生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从矿山开采出的金矿石,经两段破碎处理后送湿式球磨机磨矿处理,矿浆经浓密机浓密固液分离后进入置换系统。浸出液炭吸附回收金后,返回选矿重复使用。浸出尾矿进入过滤系统,经脱水后由皮带运至尾矿库干式堆放。(2)能耗物耗低,生产成本低:该项目工艺总能耗为65.02kW/t,直接生产成本约为68元/t。(3)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少:固体废弃物的外排采用了干式堆放,将来还可以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由于少量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做为中水回用,因此基本不存在废水外排。(4)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水循环利用率高:从工艺过程及水量平衡可以看出,该项目用水部分串级使用,洗涤水大部分返回前道工序循环使用,浸出液经再生处理后回用,循环利用率大于90%。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固废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厂界噪声达标。
(三)拟购买资产的资源状况
1、矿区资源状况
(1)撰山子矿区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已查明的矿体产于二迭系地层大理岩,结晶灰岩、粉砂岩内,或产于燕山期花岗岩、闪长岩、花岗斑岩的内接触带附近,矿体和硅化、碳酸盐化形影相随。迄今为止,矿区共发现大小矿脉94条,在地表的延长大于向深部的延深。这些矿脉主要分布在矿部的东、西、北三侧,向东延续到落凤毛和大猪圈一带。矿脉的分布方向以北西向为主,方位在300°~330°,倾向南西或北东,倾角大部分较陡,一般60°~80°,局部近于直立,在走向上或倾向上呈舒缓波状,多以脉状、透镜状产出,并具尖灭再现或尖灭侧现特征。产于二迭系地层断裂中的矿脉,特别是产于结晶灰岩、大理岩中受断裂构造控制的矿脉,其规模及矿化比较稳定,厚度较大,常出现特高品位。产于花岗(斑)岩及闪长岩体中断裂构造控制的矿脉,虽矿化和规模稳定,但厚度较前者为小,极少出现高品位矿石。自东北向西南方向划分为共Ⅰ~Ⅳ共四个矿带,呈似等距离分布,主矿体间的距离为300~350m。各矿带并分别以26号和104号(Ⅰ)、28号(Ⅱ)、72号(Ⅲ)、27号脉及4、5号(Ⅳ)为主要矿体,构成矿区总储备量的42%。除Ⅱ矿带外,所有矿带均由主矿体和多条小矿体组成,主矿体矿化较强,连续性较好,呈较大的扁豆体产出,多以含金石英脉型产出,少为破碎带蚀变岩型。以72#号脉为例予以说明:矿脉长度600m,脉宽0.2-0.5m,平均0.36m,品位12.69克/吨,延深大于500m。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的矿石类型及矿物组份主要为多金属硫化物石英脉型矿石,其次为多金属硫化物破碎蚀变带型矿石。石英脉型金矿石占矿区各类矿石的82%以上。含金石英脉型矿石:主要以石英网脉及复脉带出现,该类型为本区最有价值的金矿石,以石英、黄铁矿及金属硫化物组成,含金一般较高。破碎带蚀变岩型矿石:呈破碎状及片理化,成分主要为绿泥石,粘土矿物、绢云母、石英,含金多金属硫化物及碎块组成,多为含金多金属硫化物石英脉被后期构造活动破坏,并强烈粘土化、绢云母化,该类型矿石分割和包裹了含金石英脉型矿石,矿石品位中等偏贫。矿石的物质组分比较简单,自然元素:自然金、自然银、银金矿。金属矿物: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及少量辉铜矿、辉银矿等。金属矿物在矿石中含量为4.23%,含量最多者当属硫化物中的黄铁矿,占金属矿物的90%,其次为闪锌矿,占金属矿物的0.29%,方铅矿、黄铜矿占金属矿物含量较低。脉石矿物在矿石中的含量约为95.77%,主要非金属矿物有主要有石英(占矿物总量的58%),其次为长石、方解石、绢云母、绿泥石等。
(2)红花沟矿区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已查明的矿体产于斜长角闪片麻岩、斜长角闪岩内,或产于混合(岩化)片麻岩、混合花岗岩体附近,矿体和硅化、绢云母化及绿泥石化关系密切。迄今为止,矿区共发现大小矿脉和含矿蚀变带143条,其延深大于延长。矿脉的分布方向以北西向为主,总体走向310°-350°,倾向北东或南西,倾角55-72°,局部近于直立,在走向上或倾向上呈舒缓波状,多呈脉状、透镜状产出,并具尖灭再现或尖灭侧现特征。矿体规模及矿化比较稳定,产状变化处厚度较大,常出现特高品位。矿带在水平上多呈右行侧列、剖面上亦呈斜列式成群成带展布。主矿体间的距离为150~550m不等。南北矿区分别以2号脉群和51号脉群为主要矿体,构成矿区总储备量的53%。矿脉大多由主矿体和多条小矿体组成,主矿体矿化较强,连续性较好,多以含金石英脉形态产出,少为破碎带蚀变岩型。以2号脉为例予以说明:长度355m,脉宽0.2-0.5m,平均厚度1.24m,平均品位13.12克/吨。延深大于300m。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的矿石类型以多金属硫化物~石英脉为主,蚀变岩型矿体仅局部赋存,所占比重14%。矿物组合以黄铁矿,黄铜矿为主,少数矿脉顶部含有自然金和磁铁矿,磁铁矿和金品位含量呈正相关。含金石英脉型矿石:主要以石英脉及石英网脉状出现,由石英、黄铁矿、黄铜矿及铅锌等金属硫化物组成,含金一般较高。破碎带蚀变岩型矿石:呈破碎状及片理化,成分主要为绿泥石、高岭土、绢云母、石英,含金多金属硫化物及碎块组成。石英脉多被后期构造活动破坏,断距较大。矿石的矿物成分比较复杂,金属矿物以自然金、黄铁矿、磁铁矿为主,黄铜矿、方铅矿、褐铁矿次之,磁黄铁矿、辉钴矿、针铁矿、闪锌矿、斑铜矿、斜辉锑铅矿、白铁矿、穆磁铁矿更次之,砷铂矿、黄钾铁钒少见;非金属矿物以石英、绿泥石、绢云母为主,钾长石、斜长石、方解石、萤石、高岭土次之。金属矿物在矿石中含量为18.14%,含量最多者当属硫化物中的黄铁矿,占金属矿物的82%,其次为磁铁矿,占金属矿物的13.79%。脉石矿物在矿石中的含量约为80.64%。
2、交通条件
撰山子金矿矿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撰山子村,其所在区域是中国最重要的巨型黄金成矿带之一,位于华北地台北缘金矿成矿带中段,是赤峰—朝阳—承德金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区东距敖汉旗政府所在地新惠镇25公里,有新小线相通;西距赤峰市70公里,距京通铁路小河沿车站15公里;西与辽宁省建平县接壤,交通便利。
华泰矿业所属的红花沟金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西部35km,行政区划隶属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平均海拔标高850m。矿区地理环境优雅,京通铁路横穿矿区,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方便。
3、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均依法履行了各项应予履行的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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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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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事项
拟购买资产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照详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二(三)4“(2)《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土地事项
拟购买资产取得的土地证照详见本报告书摘要本节五(一)“2、土地使用权”。
4、相关经营证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已取得与采矿权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1)证照列表
①《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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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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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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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泰矿业所经营业务不涉及运输,均为客户自行解决运输问题,故无需办理此证书。
④《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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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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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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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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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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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矿长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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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振龙《矿长资格证书》记载的职务为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成振龙为吉隆矿业的副总经理。
(2)吉隆矿业相关经营证照的续期成本及时间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核准文件到期后,后续申请批准文件的程序及相关成本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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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矿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期限长短,在各批准文件到期前,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顺利续期。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吉隆矿业已分别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最近三年吉隆矿业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工商、税务、社会保障、产品质量等方面未受过行政处罚,因此上述各项批准文件到期后,续期不存在法律障碍。
5、安全生产事故
最近三年内,吉隆矿业曾发生过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均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界定的一般事故。具体事故经过与处理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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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事故外,最近三年内,吉隆矿业、华泰矿业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四)拟购买资产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根据吉隆矿业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指标由各下属部门按照上年度物资消耗,确定本年度的物资需求量。按照吉隆矿业各类定额标准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报设备材料采购部门。各下属部门负责向设备材料采购部门提供物资计划的基础资料,设备材料采购部门负责汇总和编报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执行和检查工作。
吉隆矿业物资原则上由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统一订货、加工和采购,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下属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采购物资。物资采购的原则是: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服务;择优采购;就近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进货。杜绝报废,减少积压。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保证物质的数量和质量。如出现货不对路,假冒伪劣产品,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控制到外地采购物资。具体物资采购方式如下:
(1)日常消耗材料、备品备件按比价采购的方式购买。(2)整机、成套设备要采取招标或议标方式购买并将招标或议标原始资料与合同一同归档。
(3)大宗消耗材料采用招投标或议标方式购买。
2、生产模式
吉隆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泰矿业均为探矿、采矿、选矿一体化的矿山企业,主要产品为金锭。
每年第四季度,生产技术部门开始编制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逐级上报至吉隆矿业董事会批准后,管理层按计划组织生产。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自成立至今,采矿、矿石运输及提升、选矿均采取自行组织生产模式,由工程技术人员予以现场跟踪、技术指导,并监督其日常采矿、选矿作业。主要操作流程为:由各矿区生产技术部门通过现场收集资料,按已控制的保有储量和预测储量会同吉隆矿业生产技术部编制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上报吉隆矿业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产技术部在此基础上进行年度内的指标分解和综合调控,逐月下达生产作业计划,由各矿区管理层落实生产指标,组织安排生产。
探矿工程采取对外承包模式: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的主要探矿工程以招标形式发包给有资质矿山井巷工程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对矿山井巷工程公司的探矿工程作业予以技术指导,并监督其探矿工程质量。
3、销售模式
吉隆矿业产品销售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并贯彻执行。
(1)销售工作的原则
①建立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制度监控与审计监督并行的销售管理机制。
②紧盯市场,认真分析国际贵金属行情动态,科学认识、积极把握销售时机。
(2)定价方式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的产品均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网上实时价格,扣除定量的加工费计价。
(3)销售工作流程
含量大于95%的金锭或银锭——专车押运至金银精冶企业——检斤——取样——化验——办理交接手续——精冶成国标金锭、银锭——根据国际、国内贵金属市场行情——择机进行网上销售——结算。
(4)销售核决权限
由营销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核决。
4、主要销售客户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最近三年的主要销售客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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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及质量控制情况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的主要产品为金锭。其质量控制情况如下:
1、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1)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分别设立质检部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并在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相互监督配合下,质检部门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
(2)质检部门下设化验室、计量班组、流程取样班组,负责进出物料的检斤计量、流程样品、销售样品的采制、、分析化验等一系列流程环节的质量体系控制,并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负责。
2、生产、销售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1)电子汽车衡、轨道衡管理,由地方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理化检验计量仪器、玻璃器具管理,天平的检定执行JJG98-1990,《非自动天平试行检定规程》;砝码的检定执行JJG99-1990,《砝码试行检定规程》;滴定管必须符合GB12805-91要求;容量瓶必须符合GB12806-91要求;吸量管必须符合GB12807-91要求;移液管必须符合GB12808-91要求。
(3)金属平衡依据HJG/T04-92 国家黄金行业《金属平衡管理》的要求。
3、产品质量的仲裁或纠纷情况
(1)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仲裁(或质量纠纷),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按照有关标准认定执行。
(2)产品销售过程的质量仲裁,由公司和客户暨金银精冶企业协商或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裁决。
(六)拟购买资产的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与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共1,755人,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1、员工专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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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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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职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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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年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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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购买资产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费用支出情况
吉隆矿业(合并报表口径)最近两年安全生产及环保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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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保护措施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自开工、建设、运行生产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建设绿色、环保矿山是吉隆矿业、华泰矿业遵循的基本宗旨。在所有项目建设的实施中,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按照“三同时”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了项目设计、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①环保管理措施。吉隆矿业、华泰矿业设立了安全环保部为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直接负责,配备了4名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报告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备。
②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采矿区和山坡、边坡区进行了植被恢复,主要采取人工撒播牧草措施;对选矿区、办公区周围裸露的土地进行了平整工程,并进行种草种树措施;开挖的土石方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堆置,并采取草包填土维护措施。临时渣场堆体表面积植草防护,有效的减少了水土流失。
③水环境防治措施。选矿厂的尾矿库采用了脱水干堆方式,底部结构采取了覆置土工膜防渗处理,即选矿作业的工业废水随其尾矿排往压滤车间,经压滤后返回选矿车间循环再利用,不向外排放;尾矿砂脱水压滤后整形干式堆放;矿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井口的裂隙涌水用管径¢108mm的输水管路输送到选厂1000立方米高位水池,进行再利用;机修、化验废水集中在集水池,经处理后进行选厂周围绿化。
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厂破碎、磨浮及氰化工段均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产尘点均安装了多效湿式(Y-1型和S×12型)除尘装置;现尾矿库使用地面喷淋洒水,以减少尾矿库干滩面的扬尘量,并相应采取了治理周围土壤、草场和植被以及降低大气环境超标等的有效措施。
⑤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采矿的废石全用于新建尾矿坝的建设和筑路及土建工程,剩余的废石已存贮在固定废石场;尾矿库内的尾矿砂暂时堆存于库内,不予外排。作为“再生资源”而予以保护;锅炉灰渣存在固定渣场内,大部分用于矿区道路或卖给附近牧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存放在垃圾坑里焚烧并填埋。矿区辖区内及山坡上的白色垃圾,已由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委派专人定期清理,集中填埋。
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降低噪声,公司选用了降低噪声的设备,并对一些设备采取了封闭措施,设备加装阻尼材料、隔震材料、消声器等。已达到《环境噪声标准》;对选矿工人和井下凿岩、爆破人员配备了卫生防护用品(耳塞、耳罩)和其他劳保用品。
3、安全生产措施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并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人为本、风险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并为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提供所需的资源和能力,建立有效的支持保障机制。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认真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矿山安全标志》、《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等各项规定及技术规程。
三、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本次评估方法介绍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市场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两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均需要使用相应的价值比率(乘数)进行对比,并最终以此为基础评估出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的价值。由于并购案例比较法所需要的资料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该种方法;对于参考企业比较法,由于国内金矿开采行业上市公司较少,难以选出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参考企业比较法。
2、收益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1)企业整体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2)评估对象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收益现值法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现值之和,即:
■
其中:
P—评估值
Ri—未来第i个收益期预期收益额
i—收益期
n—收益年限
r—折现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资料,经分析“吉隆矿业”为黄金开采企业,其前身为国营金矿,自2005年设立以来,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吉隆矿业”已持续经营多年,且企业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可以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其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用货币衡量,所能创造的现金流可进行预测,符合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故本项目适宜采用收益法。
3、资产基础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成本法是一种以企业整体资产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评估值的方法,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按照企业整体资产的更新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贬值后的资产价值,再扣减负债价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基于这样的理论,(1)评估对象价值取决于企业整体资产的成本价值;(2)评估对象价值是随其企业整体资产的运动和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资料,同时,考虑到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整体资产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反映了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并且企业整体资产中的主要资产无形资产——采矿权已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能完整的体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4、评估方法的选择
鉴于上述评估思路,本次对“吉隆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通过对二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判断,选取相对比较合理、现实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二)评估结果的确定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评估前吉隆矿业母公司账面资产总计23,076.69万元,评估价值169,048.48万元,增值145,971.79万元,增值率632.55%;账面负债总计9,627.69万元,评估价值9,627.69万元;账面净资产13,449.00万元,评估价值159,420.79万元,增值145,971.79万元,增值率1,085.37%。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通过收益法计算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吉隆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前账面价值13,449.00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170,273.30万元,评估增值156,824.30万元,增值率1,166.07%。
3、评估结果的分析选取
吉隆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59,420.79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170,273.30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为10,852.51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增加6.81%。
收益法评估结果主要是以企业未来整体获利能力为基础,估算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进行折现或本金化,借以确定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现行市场价值,比较完整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对股东全部权益的贡献价值。因此,收益法注重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采用收益口径测算的企业未来整体获利能力产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能比较完整地反映企业自身获利能力的价值。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单项资产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比较全面、真实反映了企业各单项资产对股东全部权益的贡献价值。因此,资产基础法注重采用成本口径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现实市场价值,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由于二种评估方法的计算口径不同,导致二种不同表现形式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鉴于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为采矿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中的采矿权评估已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基本反映了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和审慎性,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拟购买资产最终选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59,420.79万元。
(三)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说明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吉隆矿业母公司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为13,449.00万元,评估值约为159,420.79万元,增值率为1,085.37%。
1、吉隆矿业评估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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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隆矿业长期股权投资(华泰矿业)评估情况
单位:元
■
(四)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总额为145,971.79万元,其中存货、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累计评估增值为141,630.14万元,占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总额的97.03%。
1、存货评估增值分析
吉隆矿业及子公司华泰矿业存货累计账面余额为7,869.89万元,评估值为21,515.16万元,评估增值13,645.27万元,占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总额的9.35%。
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产成品、半成品的账面价值为成本价值,本次评估值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销售价为基准,扣除相关税费及成本后确定评估值,因此评估值中含有未实现的部分利润,而账面价值仅反映生产成本价值,导致评估增值。
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分析
吉隆矿业及子公司华泰矿业土地使用权累计账面余额为814.66万元,评估值为13,318.55万元,评估增值12,503.89万元,占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总额的8.57%。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取得原始成本较低,而近年土地价格持续大幅攀升,导致土地使用权较大幅度的评估增值。
3、采矿权评估增值分析
吉隆矿业及子公司华泰矿业采矿权累计账面余额为2,103.94万元,评估值为117,584.92万元,评估增值115,480.98万元,占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总额的79.11%。
采矿权评估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吉隆矿业、华泰矿业采矿权原始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不断加大资源勘探力度,使得资源储量大幅增加,加之黄金价格持续大幅攀升,在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增值幅度较大。
拟购买资产中主要采矿权各自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对比分析如下:
■
四、拟购买资产的矿权评估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矿权评估概述
吉隆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泰矿业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黄金。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共包含有3项采矿权和5项探矿权,现已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21.211吨。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黄金勘探、采矿、选矿和冶炼,拥有独立矿山和完整产业链条,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为公司持续盈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通过产业链的规模经营,公司在金属回收率、单位生产原材料消耗及综合成本等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
1、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开采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吉隆矿业、华泰矿业持有采矿许可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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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吉隆矿业、华泰矿业持有探矿许可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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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华泰矿业编号就 T15120080402005236 的探矿权证于2011 年3 月14 日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内国土资采划字[2011]025 号),正在办理探转采手续,根据前述《批复》,矿区范围预留期限为1 年;2012 年2 月20 日,华泰矿业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内国土资采划字[2012]021 号),矿区范围预留延期至2013 年2 月20 日。
上述探矿权现都处于详查阶段,勘探工作结束后能否获得地质勘探成果及变更为采矿权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于探矿权的评估采用了成本法,以账面归集的勘探费作为评估结果。
(二)拟购买资产的资源储量国土资源部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吉隆矿业、、华泰矿业已获取的资源储量国土资源部备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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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购买资产矿权评估主要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折现率
现阶段我国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的构成为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确定风险报酬率的方法为“风险累加法”,无风险报酬率一般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7月7日公布的利率,本次评估确定的无风险报酬率是5.50%。风险报酬率主要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分述如下:
(1)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本项目为正常生产矿山,产品市场处于行业上升期,因此本次评估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取值为0.20%(取值区间0.15.00%-0.65.00%)。
(2)行业风险:该矿山属于贵金属采、选、冶行业,金、银产品在未来仍将保持良好的市场表现,因此本次评估确定行业风险取值为1.1%(取值区间1.0%-2.0%)。
(3)财务经营风险:由外部的财务风险和内部的经营风险构成;未来外部有利率上升的风险,内部经营方面该矿山管理规范,财务现金流表现良好,因此本次评估确定财务经营风险取值为1.2%(取值区间1.0%-1.5%)。
综合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确定折现率为8.0%。
2、评估销售价格及销售规模
销售价格的取值依据一般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设计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和有关的价格凭证,以及国家(包括有关期刊)公布、发布的价格信息。
此次评估产品方案为合质金,矿山实际销售途径如下:首先由矿山盯盘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Au99.95%”的价格,给精炼厂下单,精炼厂按照下单价格(交易成功后扣除0.6元/克作为双方的结算价格),以合质金的毛重乘以成色为交易重量,计算销售收入。
评估中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是基于对历史数据分析基础上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鉴于金、银持续坚挺的上涨势头,本次评估以基准日前一年的金、银价格作为预测销售价格。
(1)黄金销售价格
本次评估以前一年国内市场黄金交易平均价(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http://www.sge.sh)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格。
2011年平均交易价格见下表。(下转B63版)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赵美光 | 1,155.00 | 57.75% |
赵桂香 | 200.00 | 10.00% |
赵桂媛 | 200.00 | 10.00% |
刘永峰 | 100.00 | 5.00% |
任义国 | 100.00 | 5.00% |
马 力 | 100.00 | 5.00% |
李晓辉 | 100.00 | 5.00% |
孟庆国 | 45.00 | 2.25% |
合 计 | 2,000.00 | 100.00% |
股东姓名 | 出资数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赵美光 | 4,331.25 | 57.75% |
赵桂香 | 750.00 | 10.00% |
赵桂媛 | 750.00 | 10.00% |
刘永峰 | 375.00 | 5.00% |
任义国 | 375.00 | 5.00% |
马力 | 375.00 | 5.00% |
李晓辉 | 375.00 | 5.00% |
孟庆国 | 168.75 | 2.25% |
合 计 | 7,5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赵美光 | 1,800.00 | 90.00% |
赵桂香 | 200.00 | 10.00% |
合 计 | 2,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合计 | 出资比例 | |||||
现金 | 实物 | |||||||
赵美光 | 382.50 | 1,417.50 | 1,800.00 | 90.00% | ||||
赵桂香 | 42.50 | 157.50 | 200.00 | 10.00% | ||||
合 计 | 2,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吉隆矿业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2,000.00 | 100.00%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5,246.61 | 23,420.06 |
总负债 | 11,015.92 | 9,243.21 |
所有者权益 | 14,230.69 | 14,176.85 |
资产负债率 | 43.63% | 39.47% |
项 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33,725.95 | 17,844.46 |
营业成本 | 10,367.95 | 6,119.44 |
利润总额 | 23,480.69 | 8,070.23 |
净利润 | 17,989.14 | 5,964.07 |
项目 | 生 产 | 销 售 | ||
金(公斤) | 白银(公斤) | 金(公斤) | 白银(公斤) | |
2010年度 | 755.4299 | 241.8560 | 665.9092 | 0.00 |
2011年度 | 1,096.4420 | 290.5340 | 1,019.9481 | 0.00 |
股东姓名 | 出资数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赵美光 | 4,331.25 | 57.75% |
赵桂香 | 750.00 | 10% |
赵桂媛 | 750.00 | 10% |
刘永峰 | 375.00 | 5% |
任义国 | 375.00 | 5% |
马力 | 375.00 | 5% |
李晓辉 | 375.00 | 5% |
孟庆国 | 168.75 | 2.25% |
合 计 | 7,500.00 | 100.00%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3,700,418.07 | 137,262,455.80 | 128,406,989.15 |
负债总额 | 37,958,786.70 | 51,814,680.31 | 37,789,038.33 |
所有者权益 | 95,741,631.38 | 85,447,775.49 | 90,617,950.82 |
项 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104,651,099.44 | 27,971,290.13 | 58,042,567.83 |
利润总额 | 36,093,301.32 | 4,990,033.88 | 22,048,196.91 |
净利润 | 30,641,693.29 | 5,284,618.65 | 16,536,147.68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是否解除 |
吉隆矿业 | 瀚丰矿业 | 2,000.00 | 2010年7月1日 | 2011年6月30日 | 已解除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金额(万元) | 是否还清 |
其他应付款 | 华泰矿业 | 1,920.00 | 已还清 |
序号 | 批文名称 | 文件编号 | 出文单位 |
1 | 关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吨/日金选厂改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 赤经信冶字[2010]135号 | 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 | 关于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新增50吨金矿石选矿技改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 赤经信冶字[2011]121号 | 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序号 | 批文名称 | 文件编号 | 出文单位 |
1 | 关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吨/日金矿石采选项目评价报告书摘要的批复 | 赤环审字[2008]53号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2 | 关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吨/日金矿石采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赤环发[2011]236号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3 | 关于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万t/a(200t/d)金矿石采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摘要的批复 | 赤环审字[2007]9号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4 | 关于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万t/a(200t/d)金矿石采选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赤环发[2011]235号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证书编号 | 生产规模 | 有效期限 | |||
吉隆矿业 | 批准证国金字(2009)第107号 | 150吨/日 | 2009.9.23-2012.9.23 | |||
华泰矿业 | 批准证国金字(2010)第103号 | 300吨/日 | 2010.9.1-2013.9.1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范围 | 有效期限 |
吉隆矿业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2320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6.26-2012.6.25 |
吉隆矿业阳坡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2321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6.26-2012.6.25 |
吉隆矿业27号脉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2322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6.26-2012.6.25 |
吉隆矿业尾矿库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2323号 | 尾矿库 | 2009.6.26-2012.6.25 |
吉隆矿业落凤毛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3208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6.26-2012.6.25 |
吉隆矿业黄金洞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3209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6.26-2012.6.25 |
华泰矿业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595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10.22-2012.10.2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三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596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10.22-2012.10.2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三号脉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597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7.2-2012.7.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一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598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10.22-2012.10.2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五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599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7.2-2012.7.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龙头山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600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10.22-2012.10.21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六采区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601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7.2-2012.7.1 |
华泰矿业尾矿库 | (蒙)FM安许证字[2009]001602号 | 地下金矿开采 | 2009.7.2-2012.7.1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范围 | 有效期限 |
吉隆矿业 | 内蒙古交运管许可赤市字150430311338号 | 普通货运 | 2010.6.23-2014.6.22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取水地点 | 年取水量 | 水源类型 | 有效期限 |
吉隆矿业 | 取水(蒙敖)字[2007]第07041号 | 在四道湾子镇富民村取地下水 | 35万立方米 | 地下水 | 2007.12.26-2012.12.25 |
华泰矿业 | 取水(蒙松)字[2012]第00332号 | 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敖包村 | 13.37万立方米 | 地下水 | 2012.1.11-2017.1.10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批准范围 | 有效期限 |
吉隆矿业 | 赤安监危化储字[2009]0013号 | 氰化钠、硝酸、双氧水 | 2009.5.25-2012.5.24 |
华泰矿业 | 赤安监危化储字[2009]0011号 | 氰化钠 | 2009.5.18-2012.5.17 |
企业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核定储量 | 有效期期/发证日期 |
吉隆矿业 27#脉 | 敖汉旗公安局 | -- | 1、炸药:设计容量为5吨; 2、雷管:设立容量为2万枚。 | 至2012.7.7 |
吉隆矿业 黄金洞分矿 | 敖汉旗公安局 | -- | 1、炸药:设计容量为5吨; 2、雷管:设立容量为2万枚。 | 至2012.7.7 |
吉隆矿业 落凤毛分矿 | 敖汉旗公安局 | -- | 1、炸药:设计容量为5吨; 2、雷管:设立容量为2万枚。 | 至2012.7.7 |
吉隆矿业 阳坡井口 | 敖汉旗公安局 | -- | 1、炸药:设计容量为5吨; 2、雷管:设立容量为2万枚。 | 至2012.7.7 |
华泰矿业 | 松山区公安局 | 公治字第02号 | 1、炸药:五吨; 2、雷管:二万发。 | 2011.12.21-2012.12.21 |
企业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核定使用品种 | 有效期期/发证日期 |
吉隆矿业27#脉 | 敖汉旗公安局 | -- | 炸药;雷管。 | 2011.7.7-2012.7.7 |
吉隆矿业黄金洞分矿 | 敖汉旗公安局 | -- | 炸药;雷管。 | 2011.7.7-2012.7.7 |
吉隆矿业落凤毛分矿 | 敖汉旗公安局 | -- | 炸药;雷管。 | 2011.7.7-2012.7.7 |
吉隆矿业阳坡井口 | 敖汉旗公安局 | -- | 炸药;雷管。 | 2011.7.7-2012.7.7 |
华泰矿业 | 松山区公安局 | 公治字第02号 | 1、炸药:五百吨; 2、雷管:三十万发。 | 2011.12.21-2012.12.21 |
排污单位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污染物排放许可内容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吉隆矿业 | 476091001 | 敖汉旗环境保护局 | 污染物名称:SO2 控制排放总量:13.02t/a。 | 2010.1.6 | 三年 |
华泰矿业 | 1504041201 |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 二氧化硫:(控制排放总量:0.000126);氮氧化物(控制排放总量:0.000014) | 2012.1.9 | 一年 |
持证人 | 所在公司 | 职 务 | 编 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成振龙 | 吉隆矿业 | 总经理(副总经理)* | 09115030400004 | 区安监局 | 2009.6.12-2012.6.11 |
陈爱国 | 吉隆矿业 | 主要负责人(矿长) | 10115030400125 | 区安监局 | 2010.6.30-2013.6.29 |
王惠新 | 华泰矿业 | 总经理 | 10115040400297 | 区安监局 | 2010.6.30-2013.6.29 |
李云峰 | 华泰矿业 | 主要负责人(矿长) | 10115040400162 | 区安监局 | 2010.6.30-2013.6.29 |
李忠延 | 华泰矿业 | 安全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 11015040400704 | 区安监局 | 2011.6.30-2014.6.29 |
李印 | 华泰矿业 | 安全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 11015040400707 | 区安监局 | 2011.6.30-2014.6.29 |
李剑锋 | 华泰矿业 | 安全管理人员 | 10015040400251 | 区安监局 | 2011.6.30-2014.6.29 |
项喜东 | 华泰矿业 | 主要负责人(矿长) | 11015030400191 | 区安监局 | 2011.6.30-2014.6.29 |
任占国 | 华泰矿业 | 主要负责人(矿长) | 11015030400190 | 区安监局 | 2011.6.30-2014.6.29 |
序号 | 证件名称 | 审核部门 | 产生费用(元) | 换发新证所需时间 |
1 | 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15万 | 120个工作日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省级安监部门 | 30万 | 180个工作日 |
3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市级交通部门 | 工本费 | 30个工作日 |
4 | 取水许可证 | 县(区)级水利部门 | 12万 | 180个工作日 |
5 |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证 | 市级安监部门 | 10万 | 20个工作日 |
6 | 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 | 县(区)级公安部门 | 0.3-0.36万 | 5个工作日 |
7 |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 县(区)级公安部门 | 0.3-0.36万 | 5个工作日 |
8 |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 市级环保部门 | 15万 | 180个工作日 |
9 | 矿长资格证书 | 省级安监部门 | 1.5万 | 10个工作日 |
序号 | 发生时间 | 发生地点 | 死亡人数 | 重伤人数 | 事故直接原因 | 是否受到处罚 | 是否处理完毕 |
1 | 2009年2月18日 | 27号脉 | 1 | 0 | 非工作需要通过井口 | 是 | 是 |
2 | 2010年10月21日 | 阳坡采区 | 1 | 2 | 阻车器使用不当 | 是 | 是 |
客户名称 | 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一、吉隆矿业 | ||
(一)2011年营业收入 | 281,464,980.07 | |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45,503,714.08 | 16.17 |
2、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 235,631,081.80 | 83.72 |
合计 | 281,134,795.88 | 99.88 |
(二)2010年营业收入 | 114,031,140.49 | |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94,609,218.64 | 82.97 |
2、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19,049,748.77 | 16.71 |
合计 | 113,658,967.41 | 99.67 |
(三)2009年营业收入 | 137,869,000.79 | |
1、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93,601,203.29 | 67.89 |
2、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30,570,781.88 | 22.17 |
3、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 | 13,257,776.85 | 9.62 |
合计 | 137,429,762.02 | 99.68 |
二、华泰矿业 | ||
(一)2011年营业收入 | 55,794,526.25 | |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6,956,145.05 | 12.47 |
2、招远市河西金矿 | 10,302,486.81 | 18.47 |
3、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 37,990,204.72 | 68.09 |
合计 | 55,248,836.58 | 99.02 |
(二)2010年营业收入 | 64,413,456.60 | |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29,501,728.03 | 45.80 |
2、招远市河西金矿 | 17,286,047.47 | 26.84 |
3、山东天承生物金业有限公司 | 16,319,374.65 | 25.34 |
合计 | 63,107,150.15 | 97.97 |
(三)2009年营业收入 | 48,423,437.69 | |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14,301,798.64 | 29.53 |
2、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12,040,773.00 | 24.87 |
3、烟台市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 10,964,595.23 | 22.64 |
4、山东天承生物金业有限公司 | 8,265,963.39 | 17.07 |
5、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265,898.69 | 0.55 |
合计 | 45,839,028.95 | 94.66 |
专 业 |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 | |
人数 | 比率 | |
生产人员 | 1,531 | 87.2% |
销售人员 | 2 | 0.1% |
技术人员 | 48 | 2.7% |
行政管理人员 | 174 | 9.9% |
合 计 | 1,755 | 100.00% |
学历 |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 | |
人数 | 比率 | |
硕士 | 5 | 0.3% |
本科 | 26 | 1.5% |
大专 | 85 | 4.8% |
中专及以下学历 | 1,639 | 93.4% |
合 计 | 1,755 | 100.00% |
职 称 |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 | |
人数 | 比率 | |
高级职称 | 12 | 0.7% |
中级职称 | 20 | 1.1% |
初级职称 | 41 | 2.3% |
无职称人员 | 1,682 | 95.9% |
合 计 | 1,755 | 100.00% |
年 龄 |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 | |
人数 | 比率(%) | |
50岁以上 | 80 | 4.6% |
40-50岁 | 452 | 25.8% |
30-40岁 | 852 | 48.5% |
30岁以下 | 371 | 21.1% |
合 计 | 1,755 | 100.00% |
项 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安措费 | 510.25 | 157.55 |
安全费用支出小计 | 510.25 | 157.55 |
排污费 | 0.34 | 60.40 |
环境检测费 | 40.70 | - |
环境监理费 | - | - |
水土保持费 | 14.38 | 24.03 |
环保支出小计 | 55.42 | 84.43 |
合 计 | 565.67 | 241.98 |
项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B-A)/A | |
流动资产 | 7,210.78 | 21,162.33 | 13,951.55 | 193.48 |
非流动资产 | 15,865.91 | 147,886.15 | 132,020.24 | 832.10 |
长期股权投资 | 5,999.93 | 41,213.90 | 35,213.97 | 586.91 |
固定资产 | 6,395.63 | 7,634.58 | 1,238.95 | 19.37 |
在建工程 | 309.11 | 309.11 | - | - |
无形资产 | 2,114.09 | 97,880.23 | 95,766.14 | 4,52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1,029.34 | 848.33 | -181.01 | -17.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81 | - | -17.81 | -100.00 |
资产总计 | 23,076.69 | 169,048.48 | 145,971.79 | 632.55 |
流动负债 | 9,627.69 | 9,627.69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总计 | 9,627.69 | 9,627.69 | - | - |
净资产 | 13,449.00 | 159,420.79 | 145,971.79 | 1,085.37 |
项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B-A)/A | |
流动资产 | 4,274.63 | 4,119.12 | -155.52 | -3.64 |
非流动资产 | 4,698.27 | 39,274.94 | 34,576.67 | 735.94 |
固定资产 | 3,491.67 | 5,886.34 | 2,394.67 | 68.58 |
在建工程 | 185.09 | 185.09 | - | - |
无形资产 | 813.38 | 33,036.68 | 32,223.30 | 3,961.65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659.50 | 7,807.20 | 7,147.70 | 1,083.81 |
长期待摊费用 | 166.82 | 166.82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31 | - | -41.31 | -100.00 |
资产总计 | 8,972.90 | 43,394.05 | 34,421.15 | 383.61 |
流动负债 | 2,191.29 | 2,180.15 | -11.14 | -0.51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总计 | 2,191.29 | 2,180.15 | -11.14 | -0.51 |
净资产 | 6,781.61 | 41,213.90 | 34,432.29 | 507.73 |
矿权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评估增值合理性分析 |
吉隆矿业撰山子矿区 | 1,950.07万元(原入账价值4,978.89万元,按十年摊销,摊余价值为1,950.07万元) | 92,355.44万元 | 黄金价格增长:2005年99.95%纯度黄金年度均价117.48元/克,评估单价326.93元/克,增长1.78倍。 资源储量增长:2005年底矿山保有资源储量黄金315.80公斤,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黄金8,092.64公斤(含深部),增长24.63倍。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一采区 | 114.66万元(原入账价值423.19万元,按十年摊销,摊余价值为114.66万元) | 12,378.62万元 | 2004年11月,华泰矿业股东获得原红花沟金矿主体资产时,保有储量仅为351.29公斤,矿脉基本上已开采殆尽;近年来华泰矿业不断加大资源勘探力度,资源储量大幅增加,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黄金已增至11,839.43公斤。 |
华泰矿业莲花山五号脉 | 39.22万元(原入账价值130.74万元,按十年摊销,摊余价值为39.22万元) | 12,850.86万元 |
采矿权人 | 证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生产规模 | 矿区面积 | 有效期限 |
吉隆矿业 | C1500002009114120054250 | 吉隆矿业撰山子金矿 | 金矿 | 地下开采 | 12.00万吨/年 | 6.24平方公里 | 2012.3.3-2013.11.3 |
华泰矿业 | C1500002009064120021513 | 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一采区 | 金矿 | 地下开采 | 3.89万吨/年 | 2.798平方公里 | 2012.3.3-2012.6.3 |
华泰矿业 | C1500002011014140119663 | 华泰矿业莲花山矿区五采区 | 金矿 | 地下开采 | 3万吨/年 | 0.8137平方公里 | 2011.9.24-2014.9.24 |
探矿权人 | 证号 | 勘查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 勘查面积 | 有效期限 | 勘查单位 |
吉隆矿业 | T15120080402006035 | 内蒙古敖汉旗撰山子金矿外围详查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 | 59.75平方公里 | 2010.4.12-2012.4.11 | 内蒙古物华天宝矿物资源有限公司 |
华泰矿业 | T15520111002045155 | 华泰矿业莲花山金矿区26号脉详查 | 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 | 0.33平方公里 | 2011.10.20-2014.10.19 | 内蒙古天信地质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矿业 | T15120080402005223 | 华泰矿业红花沟金矿区86号脉详查 | 赤峰市松山区红花沟镇 | 2.38平方公里 | 2011.4.4-2013.4.3 | 内蒙古天信地质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矿业 | T15120080402005262 | 华泰矿业红花沟金矿区DZ19物探异常详查 | 赤峰市松山区红花沟镇 | 3.79平方公里 | 2011.4.4-2013.4.3 | 内蒙古天信地质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矿业 | T15120080402005236 | 华泰矿业莲花山金矿区3、7号脉详查 | 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 | 1.81平方公里 | 2008.4.3-2010.6.3* | 内蒙古灵信房地产评估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备案单位 | 资源报告 | 备案机构 | 备案文号 | 备案数量(kg) | 备案日期 |
吉隆矿业 | 敖汉旗撰山子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91号 | 5,560.59 | 2011.6.3 |
敖汉旗撰山子矿区二采区(520m标高以下)岩金详查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2]60号 | 2,080.24 | 2012.3.12 | |
敖汉旗撰山子矿区三采区(520m标高以下)岩金矿详查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2]61号 | 1,243.42 | 2012.3.12 | |
敖汉旗撰山子矿区一采区(150m标高以下)岩金矿详查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2]59号 | 212.48 | 2012.3.12 | |
华泰矿业 | 红花沟矿区一采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74号 | 3,554.38 | 2011.5.11 |
红花沟矿区三号脉采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75号 | 2,534.71 | 2011.5.11 | |
莲花山矿区五采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77号 | 3,036.99 | 2011.5.11 | |
红花沟矿区龙头山采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78号 | 1,668.32 | 2011.5.11 | |
红花沟矿区三采区15号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国土部 | 国土资储备字[2011]76号 | 1,320.19 | 2011.5.11 | |
合计 | -- | -- | -- | 21,211.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