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编号:临2012-00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12年3月5日在上述媒体发布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53人,所持或代表股份总数为266,879,112股,其中关联股东所持股份215,615,029股回避表决,有权参加表决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或代表股份总数为215,615,029股。其中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持股134,334,529股、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持股81,280,500股。
因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1人,所持或代表股份51,264,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6,114,971股的13.28%。
四、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50,120,254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97,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46,829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揭阳中泰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权益的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李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表决方式与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