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 | |
基金主代码 | 590007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1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3月19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0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249,030.75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624,515.38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4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第二次分红 |
注: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2年3月23日 | |
除息日 | 2012年3月23日 |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3月27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2年3月23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2年3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2年3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注: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2年3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2年3月23日前(不含2012年3月23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