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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版)

    本项目总投资为518亿元,项目由铁道部与江西省、福建省合资建设。资本金为259亿元,其中铁道部出资129.5亿元,福建省和江西省分别出资87.3亿元和42.2亿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莆田市交通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向莆铁路项目莆田市的出资者代表,承担项目出资额为3亿元,该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07年11月23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向莆铁路莆田段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青云山隧道完成设计的82%;莆田特大桥完成设计的99%;港头特大桥完成设计的96%;前埔特大桥完成设计的89%;枫亭大桥完成设计的97%;宝阳中桥完成设计的97%;白沙隧道全部完成;走林隧道完成设计的92%;路基及附属工程完成73%;莆田段铺轨、架梁施工已完成2KM。向莆铁路莆田段累计完成投资总额的59.21%。

    (二)新建湄州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莆田站至港湾站铁路正线上行线长5.3公里,下行线长4.9公里;港湾站至东吴、秀屿、罗屿港区铁路支线长36公里,其中东吴支线长约21公里,秀屿支线长约10.7公里,罗屿支线长约4.3公里;各港区装卸线累计长度10.1公里。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铁道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湄洲湾港口支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8]333号)批准。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项目总投资13.22亿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莆田市交通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莆田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4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44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08年7月10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新建湄洲湾港口支线工程陆上部分征迁基本完成;莆田站至港湾站完成下行线铺轨及港湾站铺轨共9.5公里,上行线铺轨完成0.4公里;站房综合楼、宿舍楼、派出所完成砌体,正组织装修。本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总额的64.45%。

    (三)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泊位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东1#号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154万吨,建设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泊位长度323m,宽55m,码头面高程9.0m。码头结构受力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同时相应建设配套的装卸工艺、消防及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设施。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09]51号)批复。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29亿元,由发行人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发行人权益比例为30%,该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95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10年3月1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积极进行开山爆破、回填开山土石,强夯、码头槽及港池炸礁等单项工程。沉箱浇筑成型23个,安装19个;预制倒滤井砼插板206块;开始进行码头胸墙浇注。码头卸船机、多用途门机、堆场斗轮堆取料机以及皮带机输送系统已完成招标,陆续开展设备制造工作。本项目累计完成投资总额的42%。

    (四)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2#泊位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东2#号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150万吨,建设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泊位长度338m,宽55m,码头面高程9.0m。码头结构受力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同时相应建设配套的装卸工艺、消防及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设施。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2#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09]50号)批复。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7.0亿元,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莆田市东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发行人权益比例为30%,该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5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10年3月1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积极进行开山爆破、回填开山土石,强夯、码头槽及港池炸礁等单项工程。开始沉箱浇筑;多用途门机等设备已完成招标,陆续开展设备制造工作。本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的21%。

    (五)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4#、5#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190万吨,建设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4#、5#泊位总长508.5m,前方码头作业区宽度47m,码头面高程9.0m。码头结构受力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同时相应建设配套的装卸工艺、消防及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设施。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交能[2009]91号)批复。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5.86亿元,由发行人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发行人权益比例为30%,该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5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10年6月1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积极进行开山爆破、回填开山土石,强夯、码头槽及港池炸礁等单项工程。本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20%。

    (六)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6号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6#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150万吨,建设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泊位总长266.5m,前方码头作业区宽度47m,码头面高程9.0m。码头结构受力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同时相应建设配套的装卸工艺、消防及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设施。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6号通用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交能[2009]92号)批复。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6亿元,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莆田市东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湄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发行人权益比例为30%,该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45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10年6月1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积极进行开山爆破、回填开山土石,强夯、码头槽及港池炸礁等单项工程。本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10%。

    (七)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

    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建设输水管线总长89.1公里,其中:输水干线12.94公里、莆田支线24.75公里、妈祖支线51.41公里。输水干线设计流量4.21立方米/秒,莆田支线设计流里1.26立方米/秒,妈祖支线设计流里2.95立方米/秒。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级别4级,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农业[2009]495号)批准。

    3、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用本期债券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6.12亿元,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莆田市金莆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6亿元。

    4、项目建设进展

    该项目于2010年6月30日开工,截至2011年2月底,该工程主干线12.94公里征迁全面完成;主干线10.94公里已开工,并完成1公里管道铺设;完成PCCP管材生产水泥、钢板等备料以及管道生产2000m。莆田支线ZP1标段、妈祖支线ZM1标段征迁全线展开。本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总额的23.73%。

    (八)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发行人近年来在铁路、港口码头建设、水务、一级土地开发等方面的投资加大,由经营性现金流补充的营运资金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2,000万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从而有效推进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降低财务成本。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组织专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公司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做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1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按年付息,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计划,包括设立偿债资金专户、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本息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偿债资金具体安排是: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七年,于付息日前第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本金20%及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存放于偿债资金专户,作为偿债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按时偿付。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成立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工作。自工作小组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盈利能力良好,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289.36万元、43,779.19万元和45,316.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024.43万元、13,064.45万元和 10,452.07万元。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随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产并产生效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自身稳定的盈利水平将对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形成可靠的保证。同时发行人还持有长城证券、莆田农村商业银行等优质股权并拥有大量待上市的土地资产,优良的资产质量和良好的流动性也将对债券本息的偿还形成进一步保证。

    (二)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

    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保持着正常稳健的银行贷款融资能力。截至2010年12月,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61亿元,已使用额度28亿元,尚有33亿元额度未使用。如果由于各种情况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偿债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三)建立偿债资金专户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七年,于付息日前第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本金的20%及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存放于偿债资金专户,作为偿债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按时偿付。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项目投资收益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为了保证偿债资金的按时存入,发行人指定财务部代表公司负责偿债资金专户管理,并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切实保障偿债资金按时、足额提取。

    (四)聘请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与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偿债资金专户资金归集情况。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协助或代理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追偿。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收入稳定可靠,筹资能力较强,偿债措施保障有力,可以充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亦充分证明公司具有较高的资信水平。发行人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战略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和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提高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方针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是国家和福建省重大的铁路、港口、水利项目,均为战略性垄断资源,未来的经济效益良好,投资项目股权增值空间较大。同时,随着发行人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发行人自身经营收入可完全覆盖本期债券发行的本息。此外,发行人建立偿债资金专户提前安排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可靠性。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可能存在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铁路、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从事一级土地开发业务,铁路、港口及一级土地开发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都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对策: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增长和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铁路、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一级土地开发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随之提高,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合理规划投资项目布局,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所在行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的铁路、港口行业及主要经营的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投资的铁路、港口等及主营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用地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都将导致公司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另外,公司作为莆田市最重要的综合性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

    发行人作为综合性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着力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尽量避免受单个行业的经营不景气及政府干预的影响。发行人除了目前投资的铁路、港口、水务、金融等行业,未来还将参与核电、机场等重大项目的投资,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经营实力。同时,发行人将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二)项目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向莆铁路、港口支线铁路、东吴港区泊位、金钟水利枢纽配套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调配储运要求比较高,如果在项目管理和技术上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某些不可抗因素,如恶劣天气、意外事故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完工或增大施工建设成本的风险。

    对策:

    在项目的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公司将通过内部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资金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将坚持投资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如期按质竣工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估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报告主要观点如下: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发行人主要优势

    1、莆田市是海西经济区战略规划的重点地区之一,未来经济发展潜力较大。

    2、莆田国投是莆田市政府性项目投资和建设主体,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市规划区域内成片土地的一级开发和收储,并获得市政府在财政补贴、资产注入等方面的支持。

    3、莆田国投近年来土地开发收入较为稳定,现金回笼能力较强,所投资的项目较多为经营性项目,随着项目逐步建成投入运营,未来将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4、莆田国投拥有一定量的土地储备,可通过该资产变现为公司履行偿债义务提供一定的支撑。

    (二)发行人主要风险

    1、莆田市经济状况的变化将直接导致市财力的波动,进而影响莆田国投可获得的财政支持力度。

    2、莆田国投的土地开发收入、土地资产的实际价值等均易受莆田市土地出让市场波动的影响;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变化,如利率上调、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整顿等,会对莆田国投的融资产生负面影响。

    3、莆田国投目前银行借款余额较高,积累了一定的刚性偿债压力。

    4、莆田国投的投资环节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这一状态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持续。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评估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新世纪评估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新世纪评估公司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由新世纪评估公司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新世纪评估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新世纪评估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并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新世纪评估公司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的设立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审批,其设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作为一家合法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条例》所规定的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已分别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发行人董事会的批准,该已取得申报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手续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四、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募集说明书》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法》、《条例》和《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

    综上所述,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发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8年-2010年审计报告;

    (五)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文献西路外经贸大厦3-4层

    法定代表人:何金清

    联系人:陈爱梅

    联系地址:莆田市文献西路外经贸大厦3-4层

    联系电话:0594-6997576

    传真:0594-2651061

    邮政编码:351100

    (二)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詹联众、李艳东、刘庆刚、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65、88085377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2年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地点序号承销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北京市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樊玮娜、王慧晶、詹茂军010-88085997、88085995、88085128
    杭州市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809雷岩0571-87828267
    东莞市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3楼肖亮、韩莎莎、

    张超

    0769-22119242、021-50158810
    深圳市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汪夏如0755-82033481
    苏州市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王新江0512-6293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