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提供借款,其年利率为5.904%,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崔丽君、常张利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2-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16日下午14: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2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如下:
①《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②《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③《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④《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⑤《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⑥《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⑦《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⑧《关于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⑨《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⑩《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2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29层
4、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晓
联系电话: 010-82945588-1786
传 真: 010-82915566
电子邮件: zhangxiao23@bnbm.com.cn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6日
附件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1 | 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
8 | 关于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⑴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⑵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龙泽支行的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⑶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人民币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⑷为泰山石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7,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⑸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人民币2,7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⑹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9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⑴泰山石膏为秦皇岛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⑵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⑶泰山石膏为阜新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⑷泰山石膏为平山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⑸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⑹泰山石膏为广东泰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⑺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⑻泰山石膏为聊城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⑼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人民币6,7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⑽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居巢支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10 |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⑴金盾建材为泰山石膏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 ||||
⑵金盾建材为阜新泰山在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⑶金盾建材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⑷金盾建材为四川泰山在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的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
附注: |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